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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1-20 23:04   责任编辑:yishashi
报名开始:见文内       报名截止:2024-01-21
幼儿园简介
深圳市龙岗区坂田街道日辉台幼儿园是龙岗区政府产权公办幼儿园。幼儿园位于坂田街道万科城社区中海日辉台小区,是一所小区配套拥有独立园舍的市一级公办幼儿园。
全园开设10个教学班,幼儿园占地面积3221㎡,按市一级标准配备修建了运动操场、30米跑道、足球场、玩沙池、玩水池、种植园、攀爬墙、大型滑梯,户外场地宽敞,器械充足,园内开设音体室、图书阅览室、科学启蒙室、美术室等功能室。园内绿植花草围绕,空气清新,环境优美,设备齐全,拥有宽敞明亮的教室和配套齐全的办公场所,为孩子和老师们提供良好的生活、学习和工作环境。
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我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和技能条件;
5.具备适应岗位要求和身体条件;
6.符合本公告岗位要求所规定的条件。
报名要求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党纪、政纪处分以及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2.参加深圳市机关事业单位招聘被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在限制报考期限内的人员;
3.失信惩戒对象;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到事业单位的其他情况。
招聘岗位
副班教师(1名)
本次招聘拟聘人员入职时间为2024年春季学期开学前。
岗位要求:
1.社会人员要求,以下A/B满足其一即可:
A类:本科及以上学历
(1)教育教学相关专业;
(2)40周岁及以下;
(3)持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健康证;
(4)具有一年以上学前教育工作经验;
(5)学前教育专业优先。
B类:大专学历
(1)学前教育专业;
(2)40周岁及以下;
(3)持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健康证;
(4)具有一年以上学前教育工作经验。
2.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要求,以下A/B满足其一即可:
A类:本科学历、学士学位及以上
(1)教育教学相关专业;
(2)35周岁及以下;
(3)持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应届毕业生暂未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证的,须承诺自毕业之日起一年内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证,否则不再续聘);
(4)持有健康证;
(5)具有龙岗区公办幼儿园一学期以上实习经验者优先。
B类:大专学历
(1)学前教育专业;
(2)35周岁及以下;
(3)持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应届毕业生暂未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证的,须承诺自毕业之日起一年内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证,否则不再续聘);
(4)持有健康证;
(5)具有龙岗区公办幼儿园一学期以上实习经验者优先。
招聘流程
1【报名材料】
1.报名表(附件1);报名信息采集表(附件2);
2.身份证、户口本;
3.学历学位证书及验证报告;
4.教师资格证及其他岗位相关证书;
5.健康证;
6.承诺书(附件3);
7.证明:报考人员为龙岗区幼儿园在职教职工的,须提供工作单位同意参加本次招聘证明(单位负责人签字、单位盖章)(附件4);
8.工作经历、荣誉证书等材料(合同、社保、工资单、聘用证书等)。
2【注意事项】
1.报名人员仅限报考1个岗位。报名人员提供的材料须真实、准确、有效。凡弄虚作假或隐瞒重要事实的,一及查实,取消应聘资格。如报名人员的学历学位验证报告因客观原因暂无法提供的,最迟应在聘用前提供,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2.报名人员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并保持通讯畅通,确保能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方式或通讯不畅通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3【材料初审】
1.招聘单位对报名人员提交的材料进行初审,按照报名情况、基本条件、查阅材料等综合情况,按一定比例择优确定进入综合考核人员名单。
2.通过短信、电话或微信告知材料初审结果。
4【招聘程序】
1.发布公告之日-2024年1月21日18:00接受报名。
2.面试时间:待定,资格初审入围后会通过电话或短信通知。
3.面试地点:以后续通知为准。
4.面试方式:具体方式以后续通知为准。
5.公示:招聘单位具体负责拟聘人员公示事项。
6.体检:公示无异议的人员在体检合格后正式聘用办理入职手续;体检须至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费用自理。报考者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按有关规定复检。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重要事实的,取消应聘资格。
7.聘用:拟聘人员经公示,没有投诉,经查投诉不实或投诉属实但不影响聘用,且不违反国家、省、市事业单位招聘有关文件关于聘用、回避等相关规定的,办理聘用手续,不服从安排者不予聘用。
识别下方二维码,下载报名表,并将报名表、相关证书、个人生活彩照扫描并发送;
邮箱:rhtyey2020@lg.gov.cn
报考人员如对招聘公告有疑问,应先详细阅读公告;相关疑问,请咨询13613008303苏老师。
有关说明
1.根据《劳动合同法》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岗位人员性质为非在编合同人员,岗位设置试用期,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继续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或试用期内发现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取消聘用,解除聘用合同。
2.薪酬待遇:参照市区公办幼儿园聘用教职工工资方案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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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维码(请点击链接查看详情)
附件1:报名表
附件2:报名信息采集表
附件3:承诺书
附件4:证明
【简历投递】
长按识别二维码可下载附件,将报名表和相关资料电子档扫描按顺序命名排列,于2024年1月21日18:00前发送至邮箱:rhtyey2020@lg.gov.cn
邮件命名为:姓名+岗位+手机号码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