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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1-23 22:39   责任编辑:yishashi
报名开始:见文内       报名截止:2024-02-20
深圳市福田区第九幼儿园福保分园为区属公办园,单位性质为二类事业单位。为进一步加强幼儿园师资队伍,现公开招聘各岗位教职工若干名,人员性质为非在编合同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条件
(一)教研员
1.拟聘人数:1人;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我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有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研究生学历,专业方向为学前教育专业;
4.具有扎实的学前教育理论水平与文字撰写能力,有指导幼儿园课程建构能力,能独立开展有效的教研活动与教师培训;
5.能熟练使用office办公软件,具有教师资格证。曾担任过课题研究主持人、参与过课题研究、发表论文者优先;
6.年龄原则上不超过35周岁,特别优秀者可以适当放宽,最高不超过40周岁。
(二)带班教师
1.拟聘人数:6人;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我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有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方向为学前教育、教育学、心理学等相关专业,具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熟练使用office办公软件;
4.喜爱幼儿,能熟练组织幼儿一日活动,策划组织班级大型活动,积极参与业务学习、教研活动、课题研究;
5.有班主任、年级组长、教研组长经验者优先;有体育、美术、舞蹈、音乐特长者优先;
6.年龄原则上不超过35周岁,特别优秀者可以适当放宽。
(三)专职舞蹈教师
1.拟聘人数:1人;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我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有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方向为舞蹈、学前教育相关专业;具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熟练使用office办公软件;
4.负责幼儿园舞蹈教育教学工作;负责幼儿园大型演出活动策划、编排与组织实施;负责全园教师舞蹈教育教学工作研究指导。
5.年龄原则上不超过35周岁,特别优秀者可以适当放宽。
二、相关要求
应聘人员除满足以上条件外,还需符合《深圳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深圳市公办幼儿园管理办法〉的通知》(深教规[2019]3号)第十七条关于公办幼儿园教职工任职条件的要求。另,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接受报考:
1.受过党内警告或单位处分的;
2.受过刑事或行政处罚的;
3.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
4.在此前任一公开招聘过程中被招考部门认定有作弊行为,在禁考期内的(禁考期参照公务员招考的有关规定);
5.无犯罪记录或者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从事学前教育的情形;
6.不存在因违法违纪行为,被公办幼儿园辞退的情况;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到事业单位工作的其他情形。
三、福利待遇
1.工资标准及福利待遇(含五险一金)按福田区教育局公办园相关政策落实;
2.享受带薪寒暑假、节日福利、从教津贴及优质的教研培训。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方式及时间
1.报名时间
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2月20日。
2.报名方式
采用邮件报名方式:将报名材料发送至邮箱1060285405@qq.com,文件命名:姓名+应聘岗位+手机号码。
3.报名材料
(1)福田区公办幼儿园应聘报名表(附件1);
(2)相关证件扫描件:
身份证
学历学位证书及验证报告;
健康证、相关资格证(如幼儿园教师资格证等);
荣誉证书等有关证明材料;
(3)计划生育情况个人承诺书(附件2);
(4)无违法违纪行为个人承诺书(附件3);
4.报名人员提供的材料须真实、准确、有效。凡弄虚作假或隐瞒重要事实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如报名人员的学历学位验证报告暂无法提供的,最迟应在考察结束前提供,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5.报名人员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并保持通讯畅通,确保能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通信不畅通造成的后果由报名者本人承担。
(二)材料初审
1.由我园组织进行材料初审,差额择优确定入围面试人选,以电话或短信方式通知面试时间、地点及形式。
2.由我园组织入围面试人员资格审查,上述报名材料须验原件,收复印件。
(三)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
体检时间、地点等另行通知。
(五)考察
1.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考察人选。考察内容为德、能、勤、绩、廉以及适应所报考岗位的相关情况。
2.因放弃体检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岗位空缺的,经我园研究后,决定是否进行递补。
(六)公示
考察结束后,拟聘人员名单将在我园公示7天。
(七)聘用
拟聘人员经公示,没有投诉、经查投诉不实或投诉属实但不影响聘用,且不违反国家、省、市事业单位招聘有关文件关于聘用、回避等相关规定的,办理聘用手续。
五、有关说明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岗位设置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继续聘用,如不合格,用人单位可解除聘用合同。
(二)薪酬待遇参照《深圳市公办幼儿园教职工过渡期薪酬指引》执行。
(三)岗位要求的工作经历,可按自然年或学年计算。接受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期间的实习经历、兼(专)职工作经历和社会人员的兼职经历及非工作培训不予计算。
(四)本公告所指日期、数字或等级均包含本数。
(五)咨询电话:13686825259(袁老师)
(六)本公告由深圳市福田区第九幼儿园福保分园负责解释。
附件2:计划生育情况个人承诺书.doc
附件3:无违法违纪行为个人承诺书.doc
深圳市福田区第九幼儿园福保分园
2024年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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