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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1-09-08 17:27   责任编辑:yishashi
报名开始:2021-09-22       报名截止:2021-09-24
为贯彻落实市政府有关符合政府安排工作退役士兵安置政策精神,做好2021年我市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的退役士兵和退出消防员接收安置工作,根据《乐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乐昌市2021年政府安排工作退役士兵和退出消防员安置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乐府办〔2021〕15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39号)文件精神,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对象
(一)招聘岗位
详见附件1.
(二)招聘对象和岗位薪酬
2021年省、韶移交乐昌市的由政府安排工作退役士兵和退出消防员。聘用人员列入事业编制,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薪酬待遇按国家及省政策规定执行。
二、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乐昌市2021年符合政府安排工作退役士兵和退出消防员;
4.大专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5.年龄:40周岁以下。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信访核查、纪律审查、监察调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受过党纪政务处分、刑事处罚的人员。
2.曾因超生被有关单位依照人口与计划生育有关规定作出处理决定,从该处理决定作出之日起未满5年的。
3.历年违反考试纪律仍在限考期内的人员;
4.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及方法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1年9月22日-9月24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乐昌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军休安置管理股(乐昌市乐城街道长塘路1号),联系电话:0751-5570612.
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4.资格审核方式:报名的同时进行资格审核。
5.报名须提交材料及复印件装订顺序:
①报名表原件;
②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审原件,交复印件);
③户口簿原件及户口簿首页和本人页复印件,集体户需加盖集体户管理部门公章(审原件,交复印件);
④毕业证原件、复印件(审原件,交复印件);
⑤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同版红底大一寸彩色照片3张。
在本公告规定的时间内报名,经审核符合招聘资格条件的方可领取准考证。
(二)注意事项
1.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考生须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和成绩,已签订的聘用合同无效。
2.根据广东省人社厅《关于有序恢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线下工作的通知》要求,竞聘人员须自公告发布日起在小程序“粤省事”健康申报功能中如实登记个人近期旅居史、接触史、身体健康状况、来粤方式等情况。持粤康码等电子健康码绿码的考生,方可参加线下公开招聘活动。所有考试有关人员在进入公开招聘线下工作场所时,均应出示考试当天的粤康码、行程卡等电子健康码绿码,接受体温检测,并全程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如粤康码等电子健康码为红码、黄码或体温≥37.3℃,按《通知》规定不得进入考试现场。
(三)考试
1.笔试(满分100分,合格线60分)。
①方式。闭卷形式,考生须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参加考试。在笔试开考后三十分钟内未按时到达考室或中途擅自离开的,视为放弃考试。
②笔试时间及地点:笔试时间为2021年9月25日上午9:00—10:30.笔试地点及须知详见《准考证》。
③考生笔试成绩及《面试通知》等事项将通过乐昌市政府公众信息网公布,考生笔试成绩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面试。
2.面试(满分100分,合格线60分)。
依笔试合格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1:2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面试人数达不到设定比例时,按实际符合面试条件的人数进行面试。
①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②面试形式:采用结构化面试形式,主要测试考生综合素质、逻辑思维、语言表达能力。面试工作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面试工作规范(试行)》有关规定执行。
考生须凭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和准考证,在考试前30分钟到达面试候考室,统一抽签确定面试顺序,未按时到达面试候考室或中途擅自离开考场的视为放弃考试。
③考试成绩及体检对象名单将在乐昌市政府公众信息网公布,考生面试成绩低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能进入体检环节。
3.成绩计算
①考试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3位。
②总成绩=考试成绩(占50%)+量化评分值(占50%,以符合招聘条件退役士兵最高成绩为50分值折算),如考生成绩相同的,则按照考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考试成绩仍然相同的,按量化评分值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四)体检和考察
1.根据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从考生中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名单,体检工作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可依次递补体检人选。
2.体检合格人员,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文)进行考察。主要考察应聘者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含计划生育)、工作或学习表现等情况,以及应聘资格条件的真实性。考察不合格或者放弃考察资格的,按照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在合格者中依次等额递补。
(五)选岗
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牵头组织召开退役士兵选岗大会。出现个人自愿放弃选岗等情况,按总成绩排名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对本人放弃选岗的,视为自愿放弃安排工作待遇。
选岗时间地点以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电话通知为准。
(六)确定拟聘人员并公示
选岗后被确定为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将在乐昌市政府公众信息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七)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结果无异议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按规定的程序和权限报批聘用,签订聘用合同。接收单位应在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开出安置介绍信1个月内,安排退役士兵上岗。任何部门和单位都不允许以任何理由拒绝或设定门槛变相拒绝接收退役士兵。
公告未尽事宜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