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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1-09-28 15:49   责任编辑:yishashi
报名开始:2021-09-27       报名截止:2021-10-10
根据工作需要,深圳市光明区财政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6名专干。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人数
招聘职位及人数详见《深圳市光明区财政局2021年第一批公开招聘专干职位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及要求
(一)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十八周岁以上;
2.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和职业道德,无犯罪记录;
3.具有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详见附件1);
4.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报考的最高年龄、取得相关职称或职业(执业)资格证书等时间的计算,均截至本公告发布前一天;
5.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学历和技能条件及其他要求,其中,报考专业参考《广东省202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6)填报;
6.符合岗位任职回避要求;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者人员,不予接受报名
1.有过刑事犯罪记录或受过党纪、政纪处分以及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2.在机关事业单位招聘过程中被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尚在限制报考期限内的人员;
3.未完成教学大纲规定学习内容的结业生、肄业生;
4.曾被机关事业单位开除、辞退不满5年的;
5.伪造或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聘用资格的;
6.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
7.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8.不符合岗位任职回避要求的人员;
9.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及资格初审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2021年9月27日至10月10日,报名时间截至10月10日17:00.(如有调整将于报名时间截止前发布调整公告)。
2.报名资料
①《深圳市光明区财政局2021年第一批公开招聘专干报名表》(表内要有本人近期一寸彩色正面免冠照片,电子版即可)(附件2);
②《深圳市光明区财政局2021年第一批公开招聘专干考试报名人员信息表》(附件3),提供可编辑电子版;
③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提供扫描件);
④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提供扫描件);
⑤学历电子备案注册表;
⑥无违法犯罪记录个人承诺书(附件4)(提供扫描件);
⑦任职回避承诺书(附件5)(提供扫描件);
⑧《深圳市光明区机关事业单位专干基本素质测试A类合格证》(已取得的提供);
⑨岗位要求的相关佐证材料。
3.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报名登录地址:https://gmczj.zhaopin.com,报名材料请在报名规定时间内上传到系统上。报名时间截止后所投递的简历和资料均不受理。
报名系统技术咨询电话:0755-83037900-81830.联系人:许小姐。
报名咨询电话:0755-88210113.联系人:陈小姐、杨小姐。
咨询时间:工作日9:30-11:30.14:30-17:30.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包括报名时的资格初审和入职前的资格复审。报考人员所提供的全部材料必须真实,不可弄虚作假,在任一环节中发现报考者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均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三)注意事项
1.报考相关资格、年龄等时间的计算,均截至本公告发布前一天。
2.报考人员报名前请认真阅读本公告及其全部附件。本次考试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不接受现场报名。每名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招录岗位进行报名,所报岗位选定确认后不得更改。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岗位选报、确认的,视为放弃报名。
3.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与报考招聘职位要求一致。具体请参照《广东省202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6)。
4.以国(境)外学历、学位人员身份报考的,须于本公告发布前一天前取得相应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并在资格审核阶段提供国家教育部所属相关机构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
5.通过一般专干岗位资格初审的报名人员,我单位将于报名结束后30日内,通过电话或短信的方式进行通知,审核不通过的,不予通知。报考者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并及时接听,确保能够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无法及时联系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四、考试
考核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和面试均实行百分制,总成绩按照笔试占40%、面试占60%的比例合成。笔试、面试统一划定合格线(60分),笔试、面试成绩单科低于划定合格线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其中,根据笔试成绩高低排序,按岗位招聘人数1:3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
考试结束后,结合考生考试总成绩,按招录人数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员名单。体检人员名单将在光明区政府在线网站进行公布。
(一)笔试
时间、地点和笔试形式另行通知。
(二)面试
时间、地点和面试形式另行通知。
五、体检
取得体检资格的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及近期1寸正面免冠彩色相片1张,自发布体检通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自行前往任意三甲医院参加体检,体检报告在资格复审时一并提交。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费用自理。
六、资格复审及考察
体检合格的人员,由我局对其进行资格复审,并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人员。经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七、公示及聘用
经考试、体检、资格复审合格的拟聘人员,在光明区政府在线网站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拟聘人员经公示,没有投诉或有投诉经查不属实或属实但不影响聘用的,且不违反聘用和任职回避有关规定的,确定为聘用的人选。
八、递补
因拟聘人员体检、资格复审不合格、在公示期内因投诉取消聘用资格、自愿放弃等情形空出的招聘名额,我单位可从面试人员中按照总成绩高低排名顺次递补。
九、办理入职
确定为聘用的人选,由第三方人力资源机构签订劳动合同,并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岗位聘用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继续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或试用期内发现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取消聘用。
十、用工性质
本次招考人员用工形式均为劳务派遣用工,薪酬待遇及晋升按照光明区专干管理有关规定执行。
十一、纪律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一)光明区纪委监委机关,投诉举报电话:88211630.
(二)光明区财政局,投诉举报电话:88212032.
(三)光明区人力资源局,投诉举报电话:88215747.
十二、其他事项
(一)本公告及附件的“以上”“以下”“以前”均包含本数。
(二)本次考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社会上任何针对本次考试以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的组织方无关。
(三)因疫情防控工作需要,考生在参加考试前,应按要求提供本人健康码及14天内无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和国外旅居史的个人轨迹查询结果证明。未按要求提供上述证明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考试资格。
(四)本公告由深圳市光明区财政局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