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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8-08 16:06   责任编辑:yishashi
报名开始:2022-08-08       报名截止:2022-08-17
为全面加强武装工作系统人才队伍建设,进一步提升我区国防教育训练能力,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39号)和《汕头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暂行)》(汕市人[2009]269号)等有关规定,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名事业编制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工作人员3人(其中,办公室事务管理人员岗位1人,财务保障技术人员岗位1人,国防教育技术人员岗位1人)。具体岗位详见《2022年汕头市潮南区人民武装部属下事业单位国防教育训练基地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年龄为35周岁及以下(即1987年7月1日以后出生),符合岗位所需条件的人员。其中:
1.国内普通高校2022年应届毕业生(非在职)须于2022年9月30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2.在境内就读的中外合作办学2022年应届毕业生(非在职)须于2022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3.其他报考人员须于面试资格审核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二)招聘条件
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在职人员应聘的,须经单位同意(区县及以下武装系统工作人员还须经有用人权限的上级主管部门同意)。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在读的非应届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现役军人、机关事业单位试用期未满的在编在职(岗)人员;
(2)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的;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近两年内在公务员考录、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规违纪行为的人员;
(5)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6)汕头市潮南区机关事业单位正式编制内人员;
(7)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三、薪酬待遇
获聘人员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按有关规定享受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招聘公告在汕头市潮南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
(二)网络报名
1.报名时间:2022年8月15日上午9:00至2022年8月17日下午17:00。
2.报名方式:采用网上报名方式。报考人员通过电脑端登录“职得招聘网”(www.zdzp.cn),打开“招考中心”进行注册报名,认真填写报名登记表。登录账号、密码注意保存,填写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全面。用户注册与报名步骤详见《考生报考操作流程指引》https://d.zdzp.cn/?1012,报考人员注册使用的手机号码须与本人联系号码一致,并仅供报考人员本人使用。笔试前报名系统进行初审。报考人员在系统提示报名成功后继续跟进审核情况。
3.打印准考证时间另行在潮南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通过报名审核的考生按公告规定时间登录报名系统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与本人身份证作为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等环节的凭证,请考生妥善保管。
4.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须认真了解招聘单位的岗位要求,选择与本人条件相符的岗位报考。报名时应确保所填各项信息真实有效,凡以虚假信息报名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本人条件不符合招聘公告和所报考岗位资格条件和要求的,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考多个岗位的,取消报名资格。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
(2)报考要求专业及专业代码,参照《广东省202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设置。报考人员不得报考所学专业名称与招考岗位专业名称不一致的岗位。所学专业为旧专业的按对应的专业名称选择,旧专业后面注明“部分”的,所对应的专业名称及代码均可报考。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的,可选择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职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毕业证书(已毕业的人员)、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以相近专业报考的,须按要求提供相近专业证明材料。
(三)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采取“笔试+面试”方式进行。笔试为闭卷形式,面试为结构化面试。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笔试合格线为60分。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合格线为60分。考试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合成,即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考试总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3位。
1.笔试
(1)笔试科目:通用能力测试,内容主要为国防专业知识。
(2)笔试时间:笔试采用闭卷形式,时间为120分钟。具体笔试时间、地点及要求以准考证为准。
(3)笔试成绩公布:于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潮南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报考人员对自己的笔试分数有疑问的,可以在分数公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申请查分。每个报考人员只能申请查分一次。
2.面试
(1)面试人数:根据《关于进一步完善我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制度有关规定的通知》(汕人社[2013]70号)文件的规定,面试对象按招考岗位拟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
(2)确定面试对象:各岗位面试对象在笔试合格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末位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面试入围对象。面试对象名单在潮南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
(3)集中统一组织面试。考生参加面试时,必须同时携带身份证原件、纸质准考证,证件携带不齐的考生不得参加面试。迟到、缺席或中途擅离考场视为放弃。
3.资格复审
面试前,招聘单位将对面试对象是否符合本公告基本条件及报考岗位具体条件进行现场资格复审。现场提交审核材料如下:
(1)《汕头市潮南区人民武装部属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在报名系统中登录双面打印,并在“报名人员承诺”处签名)。
(2)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身份证正反面复印在同一页A4纸上)。
(3)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一份(户主页和本人页复印在同一页A4纸上)。
(4)学历和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5)退出现役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报考从事国防教育等技术工作岗位的考生须提供。
(6)属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的,另须提供由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7)非汕头市潮南区机关事业单位及国有单位在编在职(岗)人员须出具工作单位同意报考书面证明。
工作人员根据考生提供的报名表及相关资料,对照招聘岗位条件进行资格审核。在资格复审中,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资格复审,视为放弃面试资格;因未按要求提供完整证明材料的,视为资格复审不通过。因考生面试资格被取消导致面试人选出现空缺的,可在同一岗位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下一名考生,将以短信或电话的方式通知递补的考生进行资格复审。
4.体检
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从考试总成绩合格考生中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名单。如出现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可依次递补体检人选。
体检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体检标准:《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
体检操作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
体检时间、地点等有关事宜在汕头市潮南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体检费用由考生个人承担。体检对象无正当理由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或复检的,视作放弃体检资格。
5.考察
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并在汕头市潮南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考察工作由区人武部组织实施。
考察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等规定,对考察对象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并通过查阅个人档案等方式核实其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通知》(中组发[2014]9号)要求,重点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审核,严防假年龄、假学历、假履历。
6.拟聘人选公示
考察对象经考察合格确定为拟聘人选,并在汕头市潮南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7.聘用
对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拟聘人选,招聘单位按有关规定和干部人事管理权限办理相关手续,签订聘用合同,按规定实行试用期。首次签订聘用合同约定服务年限5年(含试用期)。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8.递补
因应聘人员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拟聘人员放弃聘用,或拟聘人员公示结果影响聘用导致招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可在应聘同一岗位具备候选资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至低依次递补体检或考察人选。递补工作一般于招聘单位首批拟聘人员公示期满之日起30日内完成。
五、疫情防控
本次公开招聘是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开展的,报考人员应当按照有关防控要求,做好考试等工作。因疫情存在动态变化,招聘过程中将根据疫情防控有关政策要求,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对有关工作进行适当安排和调整,并及时在潮南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相关信息,请报考人员及时关注、严格执行、理解支持。
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工作造成严重后果的考生,将依法依规予以处理。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实行诚信报考,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公告、岗位要求,对所提供的各项信息、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有效性负责。凡填写虚假信息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发现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恶意干扰报名的人员,将依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二)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报名费用,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三)考生应留意相关通知,及时上网查阅成绩及有关公告,因考生自身原因未能参加下一步招聘程序的,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四)本次招聘如有涉嫌违纪违规的,严格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追究责任。
(五)信息公开。本次招聘有关事项按规定在潮南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chaonan.gov.cn/)发布。
七、联系部门、监督部门及电话
汕头市潮南区人民武装部0754-88371790;
汕头市潮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754-877610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