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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1-07-28 23:13   责任编辑:yishashi
报名开始:2021-07-28       报名截止:2021-08-06
新兴县是中国禅宗六祖惠能的故乡,位于广东省中部偏西、云浮市东南部,毗邻珠江三角洲,东与佛山高明区、鹤山市交界,东南与江门开平市接壤,南邻江门恩平市,西南连阳江阳春市,西北为云安区、云城区,东北接肇庆高要市,处于广佛肇经济圈、珠中江经济圈的交汇地带,距广州市140公里,土地面积1521.68平方公里,总人口49万。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积极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优化人才发展机制,加快集聚创新创业人才,争创新兴发展新优势,提升教育现代化水平,努力让优质公平教育惠及每个孩子,根据新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兴县培养引进高层次人才实施办法》(新府办〔2017〕19号),现面向社会公开引进高层次人才到县直属学校任教。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名额
面向社会公开引进高层次人才共4人,具体职位和条件详见《2021年新兴县直属学校引进高层次人才职位表》。
二、引进对象
具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的应届、往届毕业生。
三、引进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硕士研究生要求在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1981年8月6日至2003年8月5日期间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放宽到45周岁以下(1976年8月6日至2003年8月5日期间出生);
3.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4.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有中学教师资格证;
7.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名:
1.在读的非应届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现役军人、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在编在岗人员;
2.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5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或者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
3.近两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不得应聘的情形。
四、引进程序
引进程序包括自愿报名、资格审核、面谈(双向选择)、体检、政审(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
五、报名时间:
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8月6日止。
六、报名办法
采用电子邮箱提交报名材料的方式进行。报名人员应认真阅读本公告,把握各有关岗位的资格条件,确认符合条件后,在本公告所规定的时间内,填写《新兴县直属学校引进高层次人才报名表》(贴一寸电子照片,以下简称报名表),将《报名表》电子文档连同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资格证书等相关资料扫描件发至新兴县教育局人事股邮箱xxjyrsg@163.com,邮件主题格式为“姓名+学科”。网上报名完成后,请致电县教育局(0766-2978177),以免发送失败导致无法报名。
七、引进方式
新兴县教育局对报名资料进行筛选,对资格初审合格人员按岗位引才人数1:3的比例择优确定进入面谈对象名单,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资格初审合格人数确定面谈对象。
面谈(双向选择)由新兴县教育局根据报名情况组织实施,按照面谈对象面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录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合格的进行政审(考察)和公示,并按有关程序办理入编手续。
对因体检或政审(考察)不合格的,按面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在具备候选资格人员中依次递补人选。
八、政策待遇
被聘用人员身份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执行国家政策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薪酬待遇,并按我县有关规定发放人才津贴和住房补贴;新聘人员一律签订聘用合同,聘用后需在我县教育系统服务满5年。非首次就业人员试用期6个月,首次就业人员试用期12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九、注意事项
1.报名人员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考生须诚信报名、诚信考试。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已经聘用的,取消聘用。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报考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2.报名人员均须于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教师资格证。受疫情影响,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可持在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笔试合格成绩(即“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成绩”,初中、高中教师资格为三科笔试成绩)报名应聘。严格“持证上岗”,所有拟聘人员在办理聘用手续前须取得中学教师资格证书;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
3.报名人员提交报名成功后,不得再改报其他岗位。报名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多个岗位的,取消报名资格。
4.报名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5.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联系电话:0766—2978177.联系人:伍金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