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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10-21 10:26   责任编辑:wangqian
报名开始:见文内       报名截止:2024-10-21
清远市应急事务中心、清远市综合应急救援中心是清远市应急管理局直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清远市应急事务中心主要从事应急管理、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和公益性宣传、演练、信息化管理等工作。清远市综合应急救援中心主要从事全市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和防灾减灾救灾的应急救援、救援理论培训、战术训练和应急演练等工作;参与应急管理宣传教育、风险隐患排查工作等。因工作需要,清远市应急事务中心、清远市综合应急救援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共2名事业编制工作人员(招聘岗位详情见附件1)。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一)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招聘公告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6.近两年内,在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
7.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8.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二、薪酬待遇
获聘人员为事业单位编制人员。按事业单位管理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享受所聘岗位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
三、报名及资格审核
(一)报名时间:2024年10月15日至10月21日。
(二)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网络方式接受报名。应聘人员登录“https://www.sydwzk.cn/gdqysyjgljzp2024”(以下简称“报名系统”)报名。
(三)报名材料:
(1)《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报名系统自动生成);
(2)近期免冠大一寸正面证件照片(JPEG或JPG格式);
(3)二代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在1张图片上,JPEG或JPG格式);
(4)学历学位证书(高等教育各学历阶段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PDF格式,国(境)外留学人员需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
(5)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材料(PDF格式);
(6)上传的电子扫描版材料须确保清晰、可读,否则视为无效。
(四)资格审核
登录报名系统查看资格初审结果。经笔试,入围面试的考生在面试前还须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报考人员须携带报名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参加。不参加资格复审或复审不合格者,不得参加面试。
(五)报名确认
应聘人员请于2024年10月23日9:00至10月24日16:00登录报名系统确认是否参加笔试。未按规定时间确认的应聘人员报名不成功。
(六)注意事项
1.本次招聘实行诚信报考,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应聘人员应认真阅读公告和岗位要求,对所提供的各项信息、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有效性负责。凡填写虚假信息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发现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报名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
2.本次招聘参照《广东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进行专业设置。应聘人员应具备与招考职位所要求专业一致的学历学位,用符合招考职位条件的学历专业报考,所学专业按所获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为准。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考岗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岗位。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招聘专业中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境外留学人员按所获学位证书上的专业名称和成绩单参照国内相近专业报考,报考时需提供中文和外文版本的成绩单。
3.应届毕业生须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以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落款时间为准);社会人员须于报名截止日期前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以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落款时间为准),港澳学习、留学回国人员须于报名截止日期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严格落实《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要求。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有应予回避的情形,从其规定。
四、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主要考核报考人员的专业水平、综合素质、政治思想等。
(一)打印准考证
报名成功的应聘人员请登录报名系统,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打印时间将在清远市应急管理局官网和“清远应急管理”微信公众号公告。
准考证是参加本次公开招聘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
(二)笔试
所有岗位采取固定考场闭卷限时的考试方式。笔试成绩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2位。应聘人员须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和其他要求参加考试。笔试内容不指定参考用书。笔试成绩查询时间请见“清远应急管理”公众号。
(三)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每个招聘岗位按1:5比例确定入围后续招聘环节人员名单,末位出现同分的一并入围。如果入围人数比例达不到1:5的,按照实际入围人数进入后续招聘环节。入围面试人员名单于笔试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在“清远应急管理”微信公众号公布。
入围面试人员需参加现场资格复审,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现场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准备材料等有关事项在“清远应急管理”微信公众号公布。对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应当取消其面试资格,并告知相关事由。因入围面试人员被取消面试资格或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导致面试人选出现空缺的,在同岗位笔试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清远市应急管理局将以电话通知的方式通知递补的考生进行资格复审。
资格审核结果、面试时间和地点将以电话通知的方式通知考生本人。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面试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分数线,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2位。面试成绩低于60分不予录取。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四)综合成绩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3位,60分为合格线,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体检、考察环节。如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按照面试主考官评分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面试主评委评分仍然相同的,另行组织面试。
五、体检
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与招聘岗位数量等额的体检人员。考试综合成绩和体检人员名单在“清远应急管理”微信公众号公布。
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执行。体检结果逐一通过短信、电话等方式告知应聘人员。
六、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环节,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粤府令第301号)和《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有关要求组织实施。
七、公示与聘用
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在清远市应急管理局官网和“清远应急管理”微信公众号公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自公示期满之日起30日内将相关材料报送到清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按规定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拟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逾期未报到的视为放弃聘用。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人员按照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八、有关问题的说明
(一)应聘人员参加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不按规定时间参加笔试、资格复审和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二)招聘岗位中的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4年10月15日。
(三)递补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清远市应急管理局将在7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进行递补:
1.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的;
2.考察人选未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的;
3.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导致不能聘用的;
4.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的。
递补人选从同一岗位综合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产生,并按照本公告有关体检、考察、公示等规定办理。
(四)应聘人员应确保联系方式准确、畅通。因应聘人员通联不畅无法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
(五)本次招聘不对应聘人员收取任何费用,不举办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六)本公告由清远市应急管理局负责解释。
九、联系方式
报名咨询电话:0763-3385101;监督投诉电话:0763-3385065
附件:1.清远市应急管理局直属事业单位2024年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岗位表.xls
清远市应急管理局
2024年10月10日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http://www.gdqy.gov.cn/xxgk/zzjg/zfjg/srlzyhshbz/zhzx/tzgg/content/post_192844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