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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大学附属第三医院粤东医院2023年公开招聘4名工作人员公告

发布时间:2023-08-03 17:21   责任编辑:yishashi

报名开始:2023-08-03       报名截止:2023-08-11

  中山大学附属第三医院粤东医院是梅州市首家国家新标准下的三级甲等综合医院,集医疗、教学、科研、康复、保健于一体,地处梅州市梅县区新县城政治、经济、文化中心,由中山大学附属第三医院垂直纵向延伸管理。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301号)及《关于做好我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梅市明电[2012]251号)文精神,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中山大学附属第三医院粤东医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4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相关条件的人员。具体见《2023中山大学附属第三医院粤东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

  二、报考条件

  (一)报考人员必须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罚对象的;

  5、在读的非应届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现役军人;

  6、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办法

  (一)报名方式:采取现场和网上报名方式。应聘人员报名需提交如下材料:

  1、《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一式两份(请从附件2中自行下载,使用A4纸双面打印,由本人使用钢笔或签字笔签名,不得涂改。表上需粘贴近期二寸正面免冠照片(另附相片二张)。

  2、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3、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相关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及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有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4、提供劳动合同、社保缴纳清单(社保局盖章确认)证明。

  5、国有单位在编在职(岗)人员报考,须提供工作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

  相关资料交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统一审核。面试准考证领取另行电话通知(请保持电话畅通)。

  (二)报名时间地点

  1、报名时间:2023年8月7日至8月11日,上午9:00-12:00,下午15:00-17:30。

  2、网上报名邮箱:ydyyrsk2019@163.com(邮件标题注明:应聘岗位+本人姓名+编制招聘网)

  3、现场报名地点:中山大学附属第三医院粤东医院门诊大楼六楼人事科

  联系人:李老师,联系电话:0753-2829123。

  (三)报名要求

  1、报考人员须于报名截止之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执业资格及职称证书;其他佐证材料须于公告发布日之前取得方予以认可,单位证明需在公告发布之日后至报名截止之日止开具的方为有效。逾期未能取得的取消资格。

  2、应聘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3、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令第6号),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

  四、考试方式

  本次考试采取面试方式,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面试工作规范(试行)》的要求进行。面试主要对应聘人员的基本素质、适应岗位的专业素质及潜能进行综合测评,面试主要内容:医疗专业技术知识、管理能力等,面试时间:2023年8月22日,地点:中山大学附属第三医院粤东医院,不按规定时间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参加面试的人员须持本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原件、面试准考证原件,复印件无效。

  面试成绩按100分计算,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如同一岗位考生面试成绩相同的,则按面试主评委给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面试结束后,将向考生发给个人面试成绩通知。面试成绩将在面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在梅州市梅县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gdmx.gov.cn/)公布及各相关单位门户网站上公布。

  五、体检

  体检按面试合格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以及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工作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文件规定组织实施。应聘人员体检标准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执行。

  体检不合格的或出现放弃体检的,按总成绩高低在具备候选资格人员中依次递补。

  六、考察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程序。考察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有关要求,由招聘事业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根据工作实际成立考察工作小组统一组织实施。考察的主要内容包括报考人员的报考资格条件及其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信用状况、主要社会关系、岗位匹配度以及是否具有报考回避情形等方面的情况。要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通知》(中组发[2014]9号)要求,重点对考察人选的个人档案进行严格审核,严防假年龄、假学历、假履历。要注意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对反映的问题要真查细查,要据实写出考察材料。

  因考生个人原因导致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调档的,视为放弃考察资格。

  因考察不合格或者放弃考察资格而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可在同一岗位具备候选资格人员中依次递补。

  七、公示和聘用

  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选。拟聘用人选名单将在梅州市梅县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gdmx.gov.cn/)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被聘用人员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并严格履行合同条款。

  被聘用人员试用期按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被聘用人员身份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并按有关政策规定享受相关待遇。

  八、其他事项

  (一)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或报考人员和有关单位、人员提供的材料、信息不实的,取消报考人员报考资格或者聘用资格。践行诚信报考,对恶意报名人员,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进行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二)报考人员参加资格审核、面试、体检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与报名时一致)。

  (三)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四)梅州市梅县区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设立举报监督电话,受理群众的监督和举报,举报电话:0753-2589056。

  (五)本公告由梅州市梅县区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岗位职责简介、专业要求和其他条件等由中山大学附属第三医院粤东医院负责解释。联系电话:0753-2829123。

  梅州市梅县区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2023年8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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