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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3-29 10:45   责任编辑:yishashi
报名开始:2022-03-29       报名截止:2022-03-31
为满足街道工作需要,现拟招聘劳务派遣人员18名,其中12名社区专职工作者网格员和6名机关事业单位辅助人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及方式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坚持公平竞争、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按照“报名、资格审查、面试、复审、体检、公示、聘用”程序进行。
二、招聘人数及岗位要求
(一)社区专职工作者网格员
人数:12名,年龄:35周岁以下;学历: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同等条件下,中共党员优先、具有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的优先。
(二)机关事业单位辅助人员
人数:6名,年龄:35周岁以下;学历: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具体招聘要求请查看附件1,专业要求请查看附件5。
三、招聘条件及要求
(一)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品行,遵纪守法,无犯罪记录;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4.学历: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必须于2021年12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
5.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况者,不予接受报名:
1.受过党纪、政纪处分以及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参加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招聘被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在限制报考期限内的人员;
3.现役军人;
4.未完成教学大纲规定学习内容的结业生、肆业生;
5.不符合岗位任职回避要求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2022年3月25日至2022年3月31日,报名时间截至3月31日18:00。
2.报名资料
(1)《街道劳务派遣人员报名表》原件(表内要贴本人近期一寸彩色正面免冠照片)(附件2):
(2)《街道劳务派遣人员报名信息表》(附件3);
(3)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均需扫描复印):
(4)学历及学位证书扫描件;
(5)《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https://www.chsi.com.cn,需在有效期内可扫码认证,注意是学历验证而非学籍)、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的学位电子认证报告(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http://www.cdgdc.edu.cn,有学位均需下载认证报告)。留学归国人员需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6)公安部门开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如资格审查时无法提供,本人需填写《无犯罪记录证明承诺书》(附件4),承诺入职前提供证明,如不能提供,视为自动放弃入职。
3.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
请将填写好的电子版和扫描件按前述顺序一并打包发送至1424140862@qq.com邮箱,邮件标题格式统一为“岗位名称+姓名+电话号码”;报名资料请在报名规定时间内发送至指定邮箱,报名时间截止后所投递的简历和资料均不受理。
报名联系电话:0755-23890118,联系人:姚先生。
(二)资格审查
1.招聘单位根据工作安排,对考生的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初审。
2.审核通过的以电话或短信方式通知考生参加考试,资格初审不合格的不予通知。
3.按照拟聘岗位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的人员名单。
(三)注意事项
1.报名前请认真阅读本公告及其全部附件;
2.报考相关资格、年龄等时间的计算,均截至2022年3月31日;
3.报考者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并保持通讯畅通,确保能够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方式或无法及时联系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四)面试考核
考核方式将根据疫情防控要求,采取线上或线下方式进行考核面试,满分100分,合格线为60分,总成绩由高到低进行择优录取。
面试结束后,结合考生考试总成绩,按招录人数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员名单。
考核面试时间和具体方式另行通知。
(五)体检
取得体检资格的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及近期1寸正面免冠彩色相片1张,自发布体检通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自行前往指定的医院参加入职体检,体检报告在资格复审时一并提交。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体检费用自理。
(六)公示
拟聘人员名单对外公示5个工作日。
(七)资格复审及考察
体检合格的人员,由我公司对其相关资料进行资格复审,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人员,并进行电话通知,明确其到岗时间及需准备的入职资料。经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人员可依次进行递补。
(八)递补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按照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一次递补体检、考察人选。
(1)体检不合格的;
(2)体检人选放弃体检的;
(3)拟录用人员放弃录用资格的。
(九)聘用
拟聘人员经公示,没有投诉、经查投诉不实或投诉属实但不影响聘用,且不违反关于聘用、回避等有关规定的,予以聘用,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合同,并约定试用期2个月。
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继续聘用;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或试用期内发现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取消聘用。
被投诉不符合聘用条件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
对投诉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本次招聘人员用工形式均为劳务派遣用工,薪酬待遇参照福田区有关规定执行。
拟聘人员应当在接到报到通知后10个工作日内到园岭街道报到,无正当理由或虽有正当理由但未经园岭街道批准同意未能按期报到的视为放弃入职资格。
(十)其它事项
1.严格按照岗位要求报考。个人条件与报考岗位要求不符的,考试成绩无效;经认定为提供虚假资料报考、多次弃考等恶意报考、弃考的,指使、煽动他人恶意报考弃考扰乱聘用秩序等违纪违规行为的,除取消考试成绩外,还将纳入福田区劳务派遣聘用人员黑名单;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本公告内容和相关提示不代表园岭街道将成为名义上或实质上的用工单位,也不代表园岭街道将与报考人员建立直接的法律关系,聘用人员与用工单位、劳务派遣公司之间的劳动关系以三方最终签订的相关协议为准。
3.报考者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确保能够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无法及时联系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4.本次聘用,不指定任何教材、复习资料,也不举办、不委托任何单位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和培训活动。
5.本公告所指日期、数字均包含本数。
6.本公告由深圳市福田区园岭街道办事处负责解释(联系电话:0755-82730580)。
福田区园岭街道办事处
2022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