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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司法局关于2024年11月招聘2名法律专务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4-11-21 17:22   责任编辑:wangqian

报名开始:见文内       报名截止:2024-11-30

因工作需要,我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法律专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及人数

法律专务2人。法律专务是我局根据《深圳市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规则》,在核定员额内聘用的专职从事政府法律事务的工作人员。

此岗位为专职工作岗位,受聘人在聘用期内不得从事兼职工作或者律师执业活动。

二、主要工作职责

(一)参与依法治市有关工作;

(二)参与政府立法、规范性文件审查工作;

(三)参与市政府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案件的办理;

(四)参与市政府重大法律事务的办理,提出法律意见;

(五)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

(二)热爱法治工作,品行良好,遵纪守法;

(三)具有普通高等院校法学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

(四)取得A类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或者律师资格;

(五)年龄35周岁以下(1988年11月14日以后出生);

(六)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下列人员不得聘用为法律专务: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被开除公职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报名资料弄虚作假的,有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

四、招聘程序和要求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11月15日至2024年11月30日。

2.报名方式:网络报名(不接受现场报名),发送邮件(邮件名为“姓名+2024专务报名”)到zhun@sf.sz.gov.cn。

3.邮件须含以下资料:

(1)《法律专务报名表》(见附件1,需提供可编辑的电子版);

(2)身份证、本科及以上的学历和学位证书及验证材料、A类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或律师证);

(3)无犯罪记录证明,如资格初审无法提供则需提交无违法犯罪情况《承诺书》(附件2,需个人手签,发扫描件或照片),并于办理入职手续时补交无犯罪记录证明;

(4)近期免冠1寸证件照;

(5)个人公开发表的法学专业文章及其他学术成果(此项非必需)。

以上材料请压缩后打包发送。

(二)资格初审

根据岗位需求和报名材料,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经资格初审后,按岗位需求确定参加考试人员。

(三)考试

1.经资格初审后安排参加考试人员,我局将以电话或短信方式通知考试时间、地点和有关要求。因人手有限,未入围考试的人员,恕不另行通知。

2.考试分笔试、面试。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招聘岗位不少于1:3的人数比例组织面试。

(四)确定聘用人选

我局根据考试情况,经综合评议,确定拟聘用人员。

(五)资格复审和体检

由我局安排。

(六)聘用

按我局法律专务聘用有关规定执行。

五、有关待遇

受聘人与我局签订劳动合同,薪酬待遇按法律专务聘用有关规定执行。我局依法缴存“五险一金”,提供带薪年休假,结合年度考核情况晋升薪酬等级等。

六、其他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我局人事部门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755-82019958。

深圳市司法局

2024年11月14日

附件下载:

附件1-法律专务报名表.doc

附件2-承诺书.doc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https://sf.sz.gov.cn/xxgk/xxgkml/gsgg/content/post_1172500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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