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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1-08-16 15:55   责任编辑:yishashi
报名开始:2021-08-16       报名截止:2021-08-26
根据工作需要,光明区科学城开发建设署面向社会公开招聘4名一般类岗位专干。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人数
招聘职位及人数详见《光明区科学城开发建设署2021年8月公开招聘一般类岗位专干职位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及要求
(一)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品行,遵纪守法,无犯罪记录;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十八周岁以上;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二)有下列情况者,不予接受报考:
1.受过党纪、政纪处分以及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参加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招聘被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在限制报考期限内的人员;
3.现役军人;
4.未完成教学大纲规定学习内容的结业生、肄业生;
5.不符合岗位任职回避要求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及资格初审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2021年8月14日至8月20日,报名时间截至8月20日18:00.(如报名时间有延长,将另行通知)
2.报名资料
①《深圳市光明区科学城开发建设署公开招聘专干报名表》(表内要贴本人近期一寸彩色正面免冠照片,签名处手写签字)(附件2);
②《深圳市光明区科学城开发建设署2021年8月公开招聘专干考试报名人员信息表》(附件3);
③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复印);
④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⑤学历电子备案注册表;
⑥计划生育承诺书(附件4);
⑦无违法犯罪记录个人承诺书(附件5);
⑧任职回避承诺书(附件6);
⑨岗位条件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3.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由报考人员将填写好的电子版和扫描件一并打包发送至gmcscj@szgm.gov.cn邮箱,邮件标题格式统一为“岗位名称+姓名”;报名资料请在报名规定时间内发送至指定邮箱。报名时间截止后所投递的简历和资料均不受理。
报名联系电话:0755-23400098.联系人:于小姐。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包括报名时的资格初审和入职前的资格复审。报考人员所提供的全部材料必须真实,不可弄虚作假,在任一环节中发现报考者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均可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三)注意事项
1.每人限报考1个岗位。
2.报考相关资格、工作经历、年龄等时间的计算,均截至2021年7月31日。岗位要求取得相关证书、资质或工作经历的,必须在此之前获得(只是通过考试但未取得证书的,视为不符合要求)。
3.对符合条件、报名成功的考生,将通过电话或短信的方式进行回复。对不符合条件、报名不成功的考生,不予回复。报考者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并及时接听,确保能够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无法及时联系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四、考试
考试方式为笔试+面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录人数1:5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名单。总成绩按照笔试占40%,面试占60%的比例合成,其中笔试、面试成绩合格线均为70分。考试结束后,结合考生考试总成绩按招录人数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选名单。如出现总成绩同分情况,则以面试成绩高者为拟录用人员。
考试时间:具体考试时间及地点,我署将通过短信或电话方式通知。
五、体检
取得体检资格的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及近期1寸正面免冠彩色相片1张,自发布体检通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自行前往任意三甲医院参加体检,体检报告在资格复审时一并提交。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费用自理。
六、资格复审及考察
体检合格的人员,由我署对其进行资格复审,并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人员。经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七、公示及聘用
经考试、体检、资格复审合格的拟聘人员,在光明区政府在线网站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拟聘人员经公示,没有投诉或有投诉经查不属实或属实但不影响聘用的,且不违反聘用和任职回避有关规定的,确定为聘用的人选。
八、办理入职
确定为聘用的人选,由第三方人力资源机构签订劳动合同,并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岗位聘用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或试用期内发现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取消聘用。
九、用工性质
本次招聘人员用工形式均为劳务派遣用工,薪酬待遇及晋升按照区有关规定执行。
十、纪律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一)光明区科学城开发建设署,投诉举报电话:0755-23400080.
(二)光明区纪委监委机关,投诉举报电话:0755-88211630.
(三)光明区人力资源局,投诉举报电话:0755-88215747.
十一、其他事项
(一)本公告及其附件的“以上”“以下”“以前”均包含本数。
为进一步充实新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力量,大鹏新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机关事业单位临聘人员、社区专职工作者共54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岗位具体分为三类,第一类是区直单位临聘人员岗位;第二类是社区专职工作者主办类及负责人类(党建文秘类)岗位;第三类是社区专职工作者辅助类(一般类)岗位。
岗位具体要求见《深圳市大鹏新区2021年公开招聘机关事业单位临聘人员岗位表》(附件1)、《深圳市大鹏新区2021年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岗位表》(附件2)。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正确的政治立场、政治态度,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纪守法,道德品行良好;
3.报考年龄为18至40周岁(即1980年8月31日至2003年8月31日期间出生);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5.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接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因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2.犯有严重错误,受过党纪、政纪处分以及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被开除公职的;
5.参加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招聘被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在限制报考期限内的;
6.未完成教学大纲规定学习内容的结业生、肄业生;
7.现役军人、非地方班的军队院校毕业生;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报考程序
(一)报名时间
2021年8月16日9点至8月26日16点。
(二)报名方式
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报名系统链接:https://szdpxq.zhaopin.com/
每位报考人员限报1个招聘岗位,报考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注册报名,不接受现场报名。
报名结束前2天将公布报名比例不足1:10的岗位,如无此类岗位则不进行公布。
(三)注意事项
1.考生须详细认真阅读公告内容,准确把握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诚信报名,对报名信息的真实性负责。资格审查时将核查考生填报信息与考生提交的符合岗位要求的相关材料。
2.考生个人条件与报考岗位要求不符的,考试成绩无效;经认定为提供虚假资料报考、多次弃考、恶意报考弃考的,指使、煽动他人恶意报考弃考扰乱招聘秩序等违纪违规行为的,考试成绩无效。
3.考生的学历、学位须与岗位要求相符,具体请参照《广东省202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3)。
4.岗位条件中考生身份要求为“应届毕业生”的,仅2021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及2019、2020年(博士研究生放宽至2016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自毕业证书落款之日起至2021年8月31日时未曾与用人单位建立过人事或劳动关系的人员可报考;考生政治面貌要求为“中共党员”的,仅中共党员、中共预备党员可报考。
5.普通高等院校2021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21年9月30日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其他报考考生须于2021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报考考生年龄、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日期为2021年8月31日。
四、考试
(一)笔试
本次笔试采用线上笔试形式。
1.考前准备
考生须于9月3日前根据报名系统操作指引完成《情绪管理能力测评》,下载考前须知及考试所需软件,签署笔试诚信承诺书,进行系统测试,逾期未完成的,视为放弃考试资格。请考生保持报名填写的通讯渠道畅通,留意手机短信和电子邮件。
2.笔试时间
具体时间安排见报名系统考试通知。
正式开考当天请提前30分钟进入考试系统候考。本次考试不允许迟到,迟到考生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3.笔试科目及内容
第一类岗位、第二类岗位考试科目均为《行政职业能力测试》和《申论》,主要包括行政职业能力测试、文字应用表达能力测试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中国共产党党史、党和国家重大政策方针、市情区貌等知识考查;
第三类岗位考试科目为《社区服务综合能力测试》,主要包括社区服务情景模拟测试(如:投诉纠纷、应急处置等)、行政职业能力测试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中国共产党党史、市情区貌、突发重大公共卫生事件、消防交通安全隐患等知识考查。
4.成绩公布
第一类岗位、第二类岗位笔试成绩为《行政职业能力测试》和《申论》的总成绩,两门科目各占50%;
第三类岗位笔试成绩为《社区服务综合能力测试》一门科目的成绩。
笔试合格分数线由组织人事局划定,考生可登录报名系统查询笔试成绩。
按照笔试成绩将考生分为A、B、C类(设招考岗位招聘人数为Y)。
A类:指笔试成绩合格且排名在所报招考岗位5Y(含本数)之内的考生,经本人同意后,纳入大鹏新区编外后备人员库。
B类:指笔试成绩合格且排名在招考岗位5Y之外的考生,经本人同意后,纳入大鹏新区编外后备人员库。
C类:指笔试成绩不合格的考生。
(二)资格审查
根据岗位要求及公告基本条件要求,对A类考生进行资格审查。考生须在报名系统提交与岗位要求相符的学历证书、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证书、学位认证报告、党员身份证明、相关工作经验证明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对于出现资格审查不合格的岗位,可进行递补审查。
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按岗位拟聘用名额1:5比例进入面试环节。对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和提供虚假材料的,取消面试资格,不予纳入“大鹏新区编外后备人员库”。
其中报考第一、第二类岗位且进入资格审查的考生还须在报名网站下载对应的《个人简历及工作述事表》(应届毕业生、社会人员分表填写),同步将《个人简历及工作述事表》及相关佐证材料提交至报名系统。用工单位将根据资格审查合格考生的个人简历自述情况及佐证材料,对照考生完成工作能力、解决困难的表现、岗位适配度具体评分,该分数计入面试成绩,占比30%。
(三)面试
面试由用工单位根据实际需要,另行通知。面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考生不列入体检入围人选。
(四)考试总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考试总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如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由用工单位根据岗位匹配程度确定进入体检人选。
五、体检
各用工单位根据岗位拟聘名额按考生考试总成绩由高至低确定体检入围人员名单,并按规定将考试结果和体检入围人员名单公布在大鹏新区政府在线网站。用工单位负责组织考生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费用由考生自行负责。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六、考察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考察对象,由各用工单位按规定组织考察,重点考察人选是否符合拥护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等要求,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考察人选的身份、报考资格条件以及政治素质、道德品行、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生活作风、岗位匹配度等方面,合格的确定为拟聘人员;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七、公示和聘用
对体检、考察合格的报考者,由各用工单位在大鹏新区政府在线网站、单位(含各社区)公示栏公示5个工作日。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没有投诉、经查投诉不实或投诉属实但不影响聘用,且不违反关于聘用有关规定的,由用人单位指定的劳务派遣公司办理聘用手续,签署劳务派遣合同,派遣到相应岗位工作;被投诉不符合聘用条件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投诉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八、人员管理及工资福利待遇
(一)新招聘的机关事业单位临聘人员和社区专职工作者全部实行劳务派遣管理,并由相关劳务派遣公司与其签订劳动合同,派遣到相应地点工作,新招聘人员须服从用工单位工作分配及日常安排。新招聘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逾期不能报到,且无正当理由者,不保留聘用资格。
(二)根据法律规定确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合格的,继续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或试用期内发现不符合选用岗位资格条件的,取消聘用。
(三)新招聘的机关事业单位临聘人员和社区专职工作者按照大鹏新区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管理制度、社区专职工作者管理制度核定工资薪酬,每年可免费进行1次健康体检,按照国家相关规定享受带薪年休假。
九、其他事项
(一)对于A类、B类考生,如同意纳入“大鹏新区编外后备人员库”的,视为已通过大鹏新区编外人员基本素质考试,总成绩半年内有效,笔试成绩一年内有效。
在有效期内,可适当简化程序聘用,具体如下:
1.半年内如招聘岗位出现空缺,报考该岗位并已参加面试的考生可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2.如招聘岗位的同类别岗位出现空缺,报考该岗位类别且笔试成绩在合格线以上的考生,无需重复参加笔试。
(二)本次考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社会上任何针对本次考试以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的组织方无关。
(三)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体检或公示环节的考生如出现面试、资格复审、体检不合格,放弃面试、资格复审、体检资格,或公示中发现问题不予录用的,相应岗位可由按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四)因疫情防控工作需要,考生在参加考试前,应按要求提供本人健康码及14天内无国内疫情高风险地区和国外旅居史的个人轨迹查询结果证明。未按要求提供上述证明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考试资格。
(五)本公告由光明区科学城开发建设署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