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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05-27 17:01   责任编辑:yishashi
报名开始:2023-05-27       报名截止:2023-06-02
因工作需要,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面向社会公开补充招聘1名政府购买服务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行政辅助类人员1名,从事应急值班值守工作,需要24小时轮值,适宜男性。
二、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具有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服从工作安排;热爱事业,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三)身体健康,品行端正,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四)年满18周岁,不超过40周岁(即1983年5月25日至2005年5月25日出生)。
(五)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以上文化程度,报考人员须于2023年5月25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
(六)能熟练操作电脑及相关办公软件,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有较强的文字表达能力,有良好的语言表达能力。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到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的;
2.曾被辞退、开除公职、开除学籍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有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等违法违纪记录或国家助学贷款违约等不良信用记录的;
5.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能报名参加招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
2023年5月29日至2023年6月2日(5个工作日),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二)报名地点及联系电话
地址: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10楼办公室1007
联系电话:0763-8713360。
(三)提交材料
1.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学位证书(审原件交复印件);
2.户籍地派出所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原件);
3.中国人民银行出具的个人征信报告(原件);
4.已就业人员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原件)。
(四)报名办法
本次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1.报考人员携带报名材料到报名地点报名。报名时填写《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人员报名表》(见附件,自行下载须双面打印)。
2.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报名与参加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凡发现报考人员与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即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
四、考试办法和时间、地点安排
采用面试的方式进行。本次考试时间、地点均另行通知,请注意接听电话,按时到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
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考察语言表达能力、社交礼仪、应急能力、心理素质和形象举止。参加面试人员面试顺序通过现场抽签决定,成绩当天公布。
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人选。若总成绩出现并列,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
五、体检
按招聘岗位与拟聘用人数1:1的比例,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工作由我单位统一组织,具体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用自理,具体时间及地点由我单位另行通知。如出现体检不合格、放弃体检的,可从成绩合格以上的考生中由高到低依次递补考察人选。
六、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由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按照考察工作有关规定,对其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若出现自愿放弃或考察不合格而产生的职位空缺,则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进行体检,体检合格后方对其考察。
七、公示、聘用及待遇
(一)公示。经考察合格后,确定拟聘用人选,聘用名单在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站和连山应急管理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二)聘用。公示期满未接到有效投诉的,按规定的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并签订劳动合同。获聘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聘用期满后,视工作表现情况决定是否续聘。
(三)待遇。我单位政府购买服务人员实行聘用制,不具有行政或事业编制身份。具体薪酬福利按照《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机关事业单位政府购买服务人员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八、注意事项
(一)报考者应当按照有关防控要求,做好报名、考试等工作。报考者经体温检测正常后参加考试;报考者自备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参加考试。仍在隔离治疗期的确诊、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以及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不得参加考试。
(二)应聘人员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考生须诚信报名、诚信考试。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三)应聘者在报名表填写的联系地址和电话必须真实,并保持联系电话畅通。如因地址不详或联系电话不畅通,而导致未能按时接到招聘工作的有关通知而耽误其本人参加体检、聘用的,后果由应聘者本人负责。
(四)聘用人员需服从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工作安排,如不服从,视为放弃聘用。
二维码(请点击链接查看详情)
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
2023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