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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1-08-19 14:57   责任编辑:yishashi
报名开始:2021-08-25       报名截止:2021-08-25
因工作需要,深圳市大鹏新区葵涌办事处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名编外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招聘对象
2021年8月31日以前毕业,符合本公告及招聘岗位所要求条件的人员均可报考。招聘岗位具体要求详见《深圳市大鹏新区葵涌办事处2021年8月公开招聘编外人员职位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我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和技能条件;
5.具有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心理条件。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予招聘
1.有违法、犯罪记录行为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在受处分期间或者处分影响期限未满的;
4.参加机关事业单位招考被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
5.曾与葵涌办事处协议离职并领取经济补偿金的;
6.未完成教学大纲规定学习内容的结业生、肄业生;
7.原属葵涌办事处编外人员离职或曾放弃葵涌办事处编外人员录用,不满五年的;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况。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及材料受理时间
发布公告之日起至2021年8月25日下午5:30.本次招聘采用电子邮件报名,报名者按报名材料顺序将材料电子版发至电子邮箱:wangyanghong@dpxq.gov.cn。报名材料扫描制作成PDF文档或RAR压缩文件以“姓名+报考职位+联系电话”命名(如:张三+消防员+139****1010.pdf)。
2.报名材料
(1)《深圳市大鹏新区葵涌办事处2021年8月公开招聘编外人员报名表》(附件2);
(2)身份证、户口簿(验原件收复印件);
(3)毕业证、学历学位证(须同时提供学历学位验证证明)(验原件收复印件);
(4)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到户籍派出所开具),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因客观原因暂时无法提供的,可以先签署承诺书(附件3)(原件),在资格复审时提供;
(5)职位需要的证书或证明材料,如驾驶证、消防工作经验证明、复退军人证明等(验原件收复印件)。
(二)资格初审
葵涌党工委党建工作办负责资格初审工作,出现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情况的,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或无效报名,不再通知考试。资格审查只是对应聘人员提供材料的初步审查,最终审查结果以办理聘用备案手续时的审查为准。
(三)考试
1.应聘消防员岗位的,须先进行体能测试,体能测试合格线为60分,体能测试合格的进入面试人员名单。体能测试主要考仰卧起坐、3000米跑共2个项目,每个项目各占50分,总成绩100分。每个测试人员须按规范动作在1分钟内完成35个仰卧起坐,方为达标。3000米跑,30岁(不含30岁)以下队员完成时间为15′30″的,则为达标;30岁以上(含30岁)队员完成时间为17′30″的,则为达标。两项中,如有其中一项不达标,则视为体能测试不合格。对于体能测试合格的报考人员,以体能测试成绩排名,按拟聘人数的5倍确定进入面试人选。面试成绩合格线为70分。面试结束后,根据体能测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按照招聘名额的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的人选。
2.考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在正式考试前请考生保持手机畅通,注意查收短信、邮件及接听电话。
3.没有被录取的考生,成绩合格的可纳入办事处候补人员库。1年之内同类岗位出现空缺时,若本人同意,可从候补人员库中按总成绩高低依次递补,确定资格复审和体检人选。
(四)确定体检人选
按照招聘名额的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的人选。
同一岗位总成绩相同的,面试成绩高的确定为拟聘人员;体能测试和面试成绩完全相同的,由单位根据情况决定拟聘人员。
入围体检人员名单、体检时间及体检医院均由葵涌党工委党建工作办另行通知(费用自理)。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因体检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空缺的,葵涌党工委党建工作办可在同岗位面试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五)资格复审
体检合格的人员,由葵涌党工委党建工作办进行资格复查。复查合格者作为拟聘人员进行公示。体检或报考资格复查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六)公示
拟聘人员名单将在大鹏新区政府在线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拟聘人员被投诉不符合聘用条件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
(七)聘用
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与人才派遣机构签订派遣劳动合同,派遣至葵涌办事处工作,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五险一金”。
三、其他事项
(一)招聘相关资历、资格、年龄等时间的计算,均截至2021年8月31日,如年龄要求30岁以下即1990年8月31日之后出生。
(二)报考人员应对自己所填报资料真实性负责,诚实应聘。对伪造、涂改证件证明,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得应聘资格、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等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将取消应聘资格。对已聘人员,一经查实,即予解除聘用合同。
(三)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逾期不能报到的,或在职人员在聘用单位规定的时间内与原单位协商不成,无法办理手续的,不保留聘用资格。
(四)报考人员应在报名时提供准确的、确保可随时联系的电话联络方式,如因报考人员未提供有效联络方式或无法联络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五)本次招聘的人员须在葵涌办事处至少服务满两年,在此期间,原则上不得调离葵涌办事处。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葵涌党工委党建工作办负责解释。
招聘业务咨询电话:0755-897786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