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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08-15 15:51   责任编辑:yishashi
报名开始:2023-08-15       报名截止:2023-08-15
根据《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机关事业单位政府购买服务人员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太保镇人民政府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政府购买服务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本次公开招聘岗位为太保镇综合治理办公室工作人员(专职网格员),属于行政辅助类政府购买人员,招聘人数1人。
二、招聘条件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能吃苦耐劳,热爱基层工作;
(三)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四)大专及以上学历;
(五)年龄要求:18至35周岁(1988年8月至2005年8月期间出生);
(六)具备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列入招聘范围: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司法立案审查的人员;
3.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治安管理处罚;
4.曾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人员;
5.受党内严重警告以上处分在处分期内或受行政记大
过以上处分未解除的;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7.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能报名参加招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2023年8月9日至8月15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周末、节假日除外)。
(二)报名地点:太保镇人民政府办公楼二楼党建工作办公室(组织人事办公室)。
(三)联系人:蒋舒帆,联系电话:0763-8850902。
(四)报名方式:现场报名(不收取报名费)。
(五)报名所需资料:
1.报名表(一式两份);
2.近期大一寸彩色照片两张;
3.身份证复印件、户口本复印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居住地派出所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原件;
5.中国人民银行出具的个人征信报告原件。
报名资料中的复印件概不退还,请自行备份。考生对所填报的所有信息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如有虚假,则取消报考资格,经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参加考试。
四、报名程序
(一)推荐:经镇党委、政府审核报名人员资格条件后,在符合资格条件的人员中推荐若干名进行面试。
(二)面试
1.报名人员资格审查后,审查合格者由招聘单位进行面试通知;
2.考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成绩按100分计。由镇党委、政府负责面试,面试第一名确定为考察对象。
具体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参加面试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报到参加面试,未按规定时间报到或中途撤离考场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处理。
五、体检
根据面试情况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如因体检不合格或弃权出现空缺时,按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标准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自理。
六、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由我单位按照考察工作有关规定,对其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若出现自愿放弃或考察不合格而产生的职位空缺,则按照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进行体检,体检合格后方对其考察。
七、公示和镇聘
根据考生成绩和考察情况,经单位研究确定拟招聘人选后,在连山政府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即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合同手续,试用期1个月。
八、薪酬待遇
我单位政府购买服务人员实行聘用制,不具有行政或事业编制身份。具体薪酬福利按照《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机关事业单位政府购买服务人员管理办法》规定执行。
九、其它事项
本次公开招聘的成绩保留半年,在此期间如该岗位出现空缺,按照本次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实行替补。公开招聘的具体事宜,由我单位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