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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1-03-13 15:39   责任编辑:yishashi
报名开始:2021-03-13       报名截止:2021-03-24
为做好2021年坪山区公开招聘专职安全监督检查员(以下简称“专职安全员”)招聘工作,根据《坪山区专职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员管理办法》制定本公告。
一、专职安全员工作职责
(一)负责检查辖区范围内工矿商贸、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的情况;
(二)负责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及相关要求,督促工矿商贸等领域生产经营单位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加强现场安全管理,完善安全生产条件;
(三)负责督促检查工矿商贸、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隐患自查自报工作完成情况,参与区、街道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和安全隐患排查工作;
(四)负责采集工矿商贸、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基础信息数据,建立健全各类安全生产台账,实现安全生产动态监管;
(五)协助相关部门和单位做好安全生产应急救援、生产安全事故现场保护、人员和财产抢救、事故调查和善后处理等工作;
(六)完成区应急管理局、街道应急办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二、招聘岗位及数量
本次专职安全员计划共招聘46人。
三、报考条件
(一)思想政治素质好,责任心强,热爱基层安全生产监管工作。
(二)遵纪守法,具有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无违法违纪记录。
(三)具有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
(四)专业要求:
要求所学专业为工科类或法学类专业;若报考者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不受所学专业限制:
1.取得安全工程专业技术资格;
2.取得注册安全工程师;
3.通过国家司法考试;
4.同等条件下,所学专业为法学、安全工程、化学、电气、机械、建筑等与安全相关专业的人员优先聘用。
(五)年龄一般在35周岁(1986年1月31日以后出生)以下,具有安全工程专业技术资格、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以及通过国家司法考试的人员,在街道、园区、企业从事安全管理工作、生产技术管理工作5年以上的,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81年1月31日以后出生);
(六)具有一定的文字书写、语言表达、组织协调能力和计算机应用操作能力;
(七)身体健康,具有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八)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犯有严重错误,受党纪、政纪处分以及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3.在各级机关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
4.从事过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5.道德品质上有劣迹行为的;
6.曾被机关事业单位辞退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用工管理
此次招聘的专职安全员实行劳务派遣的用工形式,所聘人员将派遣至坪山区应急管理局及各街道办事处从事日常生产安全检查工作,不服从分配者不予聘用。
五、考试安排
(一)招聘程序
本次专职安全员招聘程序主要分为报名、资格初审、笔试、面试、资格复审、体检等环节。
(二)报名方式及时间
本次专职安全员招聘采用网上报名方式进行。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登陆报名网址注册报名,并将报名材料按要求填报上传,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名的将不予受理。
1.报名时间:公告之日起至2021年3月26日18:00.
2.报名网址:http://www.szkscp.com.cn
3.联系人及电话:张先生,0755-89230070
4.报名所需材料(均以照片形式上传):
(1)《坪山区专职安全监督检查员报名表》(见附件,诚信声明栏务必本人手写签名);
(2)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验证报告及相关资格证书。
(三)资格初审
招聘单位将根据考生报名材料并结合报考岗位相关要求,对考生报名条件进行初步审核,资格初审合格者方有资格进入笔试,资格初审结果将以短信或电话方式通知考生。
(四)笔试及面试
1.笔试:因疫情防控工作需求,将采取线上闭卷考试方式,笔试内容包括安全生产常识、安全生产执法知识、行政能力测试。考生需提前准备一台具有摄像装置的联网电脑,笔试前一天进行线上系统模拟操作。考试过程中,考生务必严肃考试纪律,全程打开摄像装置,线上系统将实时监控考试纪律情况。
2.面试: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分别在7个招聘单位开展面试工作。
3.笔试时间、考试网址及面试时间、地点等信息将以短信或电话方式通知考生。
六、疫情防控要求
本次考试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开展,报考者应当按照有关防控要求,做好报名、考试等工作。因疫情影响导致本次招录工作时间调整的,招考组织部门将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做出合理安排,并及时在有关网站发布公告。
网上报名后,请考生不要出国、出境或前往新冠肺炎疫情高、中风险地区,尽量减少外出及参加聚集性活动,外出要做好个人防护措施。考生须每日早晚测量体温,自我观察有发热、咳嗽、乏力、味觉异常等疑似症状,出现异常的须按规定及时报告医疗机构,经研判排除新冠肺炎等重点传染病后方可参加考试。
面试时,考生需持“粤康码”和行程卡,且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后方可参加面试;考生需全程佩戴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参加考试,未佩戴口罩者,不得参加考试。仍在隔离治疗期的确诊、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以及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考前14天内有境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及考前21天内有境外(含港澳台地区)旅居史的,不得参加考试。考生可提前通过微信搜索“粤省事”小程序,点击进入“粤康码”,进行健康信息申报生成粤康码信息;微信“粤康码”中点击“行程卡”,或微信搜索“通信行程码”,按要求完成手机号码校验后生成行程码。面试当天体温≥37.3℃的考生,粤康码未显示为绿码(或未提供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考生,不得参加面试。
七、其他事项
(一)报考人员应对自己所填报的信息和所提交的资料真实性负责,诚实应聘;联系方式必须准确无误,确保能够及时联系,若无法联系后果自负;对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在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等违反招聘纪律的人员,将取消其应聘资格;属已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即予解除聘用关系。
(二)本公告由坪山区应急管理局解释。
坪山区应急管理局
2021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