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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1-01-04 22:46   责任编辑:xiatian
报名开始:2021-01-07       报名截止:2021-01-08
根据工作需要,汕尾市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决定公开招聘政府聘员9名,承担中心相关工作。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公开考试,择优聘用。
(一)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
(二)实行公开招聘、规范程序、接受监督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岗位、对象
年龄要求为18-30周岁(即1990年1月1日至2002年12月31日期间出生)详见《2020年汕尾市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公开招聘政府聘员岗位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3.具有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年龄、学历(学位)、专业、与学历相对应的专业技术、职(执)业资格等条件(详见附件1)。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曾被行政拘留、收容教养、收容教育或者有吸毒史等违法行为的。
3.曾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因违纪、违法被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4.有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5.本人或家庭成员、直系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6.正在接受组织审查或受处分且处分期未满的。
7.在各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8.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9.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报名
(一)报名时间
2020年1月7日9:00至2020年1月8日17:00
(二)报名方式
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对《2020年汕尾市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公开招聘政府聘员公告》无异议的参加报名,报考者登录广东汕尾人才网(http://www.shanweirc.com),在汕尾人才网报名系统报名。报考者按要求填写个人信息、岗位代码等,按要求上传本人相片(相片为160×224像素并小于100KB的jpg格式图片,必须是本人近期正面免冠照片,不得上传艺术照或者生活照)。
(三)打印准考证
打印时间和其他事项另行通知,逾期未打印的,视为主动放弃考试资格。
准考证是考生参加本次考试聘用各个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考生参加笔试、资格审核、面试、体检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与报名时一致)。
五、考试
(一)笔试
笔试采用闭卷的方式,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笔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二)面试资格审核
1.面试资格将在笔试成绩达到合格线的考生中,按招聘岗位的名额以1:3的比例,依笔试成绩高低为序排名,确定面试资格审核对象(面试资格审核有关事宜将在“广东汕尾人才网”公布),如面试资格审核对象中有不符合条件的,则依次递补面试资格对象进行审核,如最后一名成绩并列名次且资格审核合格,则一同参加面试。如同一岗位达不到面试比例的,按实际入围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2.面试资格审核时间、地点将在广东汕尾人才网另行通知。
(三)面试
面试工作严格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面试工作规范(试行)》有关规定组织实施。
1.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少数点后2位。
2.面试时间、地点将在广东汕尾人才网另行通知。
(四)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考试总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少数点后3位。如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以笔试成绩高低为序确定名次;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按面试主考官给分高低排序确定名次。
考试总成绩设定合格分数线为60分,考生考试总成绩达不到60分合格线的,不得列为体检对象。
六、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
(一)体检
体检对象按招聘岗位的名额依考试总成绩排序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标准严格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体检通用标准》组织实施。
(二)考察
考察工作严格参照中共广东省委组织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粤人社发〔2010〕276号)规定进行考察。
(三)公示
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拟聘用人选将在广东汕尾人才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四)聘用及管理
1.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没有异议的,用人单位受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委托按有关程序与被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为3年。获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含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聘用;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2.聘用人员工资待遇按《汕尾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印发<汕尾市市直单位政府聘员管理办法>的通知》(汕机编[2018]95号)规定执行。
3.聘用管理。聘用人员年度考核不合格者,或违反有关管理规定的,将按有关规定对年度考核不合格者,或违反有关管理规定的聘用人员进行处理,达到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将给予解除劳动合同关系;受聘人员合同期满,经考核合格的给予办理续聘手续;解除合同关系的,按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执行;被聘用人员达到退休年龄的,其退休待遇按社会保险法相关政策规定执行。
七、其他事项
1.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必须使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
2.本次公开招聘笔试前不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审核。
3.年龄、基层工作经历、学历(学位)证书、以及相关资历如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职(执)业资格证书、从业资格证书、居民户口簿、港澳台、国外学历认证等取得时间的计算截止日期为本公告公布首日(即2020年12月31日)。
4.本次招聘不收取报名费。
5.本公告及其附件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以内”均包含本级基数。
6.考生须保持手机(与报名表上的手机号码一致)畅通,笔试、面试等有关事宜将在广东汕尾人才网公布,并以电话或短信方式通知(未进入下一环节的不再通知)。
7.本次公开招聘,报考人员如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因报考人员自愿放弃体检、考察以及在公示中发现影响聘用而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经市人社局同意,可依次递补体检、考察人选。递补有效期限为首批拟聘人员公示期满之日起计30天以内有效。
8.报考人员若被聘用,须保证按时报到,且作出在我招聘单位服务满3年以上的承诺,违背承诺的将记入个人诚信档案。
9.本次考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也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社会上以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
汕尾市医疗保障局联系电话:0660-3600606
汕尾市人社局咨询电话:0660-3363516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660-33932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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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尾市医疗保障局
2020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