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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1-10-12 15:10   责任编辑:wangqian
报名开始:2021-10-11       报名截止:2021-10-19
为推动深圳市罗湖区公办幼儿园建设,进一步加强公办幼儿园师资队伍建设,补充公办幼儿园工作人员,现面向社会招聘园长、副园长及教研员岗位共21名工作人员,岗位人员性质为非在编合同制(临聘)聘用人员。具体岗位见招聘对象及职位,工作单位为深圳市罗湖区教育局下属公办幼儿园。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职位
(一)园长岗位要求
1.拟聘人数:1名;
2.学历:具有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本科及以上学历;
3.专业:学前教育、教育类等相关专业;
4.证书要求:幼儿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园长任职资格证书;
园长任职资格证书:深圳市外的证书发证机关以市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或市直属教育科研机构为准;深圳市内的证书发证机关以区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或区属教育科研机构为准。
5.年龄:原则上45周岁以下(1976年10月11日后出生可报考);
6.与岗位有关的其他条件:从事学前教育工作10年及以上,且具备3年及以上公办幼儿园副园长及以上岗位工作经验或3年及以上市一级以上(含市一级)幼儿园副园长及以上岗位工作经验;
7.放宽条件:如具有学前教育、教育类等相关专业的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工作年限及管理工作年限可适当放宽。
(二)副园长岗位要求
1.拟聘人数:5名;
2.学历学位:具有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本科及以上学历;
3.专业:学前教育、教育类等相关专业;
4.证书要求:幼儿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园长任职资格证书;
园长任职资格证书:深圳市外的证书发证机关以市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或市直属教育科研机构为准;深圳市内的证书发证机关以区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或区属教育科研机构为准。
5.年龄:原则上45周岁以下;
6.与岗位有关的其他条件:从事学前教育工作8年及以上,且具备2年及以上公办幼儿园副园长及以上岗位工作经验或3年及以上市一级以上(含市一级)幼儿园副园长及以上岗位工作经验或3年及以上公办幼儿园后勤主任、教研员、年级组长或保健组长等岗位工作经验;
7.放宽条件:如具有学前教育、教育类等相关专业的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工作年限及管理工作年限可适当放宽。
(三)教研员岗位要求
1.拟聘人数:15名;
2.学历学位:具有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研究生及以上学历;
3.专业:学前教育、教育类等相关专业;
4.证书要求:幼儿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
5.年龄:原则上35周岁以下(1986年10月11日后出生可报考);
6.放宽条件:如具有2年及以上公办幼儿园工作经验或深圳市事业单位学前教育督学工作经验,可放宽至师范院校或双一流高校的全日制本科学历(可接受优秀应届毕业生)。
二、招聘岗位要求
(一)招聘岗位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我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品行和职业道德;
4.热爱教育事业,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和技能条件;
5.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年限的计算及获取资格条件截止至2021年10月11日。
(二)下列人员不得应聘:
1.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受过党内警告或单位处分的;
3.受过刑事或行政处罚的;
4.在此前任一公开招聘过程中被招考部门认定有作弊行为或在禁考期内的(禁考期参照公务员招考的有关规定);
5.失信惩戒对象;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与程序
(一)报名时间、方式
1.报名时间:2021年10月11-19日;
2.方式:采用邮件报名方式。将报名材料扫描后(按报名材料从上至下的顺序整理并合并为一个PDF文件)发送到电子邮箱:luohuedu2020@163.com(邮件名称格式:“报考岗位名称+本人姓名”)。
(二)报名材料
1.《深圳市罗湖区教育系统公办幼儿园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详见附件1);
2.身份证;
3.学历、学位证书;
4.学历、学位验证证明;
5.工作单位开具的任职经历、岗位证明等证明材料(证明须有单位名称加盖印章,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6.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
7.业绩、获奖等其它材料(按填入报名登记表中的获得荣誉称号或获奖情况等相对应提供);
8.个人简历;
9.个人承诺书(详见附件2);
10.无犯罪证明;
11.离职证明(如报名时未提供,可延迟至签订劳动合同前提交)。
应聘人员所提供的全部材料必须真实,如弄虚作假,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三)资格审查
罗湖区教育局对考生提供的材料进行资格审查,择优选择考生进入面试环节。
(四)面试
本次招聘由深圳市罗湖区教育局组织,符合应聘条件并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由深圳市罗湖区教育局统一通知参加面试。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形式另行通知。
(五)体检
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体检须到指定医院进行。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按有关规定进行复检。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隐瞒重要实事的,取消应聘资格。
(六)公示
经考试、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5个工作日。
(八)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由深圳市罗湖区教育局下属公办幼儿园与其签订劳动(临聘)合同,按《劳动合同法》规定试用期。
四、薪酬待遇
(一)参照《深圳市公办幼儿园教职工过渡期薪酬参照基准》确定岗位执行;
(二)购买五险一金;
(三)享受带薪假期。
五、其他说明
(一)深圳市罗湖区教育局可根据报名人数及资料审核的实际情况,决定是否削减拟聘岗位人数;
(二)咨询方式
联系人:蓝老师,联系电话:0755-22185758;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30-11:30.下午14:30-17:30;
(三)本公告由深圳市罗湖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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