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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工程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公开招聘非事业编制工作人员(第一批)公告

发布时间:2022-06-14 15:07   责任编辑:yishashi

报名开始:2022-06-14       报名截止:2022-06-26

  广东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是省属公办高职院校,是省示范性高职院校、教育部现代学徒制试点高校、专本对接应用型人才培养试点高职院校。学校创建于1958年,前身是广东省业余科技大学,2005年转制为高职院校。学院现有广州天河校区、省职教城(清远校区),总占地面积近1070亩,全日制在校生达2万余人。

  为了适应学校办学规模扩大和事业发展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非事业编制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2022年7月31日前取得国家承认学历毕业证书的人员(含持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人员)。

  二、招聘条件(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港澳毕业生符合《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港澳居民管理办法(试行)》和本公告规定的可报考相关岗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者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和规定;

  7.年龄、工作年限等取得时间的计算截止日期为报名首日;

  8.具备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详见《广东工程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公开招聘非事业编制工作人员(第一批)计划表》(附件1)。

  (二)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应聘人员,不得报考。

  三、招聘岗位详见《广东工程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公开招聘非事业编制工作人员(第一批)计划表》(附件1)。

  四、薪酬待遇获聘用人员以非事业编制形式引进,薪酬待遇按学校有关规定执行。合同A类聘用人员实行人事代理(档案挂靠在广东省人才市场),满足广州市落户条件人员如需落户,户口可落到我校广州市天河校区集体户。

  五、报名(一)报名时间

  2022年6月15日至2022年6月26日。

  (二)报名方式

  本次公开招聘采用电子邮件报名方式,不设现场报名。应聘人员填写《广东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在规定时间内连同本人身份证、大学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及相关证明材料电子版(报考岗位所需相关证明材料等)压缩打包后发送至邮箱(gdgcrenshichu@163.com),并在邮件标题注明“考生姓名+应聘岗位代码”,如“张三+A1”。

  (三)报名材料

  考生须自行提前准备好有关证件、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材料,按以下材料顺序整理成册,在资格复审时一并提供。

  复审需提供的资料如下:

  (1)《广东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加贴近期彩色证件照;

  (2)户口薄首页和本人页、身份证等原件及复印件;

  (3)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含认证报告)、专业技术资格证、职业资格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国(境)外学历须同时提交教育部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以及有关证明材料;

  (4)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如工作经历(工作岗位、工作年限)证明;

  (5)以相近专业报考的考生,还须提供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毕业院校教务处盖章)、毕业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即证明所学专业必修课程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

  (6)国有单位工作的正式员工报名,还须提供工作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文件。

  (四)资格审查

  在综合面试前进行。学校按招聘岗位的条件要求,对应聘人员提供的招聘岗位所需必要条件的相关材料进行资格审核,提供材料信息不实、不全或不符合招聘条件的,视为资格审核不合格。

  资格审查组对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报考材料(原件)进行复核,确定综合面试名单。并在学校门户网站公布进入综合面试名单及综合面试有关工作安排。请应聘人员及时留意学校门户网站公布信息,并保持通讯畅通。

  (五)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在招聘公告规定的时间内登陆广东工程职业技术学院门户网站(http://www.gdep.edu.cn/),详细了解招聘岗位及有关条件。

  2.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考岗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岗位。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招聘专业中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提供专业相近证明,并盖教务处的印章。境外留学人员按所获学位证书上的专业名称和成绩单参照国内相近专业报考。

  3.应聘人员须在2022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港澳学习、国外留学人员须在2022年7月31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并在报名时提交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以及有关证明材料。

  4.应聘人员报名时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材料者,一经查实,一律取消应聘资格。

  六、考试(1)专任教师综合面试采用试讲和问答的方式,试讲题目根据专业或相近专业岗位设置要求命题,对应聘人员的基本素质和适应岗位要求的业务素质及潜能进行综合考评,包括教育教学能力、口头表达能力、板书(试讲不采取PPT方式),试讲题目提前公布。

  非专任教师类岗位综合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

  (2)综合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计分,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且综合面试成绩高于70分(含)者方可录用。按照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分岗位确定拟体检人选。

  七、体检学校安排专人统一组织体检对象到指定三甲医院进行体检,有关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体检不合格者,经考生书面申请可复检一次,复检仍不合格的,不进入考察环节。

  八、考察学校对体检合格的拟聘人员进行考察。

  九、公示和聘用拟聘人员名单在学校门户网站挂网公示。拟聘人选经公示无异议后,按学校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

  十、疫情防控要求本次公开招聘是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开展的,报考者应当按照有关防控要求,做好考试工作。因疫情影响导致本次招聘工作时间调整的,我校将综合考虑各种因素作出合理安排,并及时在学校门户网站发布公告。报考者应持“粤康码”绿码,大数据行程卡正常(考前14天内无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及所在地市旅居史),凭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体温<37.3°C)的考生可正常参加考试。报考者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参加考试。

  “粤康码”为红码或黄码、仍在隔离治疗期的确诊、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以及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次密切接触者,不得参加考试。

  十一、联系方式咨询电话:020-37394005(人力资源部)

  监督电话:020-83986463(纪检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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