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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韶关南雄市行政服务中心招聘窗口工作人员公告

发布时间:2021-07-07 16:00   责任编辑:yishashi

报名开始:2021-07-07       报名截止:2021-07-17

  为补充我中心综合窗口工作人员,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拟公开招聘政府购买社会服务工作人员2名。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情况简介

  南雄市行政服务中心综合窗口业务工作是我市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直属市行政服务中心管理,负责我市政务服务大厅综合窗口业务办理,人员经费列入财政预算,招聘人员实行合同制两年一签。

  二、薪酬待遇

  获聘人员属政府购买社会服务人员,试用期三个月,月薪3000元(含五险一金个人缴纳部分)。

  三、应聘条件

  (一)具有南雄市户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具备岗位所需的文化程度、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七)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行政处分未满5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曾因超生被有关单位依照人口与计划生育有关规定作出处理决定,从该处理决定作出之日起未满5年的;

  3.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或者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不得应聘的情形。

  四、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

  具体岗位要求(详见附件1)

  五、报名办法

  1.报名时间

  2021年7月12日—2021年7月13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

  南雄市行政服务中心办公室(南雄市雄东路1号大润发广场四楼)

  咨询电话:0751-3875771

  联系人:林峰

  3.报名方式及所需材料

  采取本人现场报名方式,不接受委托报名。报名考生须按岗位表具体要求提交以下资料:

  (1)户口簿、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等相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原件审核后退回;

  (2)《南雄市行政服务中心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工作人员报名表》1份。(见附件2.自行下载,用A4纸双面打印);

  (3)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小一寸照片2张,其中报名表贴1张、准考证1张;

  (4)考生承诺书1份(见附件3.须本人签名);

  (5)港澳学习、国外留学人员必须提供教育部门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原件、复印件。

  4.资格审查

  经审核符合招聘资格条件的方可报名。参加招聘的人员须诚信报名、诚信考试。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5.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均须于报名截止之日前取得相应学历。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方可报考。

  (2)国有单位在编在职(岗)人员报考,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并在报名时出具工作单位同意报考书面证明。

  (3)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4)本次考试只接受考生本人现场。

  本次公开招聘是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开展的,报考人员应当按照有关防控要求,做好报名、考试等工作,自公告发布日起在小程序“粤省事”健康申报功能中如实登记个人近期旅居史、接触史、身体健康状况、来粤方式等情况。报考人员应持“粤康码”等电子健康码绿码并经体温检测正常后参加考试;国内高、中风险地区及考前14天内有国(境)外旅居史的报考者需提供考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报考人员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参加考试。仍在隔离治疗期的确诊、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以及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不得参加考试。

  六、考试

  (一)笔试

  1.笔试科目:通用能力测试(综合类)。

  2.笔试时间及地点:具体笔试时间及地点以准考证通知为准。考生于2021年7月20日-7月21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到南雄市行政服务中心办公室(南雄市雄东路1号大润发广场四楼)领取准考证。

  3.报考人员凭二代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参加考试。具体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准考证。笔试以100分为满分,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笔试成绩于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招聘公告发布网站统一公布,考生自行到网站查询本人笔试成绩。

  (二)面试

  1.面试对象。根据笔试成绩高低和招聘人数按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面试人员名单于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招聘公告发布网站统一公布。面试以100分为满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

  2.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

  (三)考试总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如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按面试主评委给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考试总成绩和体检对象名单在招聘公告发布网站公布。

  七、体检

  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从考试总成绩合格考生中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名单。如出现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可依次递补体检人选。

  体检工作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规定执行。

  八、考察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考察人选,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等有关规定,对其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并通过查阅个人档案等方式核实其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考察不合格或者放弃资格的,可依次递补考察人选。

  九、公示与签订合同

  1.对体检、考察合格的考生,统一在招聘公告发布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2.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照有关规定签订合同。

  十、递补

  因下列情形导致岗位出现空缺的,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从考试总成绩合格考生中按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人员公示结束且无异议的,不再递补。

  1.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

  2.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3.公示结果影响考试资格的;

  4.按照法律、法规及其它有关规章规定不符合条件者;

  5.个人放弃资格或导致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的。

  十一、其他事项

  1.本次公开招聘不收取任何报名费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

  2.凡弄虚作假者,无论何时发现,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

  3.考试总成绩一年内有效,综合窗口一年内出现岗位空缺时,可按考生成绩高低及考生自愿原则,依次替补录用为综合窗口工作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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