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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广州市荔湾区教育局招聘事业编制人员公告

发布时间:2021-11-30 17:43   责任编辑:yishashi

报名开始:2021-12-12       报名截止:2021-12-15

  根据海丰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印发〈海丰县机关事业单位政府聘员管理办法〉的通知》(海机编〔2016〕21号)、《中共海丰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同意海丰县工商业联合会核定政府聘员员额的批复》(海机编〔2021〕36号)文件规定,现因工作需要,经海丰县工商业联合会党组研究,海丰县工商业联合会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聘员2名,为确保本次招聘工作公开、公正、公平,结合我单位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用公开考试、择优聘用的办法招聘相关人员,确保聘用人员素质。

  二、招聘单位及人数

  本次招聘的单位为海丰县工商业联合会,计划招聘政府聘员2名。

  三、薪酬待遇

  政府聘员经费实行财政包干制,每人每月3000元(含个人应缴纳的五险一金),具体工资福利待遇按县人社局会同县财政局根据海丰县社会经济发展水平提出意见报县政府确定的有关文件规定执行,其他补贴按政府有关文件执行。

  交通食宿自理。

  四、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责任感,服从组织安排;

  (三)身心健康,五官端正,年龄在35周岁以下;

  (四)大专及以上学历;

  (五)文字功底扎实,有较强的写作能力和良好的协调沟通能力,熟悉计算机操作,熟悉各类财会知识;有良好的语言表达和沟通能力;工作踏实、认真负责、工作态度好;政治素质好,保密观念、工作责任心强。

  (六)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或被开除公职的;

  2.受党纪处分在处分期内或受行政处分未解除的;

  3.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

  4.在各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5.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

  6.配偶已移居国(境)外或没有配偶但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人员;

  7.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8.曾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因违纪、违法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9.法规规定不得招聘的其他情形人员。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2021年11月26日起在海丰县人民政府门户网(http://www.gdhf.gov.cn/)公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1年12月6日至2021年12月8日,上午9:00-12:00.下午15:00-17:00.逾期不予受理。

  2.报名地点:海丰县工商业联合会一楼办公室。联系电话:6889362

  3.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

  4.报名材料:报考者按招聘条件和所报考职位的条件要求,详见《海丰县工商业联合会政府聘员岗位表》(附件1),现场提交《海丰县工商业联合会政府聘员报名表》(附件2)(以下简称《报名表》)、考生诚信承诺书(附件3)、本人的户口簿、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近期正面免冠大一寸彩照4张(照片背面注明本人姓名)、工作证明(社会保险参保证明、劳动合同等)、驾驶证原件及复印件(报考会计岗位者须提供,其他岗位无须提供)、其他证明材料。

  5.报名要求:

  (1)本次招聘只受理现场报名,应聘人员应在报名有效期内按要求提供相应的报名材料进行现场报名。

  (2)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填写《报名表》,《报名表》可在海丰县人民政府网下载。

  (3)准考证领取时间及地点请自行留意海丰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告,参加计算机实操测试、面试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与报名时一致)。

  6.报名注意事项。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职位。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及有效证件。考生须诚信报名、诚信考试。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已经录用的,取消录用。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以及恶意报名、攻击报名系统的,将按照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有关规定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有聘用关系的人员报考,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并在面试资格审核时出具工作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三)考试

  本次考试采取“机试+面试”形式。

  (1)机试(测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1.计算机测试。考试科目“word”、“excel”和常用的公文写作,成绩按100分计算,笔试合格分数线划定为60分,笔试成绩不合格的不能进入面试。

  2.考生凭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两证缺一不可)按规定的时间参加笔试,否则视为自动放弃。笔试具体时间及考场安排以准考证通知为准。

  (2)面试(测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按机试成绩从高至低排序,以招考岗位聘用名额1:3的比例,按高分到低分排列确定面试对象。若机试成绩名次并列的,并列名次的考生一同参与面试。

  面试实行结构化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主要测评应聘者的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组织能力、应变能力、仪表气质等方面的综合素质。面试过程全程录像,确保公平、公正。面试题目委托第三方有资质的考试机构命题并签订保密责任合同。

  因工作需要,广东省翁源县融媒体中心(广播电视台)招聘1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数

  男播音员1名。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遵纪守法,品德端正;

  3.身体健康,形象气质佳,语言表达能力强。身高170cm以上,年龄:30周岁以下,从事过播音工作或有播音主持特长者年龄可以适当放宽;

  4.全日制高等院校大专以上学历。普通话水平测试达一级乙等及以上,能主持电视、电台播音栏目,有较强的现场主持能力;

  5.未违反计划生育政策,三年内未受过党(团)纪、政纪处分。

  三、报名办法

  报名需提交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执业资格证等原件及复印件,以及近期录制的视频资料(出镜和播报新闻稿件)。可现场报名,也可先发相关资料和视频资料到邮箱报名。

  四、报名时间:即日起至额满为止。

  五、报名地点:广东省翁源县融媒体中心(广播电视台)办公室。联系电话:0751—2872428.邮箱:wyxtv@126.com。

  六、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七、考试形式:考试分面试和笔试(考试方案另拟)

  八、相关待遇

  被聘用人员实行三个月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为合同制工作人员,工资参照本单位在编财供人员标准执行(具体面议)。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广东省翁源县广播电视台

  为进一步加强我区教育系统人才队伍建设,优化人才队伍结构,推进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粤府令第139号)等文件精神,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结合我区实际,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人员9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职位及人数

  详见《2021年广州市荔湾区教育局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人员职位表》(附件1)。

  二、招聘对象

  (一)2022年毕业生:指于2022年1月1日(含)至2022年12月31日(含)期间取得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的毕业生(含持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人员)。

  (二)非2022年毕业的往届生:指于2021年12月31日(含)前取得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的非在读人员(含持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人员)。

  (三)不限:指以上两类人员均可。

  三、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报考人员须具备《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粤府令第139号)要求的基本条件及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身体健康。

  4.非广州市常住户籍人员应符合《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引进人才入户管理办法的通知(穗府办规〔2020〕10号)(附件3)规定的广州市户口迁入条件。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现役军人、在读的非2022年毕业生;

  (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近两年内在各级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4)被依法依规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拟报考的岗位存在《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明确的各类回避关系情形的;

  (6)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报名的其他情形。

  本条所规定的处分期限的计算截至2021年12月13日。

  (二)资格条件

  1.报考人员须具备《2021年广州市荔湾区教育局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人员职位表》(附件1)规定的条件。

  2.年龄条件:具有博士学位(含应届博士研究生)或高级职称的报考人员,年龄在45周岁以下(即1975年12月13日及以后出生);其他报考人员年龄在35周岁以下(即1985年12月13日及以后出生)。

  3.报考语文教师职位的普通话水平测试必须达到二级甲等或以上。报考教师职位的人员必须持有与报考职位相对应的教师资格证(如报考幼儿园职位需具有幼儿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报考小学及特教学校职位需具有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报考中学教师职位需具有初级中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报考青少年宫和教育发展研究院职位需具有教师资格证)。受疫情影响,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可持在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笔试合格成绩(即“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成绩”,幼儿园、小学、中职教师资格为两科笔试成绩,初中、高中教师资格为三科笔试成绩)报名应聘。严格“持证上岗”,所有拟聘人员在办理聘用手续前须取得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否则不予聘用。

  4.报考人员的学历、专业必须符合报考职位的学历层次及专业要求,本科阶段或研究生阶段所学专业其中之一符合报考职位专业要求的均视为符合专业条件。专业按所获毕业证上的专业名称为准,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招聘专业参照《广东省202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见附件3)执行。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广东省202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招聘专业中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且须在资格审查时提交课程成绩单(学校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供审查是否符合要求。

  5.职位要求是师范类的,报考人员须在资格审查时提交由院校出具的师范生证明相关材料。

  6.报考职位有专业方向要求的,若报考人员的毕业证书(已毕业人员)或学业成绩单(须学校教务处盖章)无法明确显示专业方向的,还须在资格审查时提供由院校出具的专业方向证明原件,供审查是否符合要求。

  7.2022年毕业生应在2022年12月31日前获得岗位招聘条件所要求专业相对应的学历和学位证书,否则将被取消聘用资格。

  8.用国(境)外学历学位进行报考者,如为2022年毕业生,须在资格审查时出具学业成绩单和证明2022年毕业生身份等的相关证明材料,如为社会人员,须在资格审查时提供由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证明材料。

  四、招聘工作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按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初审、网上确认及打印准考证、笔试、基本能力测试、资格复审、心理品质测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网上报名

  1.本次报名仅限网上报名,不接受考生现场报名,每位考生限报一个职位。考生在报名时须按要求同时上传报名所需材料的扫描件,2022年毕业生和非2022年毕业的往届生所需上传的材料详见附件2.本次招聘报名结束后不另安排时间补充材料。

  2.报名时间:2021年12月13日(星期一)上午9:00至12月15日(星期三)下午17:00.共3日。

  3.报名方式:登录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https://www.qgsydw.com),按网上提示方法进行报名。

  4.每个岗位笔试的开考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岗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取消该岗位或相应减少该岗位的招聘人数;博士职位免笔试不受开考比例限制。

  (二)网上资格初审

  网上报名结束后进行网上资格初审,审核过程中不再开放上传材料端口,未按规定上传或漏传材料的,均视为审核不通过,责任由考生自负。

  网上资格初审结束后,将会在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事业单位招聘/相关通知栏目发出相关公告,请考生留意并自行登录查看初审结果。

  (三)网上确认及打印准考证

  网上资格初审通过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进行网上确认,确认是否参加考试。网上确认和打印准考证时间以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事业单位招聘/相关通知栏目通知为准,请已报名考生保持关注,逾期未进行网上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准考证是考生参加考试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考生参加考试、体检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身份证原件,证件不齐的,不得参加考试和体检。

  (四)笔试

  1.时间和地点:具体时间、地点、要求等以准考证为准(如因疫情原因,准考证上的笔试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需要作出调整的,请考生以发布调整公告内容为准)。

  2.笔试采取闭卷方式,满分为100分,合格成绩为60分。报考教师、物理教研员职位的笔试内容包括学科专业知识(占90%),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法规等(占10%);报考教研员、会计、校医职位的笔试内容包括专业知识(占90%),公共基础知识、教育法规等(占10%);报考职员职位的笔试内容包括公共基础知识(占90%)、教育法规等(占10%)。

  3.在笔试成绩不低于60分的考生中,分职位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1:15的比例确定进入基本能力测试的人员(会计、校医、职员职位考生免基本能力测试,以1:5的比例进入资格复审环节)。当通过笔试人数不达上述比例时,按通过的实有人数确定进入基本能力测试名单。博士考生及生源地为广州市荔湾区的公费师范生经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初审、网上确认后,免笔试、基本能力测试环节,进入资格复审不受1:5的比例限制,其面试成绩为综合成绩。

  4.基本能力测试公告及进入基本能力测试人员名单,于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事业单位招聘/相关通知栏目公布,笔试成绩在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进行查询。

  (五)基本能力测试

  1.具体时间、地点、要求等以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事业单位招聘/相关通知栏目通知为准。

  2.仅教师职位、物理教研员职位的考生需参加此环节(博士考生除外),其他职位的考生无需参加。

  3.基本能力测试主要采取专业技能测试、小组讨论等形式,对考生进行考察。各职位具体考核形式见下表。

  4.基本能力测试成绩满分为100分,不设合格线。基本能力测试仅作为筛选考生的手段,结果不计入考生综合成绩。

  

职位类别

测试形式

A类职位

专业技能测试

B类职位

入围人数与职位招聘数≥7:1的职位

小组讨论

入围人数与职位招聘数<7:1的职位

该职位所有考生基本能力测试环节免考,直接进入下一环节

 

  5.根据考生基本能力测试成绩高低排序,各职位按1:5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当通过基本能力测试人数不达上述比例时,按通过的实有人数确定进入资格复审名单。入围最后一名出现同分的考生,则同分者并列进入资格复审。

  (六)资格复审

  具体时间、地点、要求等以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事业单位招聘/相关通知栏目通知为准(如因疫情原因,需要对资格复审方式作出调整的,请考生以发布调整公告内容为准)。

  (七)心理品质测试

  1.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方能参加心理品质测试。具体时间、要求等以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事业单位招聘/相关通知栏目通知为准。

  2.心理品质测试由第三方人才机构进行测试。心理品质测试的结果仅供招聘单位参考,不计入考生综合成绩,参加了心理品质测试的考生方可进入面试环节。

  (八)面试

  1.具体时间、地点、要求等以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事业单位招聘/相关通知栏目通知为准。

  2.主要考察报考职位所需要的专业知识、教育教学能力和专业技能。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成绩为60分。

  (九)体检

  1.按照笔试成绩占30%、面试成绩占70%的比例确定考生综合成绩。考生综合成绩及各环节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根据考生综合成绩的高低顺序,按招聘职位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的人员名单,如综合成绩出现同分情况,则依次按面试成绩、笔试中学科专业知识成绩的排序确定最后进入体检的人员名单。

  2.具体时间、地点、要求等以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事业单位招聘/相关通知栏目通知为准。

  3.体检标准: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规定执行。报考教师、教研员职位人员参照《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稿)(附件4)执行,其他职位人员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附件5)执行。

  4.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报考人员可在得到体检结果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提出复检申请,经批准后在指定医院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

  (十)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工作根据中共广东省委组织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粤人社发〔2010〕276号)的相关规定进行。主要考察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工作或学习表现等情况,以及报考资格条件的真实性等。

  (十一)公示

  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对象,名单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rsj.gz.gov.cn)、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https://www.qgsydw.com)、“广州荔湾”门户网站(www.lw.gov.cn)公示7个工作日。

  (十二)递补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职位出现空缺的,用人单位在同一职位按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其他考生:

  1.考生放弃基本能力测试、资格复审、心理品质测试、面试或资格复审不通过的,按笔试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

  2.考生放弃体检、考察或体检、考察结果不合格的,可按综合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

  3.拟聘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可按综合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

  4.拟聘人选放弃聘用的,可按综合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2022年9月1日(含当日)之后,则不再递补。

  (十三)聘用和相关待遇

  1.经公示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经查实符合条件的确定为聘用人员,并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2.拟聘人员须取得职位招聘条件要求的相关资格证书后方可办理聘用手续,所有拟聘用人员因自身原因造成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入职手续的,视为放弃录用资格。

  3.所有被聘用人员依据职位表标明的岗位级别进行聘用。报考人员已具有的专业技术资格等级高于报考职位等级的,如被聘用,均按报考职位进行岗位等级聘用。

  4.按照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要求,实行人员聘用制,聘用人员在聘用期间按有关规定享受事业单位编制人员相关工资福利待遇(博士研究生学历的聘用人员还可按省、市、区相关文件,经审核通过后享受安家费、住房保障、子女入学等福利待遇,但须在荔湾区教育系统至少服务5年),同时实行试用期,工龄满一年以上的聘用人员试用期为半年,2022年毕业生或工龄未满一年的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继续聘用;考核不合格的,按有关规定解除聘用合同。

  (十四)防疫工作要求

  本次考试在疫情常态化防控下开展,报考者应当按照有关疫情防控要求,做好报名、考试等工作。在公开招聘过程中,将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并及时在有关网站发布公告,请广大报考者理解、支持和配合。

  防疫工作具体要求详见报名结束后将于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上发布的“网上确认和笔试安排”相关通知。

  五、注意事项

  (一)港澳居民报考者根据《关于印发<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港澳居民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粤人社规〔2020〕7号)的规定执行。

  (二)考生报名前需认真阅读本公告,符合岗位要求的所有资格条件方可报考。考生报名后视为认同公告所有内容,并配合做好相关工作。本人条件不符合招聘公告和所报考岗位资格条件和要求的,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本次招聘工作全过程。对于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和虚报、隐瞒有关情况骗取考试资格等违纪违规行为,依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三)报考人员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证件不齐或证件与报名登记表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遗失身份证的报考人员,需及时到公安部门申请领取临时身份证,凭准考证及临时身份证方可进入考场参加考试,其它证件(含电子身份证)不能代替有效身份证参加考试。

  (四)报考人员在公开招聘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者聘用资格,如已签订聘用合同的,聘用单位应据此解除合同;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报考资格的;

  2.报考人员在报名、考试、体检或考察等过程中作弊或隐瞒任何不适宜聘用情况的。

  (五)为便于管理,报考人员须在办理聘用后将户籍迁至广州市。

  (六)本次招聘不负责解决录用人员的配偶、子女的工作等问题。

  (七)考生须恪守诚信原则。具备参加面试资格的考生须作出不主动放弃面试、体检、考察、聘用资格的承诺,同时也须作出若被聘用保证按时报到的承诺,违背承诺的记入失信人员名单。

  (八)本次招聘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也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社会上以此次招聘名义组织的任何行为,均与本次招聘无关。

  (九)本次招聘工作的相关时间,荔湾区教育局可根据工作进度作出适当的调整,并将调整时间及时在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事业单位招聘/相关通知栏目上公布,请参加招聘的考生自行关注相关信息。

  本次招聘工作由荔湾区教育局组织实施和负责解释,联系电话:020-81933390;荔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监管,联系电话:020-81939593.

  监督电话:020-81958161.

  2021年11月24日

  (3)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四)体检

  面试结束后,按面试成绩以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自理。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标准》,凡体检不合格者或放弃体检者取消应聘资格,同时按考试总成绩依次选取下一名参加体检。体检合格者作为政审对象。

  (五)政审

  政审工作由海丰县工商业联合会政府聘员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体检合格后,进入政审考察环节,政审考察标准参照公务员考察和政审有关要求执行。根据考察结果,确定聘用人选名单,并进行公示,对没有发现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的,取消其聘用资格,依次递补聘用人选。

  (六)公示

  对经过考试考核、体检、政审合格的初定人选在海丰县工商业联合会公告栏和海丰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满,对没有发现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七)聘用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没有异议的,由海丰县工商业联合会按有关程序与所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合同期三年(含试用期3个月),三年一聘,每年一考核,考核不合格的按规定解除合同。合同期满后,根据实际情况由本单位决定是否续聘或解聘。

  六、有关情况说明及注意事项

  (一)报考者提供信息必须详细、真实、准确,如发现弄虚作假的,将取消资格,并通知有关单位严肃处理。

  (二)报考者不得有托人说情、打招呼等行为,一经发现即取消资格。

  (三)报考者一经通过资格审查、面试、体检、政审等被录取后未按要求聘用到岗位工作的,3年内不得报考海丰县工商业联合会招考招聘职位。

  (四)本次招聘不收取考生报名费。

  咨询电话:0660-6889362(海丰县工商业联合会)

  监督电话:0660-6892178(海丰县人社局)

  本方案未尽事宜,按相关政策处理。本方案由本次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doc (29.00 KB)
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doc (26.00 KB)
2021年广州市荔湾区教育局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人员职位表.xls (56.50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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