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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6-11 10:12   责任编辑:yishashi
报名开始:2022-06-11       报名截止:2022-06-13
中山国际人才港服务中心(中山翠亨新区人才发展研究院),为翠亨新区党工委、管委会管理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正科级。受中山市委组织部委托,结合翠亨新区党工委、管委会工作安排,工作任务包括:负责建设、管理、运营中山国际人才港,为人才提供政策咨询、引进认定等公共服务;负责拟定翠亨新区人才政策并组织实施;协助开展全市人才研究工作等。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有关规定,翠亨新区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公开选调2名事业编人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职位和人数
中山国际人才港服务中心人才发展研究岗1人、人才港运营岗1人。
二、选调对象
符合条件的我市事业单位在编在册人员。
三、选调条件
(一)报名人员须同时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政治素质良好,品行端正,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有良好的团队精神和服务意识;
2.具有较强的政策理论水平和组织协调、文字写作、口头表达能力;
3.同意放弃原聘用岗位,按照选调职位表的聘岗级别重新安排工作;
4.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研究生以上学历并取得硕士以上学位,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具体要求详见《翠亨新区2022年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表》(附件1);
5.历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或以上等次;
6.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7.选调人员须在选调单位(中山翠亨新区管委会)工作5年及以上。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本次选调:
1.仍在试用期内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4.在涉及国家秘密等特殊职位任职或者离开上述职位不满国家规定的脱密期限的;
5.需要回避的;
6.按照有关规定,在现工作单位未满服务年限或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7.其他不适宜参加选调的。
以上期限、年限计算截止日期为报名首日。
四、选调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自2022年5月27日起至2022年6月13日24:00止(以电子邮件发送时间为准)。
2.报名方式:本次选调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请报名人员填写《翠亨新区2022年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并提供户口簿、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现单位任职文件,其他能反映个人工作能力、写作能力和工作实绩材料、荣誉的有关证明材料(PDF格式),附大1寸彩色证件照。所有材料发送至指定邮箱(chxqxd@163.com),邮件名称使用:公开选调报名+职位+姓名+手机号码。
(二)资格审查
1.新区对报名人员提交材料进行初审,经初审符合选调条件的,按照拟选调人数与面试人数1:5比例择优后,电话、短信通知考生于规定时间内到翠亨新区参加面试。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不再通知。选调人数与职位报名人数比例少于1:5的,该岗位取消选调。
2.面试前进行复审。复审要求携带身份证、学历学位证(国外学历需同时提供教育部出具的学历认证证明)、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单位任职文件复印件、《事业单位岗位聘用审核表》复印件(所有复印件均需注明“复印件与原件相符”并由本人签名)到翠亨新区管委会进行审核。(广东省中山市马鞍岛香山大道30号翠亨新区管委会办公楼)
资格审查将贯穿于公开选调工作的全过程。凡发现应聘人员于招聘资格条件不符的,立即取消其聘用资格。
(三)考试
考试为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重点考察应试者的实际工作能力,解决问题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60分,低于合格分数线者不通过考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在面试前增加面谈环节,面谈对象根据进入面试人选确定,面谈情况不作为评分依据。面试结果在面试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在中山翠亨新区门户网站公布。
(四)体检
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或放弃的,根据实际需要,研究是否递补。体检结果以电话、短信等形式通知(请报考人员保持电话畅通)。
(五)组织考察
我区指派2人以上人员组成考察组,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等有关规定组织考察。考察不合格或放弃的,根据实际需要,研究是否递补。
(六)确定考察对象
综合考试、体检和考察等情况,经翠亨新区党工委会议讨论研究,确定拟选调人选。
(七)公示
对考察合格人员,在中山翠亨新区门户网站和选调人选的原单位公示7天。
(八)办理调动手续
公示期满,对符合选调条件的,按有关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五、监督
本次公开选调工作由翠亨新区纪检监察工委负责监督,选调过程中,如发现工作人员存在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等违法违纪行为的,依法给予相应处分;如发现选调人员有违纪违法、弄虚作假等行为,取消选调资格,并告知被选调人所在单位同时抄送纪检监察机关。
监督投诉电话:0760-89893045(翠亨新区纪检监察工委电话)。
地址:广东省中山市马鞍岛香山大道30号翠亨新区管委会办公楼102室。
六、疫情防控要求
为保障广大考生和考务工作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确保翠亨新区2022年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安全进行,请所有考生知悉、理解、配合、支持考试防疫的措施和要求。
(一)考生分类管理
1.正常参加考试:
根据广东省疫情防控有关规定,“粤康码”为绿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正常(考前21天内无境外旅居史、14天内无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市<直辖市、副省级城市为区>旅居史),凭考前72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体温<37.3℃)的报考者可正常参加考试。
2.不得参加考试:
正处于隔离治疗期的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以及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和次密切接触者;
已治愈出院的确诊病例和已解除隔离医学观察的无症状感染者,尚在随访及医学观察期内的;
“粤康码”为红码或黄码的报考者;
考前21天内有境外旅居史、14天内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市(直辖市、副省级城市为区)旅居史的报考者;
不能提供考前72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报考者。
(二)其他事项
考生参加考试时需提交《疫情防控承诺书》(附件3),考生进入考场时,必须严格按照现场工作人员指引,出示健康码、行程卡、测体温、戴口罩等。
如考前出现新的疫情变化,疫情防控要求可能会调整,请密切关注最新疫情防控政策,积极配合和服从考试防疫相关检查和管理。
七、有关事项
本公告由中山翠亨新区管委会负责解释。
报名咨询电话:0760-89893628,
联系人:袁小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