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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3-14 16:42   责任编辑:wangqian
报名开始:即日起       报名截止:见文内
2022年广东省廉江市赴高校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公告
为进一步优化我市教师队伍结构,落实教师长效补充机制,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省政府令第139号)等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我市决定赴高校设点现场公开招聘2022年中小学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廉江市基本情况。廉江市位于广东省西南部,雷州半岛北部,与广西接壤,濒临北部湾,总面积2867平方公里,下辖18个镇,3个街道办,全市户籍人口186.17万人,是湛江市辖人口较多、面积较大的县级市。先后获得“中国红橙之乡”“中国电饭煲之乡”“广东省教育强市”“全国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市”等荣誉称号。
(二)廉江市教育基本情况。全市现有学校589所(其中:十二年一贯制学校1所,完全中学6所,初级中学47所,小学406所(含教学点173所),特殊教育学校1所,公办幼儿园128所)。2018年,顺利通过“广东省推进教育现代化先进市”验收;“廉江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荣获2019年度“中国民生示范工程”奖;2020年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获湛江市第一,2021年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暂居湛江市第一。
二、招聘学校、岗位及人数
本次赴高校招聘城区中小学、乡镇中学、特殊教育学校和乡镇小学教师共380人,其中华南师范大学专场(大学城校区)招聘180人,岭南师范学院专场招聘200人。具体招聘学校、岗位及人数等详见招聘教师岗位信息表(附件1、2)。
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普通高等院校本科以上学历的2022年应届毕业生,以及具有国家承认的研究生学历的社会人员。
2022年应届毕业生包括的人员详见附件6.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遵纪守法,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4.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相应的条件及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书。报考廉江市特殊教育学校教师岗位的,须具有小学或以上教师资格证书,任教学科不限。
5.普通高等院校2022届毕业生须于2022年7月31日前取得招聘岗位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教师资格证书,其他报考人员须于报名首日前取得招聘岗位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教师资格证书。
6.年龄要求。2022年应届毕业生不受年龄限制,研究生学历的社会人员年龄35周岁以下(华南师范大学专场报考者为1986年3月26日以后出生,岭南师范学院专场报考者为1986年4月9日以后出生)。
(三)不得报考的情形
报考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正在处分期内的人员。
2.近两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人员;参加粤东西北地区乡镇事业单位专项公开招聘或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约的人员。
3.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人员;或者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
4.现身份为国有单位在职在编人员。
5.聘用后与招聘学校负责人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四、岗位待遇
聘用人员使用事业单位编制,薪酬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
五、发布公告、公示、通知
按照招聘教师工作的要求和程序,招聘公告、公示、通知等事项在廉江市人民政府网站廉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版块(http://www.lianjiang.gov.cn/qtlm/yqlj/ljzfbm/ljsrlzyhshbzj/index.html)和廉江市教育局版块(http://www.lianjiang.gov.cn/qtlm/yqlj/ljzfbm/ljsjyj/index.html)发布。请报考人员密切留意。
六、报名办法
(一)华南师范大学专场
1.报名时间:2022年3月26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
2.报名地点:华南师范大学大学城校区行政楼前广场。
3.报名方式:报考人员现场报名。
(二)岭南师范学院专场
1.报名时间:2022年4月9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
2.报名地点:岭南师范学院第五教学楼大堂。
3.报名方式:报考人员现场报名。
(三)报名要求
1.报考人员须于报名前填写报名表(附件3)和准考证(附件4)。报名表和准考证可在招聘公告的附件中下载,两份表格均用A4纸打印,报名表双面打印。报考人员须用黑色墨水的钢笔或签字笔亲笔如实填写报名表和准考证(准考证号不用填),并贴上近期免冠彩色同底大1寸证件相片。
2.报考人员需提交以下基本材料:
(1)报名表1份。
(2)准考证1份。
(3)2022届毕业生须提交本人身份证、学生证或就读学校证明、《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学习成绩表、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二级乙等以上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或教师资格证书(若有),以及获得院校级及以上的奖学金、“三好学生”等荣誉证书(若有)。
(4)2022年前毕业生须提交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和教师资格证书。
(5)在广东省外就读,且符合就业择业期政策《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公安厅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实行广东省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就业择业期政策(试行)的通知》(粤教毕〔2019〕3号)尚未就业的毕业生,还须提交能证明本人为广东生源(即高考时户籍所地在广东)的户籍证明材料(如户口簿)。
(6)选择相近专业报考的人员,还须提供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毕业院校教务处盖章)、毕业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
所有证件材料均要求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报考人员自行复印证件,原件经审核后当场退还报考人员(属书面证明的材料交原件)。
(四)报名注意事项
1.本次招聘活动,报考人员只能参加《广东省廉江市2022年赴高校公开招聘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公告》《2022年广东省廉江市赴高校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公告》其中之一的华南师范大学专场招聘;报考人员如参加华南师范大学专场招聘并已与相关学校签约的,不得参加岭南师范学院专场招聘。
2.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考多个岗位的,取消报名资格。报考人员须诚信报考,提交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考试或聘用资格,并记录在案。
3.报考人员在报名表上填写的联系电话必须保持畅通。如因考生联系电话不畅通,造成无法联系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4.招聘单位根据用人要求,参照《广东省202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5)设置了岗位专业条件。报考人员毕业证书所列专业应与岗位要求一致。如所学专业为专业参考目录中的旧专业名称的,按照对应的专业名称及代码报考。
5.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参考目录的,可选择与专业参考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报名时须提供相关依据材料。
七、确定面试对象
经资格审核,综合考量,择优遴选,按招聘岗位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达不到1:3比例的,按实际符合面试条件人数确定面试对象。
八、领取准考证
报考人员确定为面试对象的,由工作人员电话通知参加面试。面试对象须于面试当天上午7:30—8:00到达电话通知规定的地点报到,凭本人身份证领取准考证。不按时报到及领取准考证的考生,按放弃面试资格处理。
九、考试办法
考试采用面试的方式。
(一)面试时间、地点
华南师范大学专场招聘面试时间为2022年3月27日(上午9:30开始),面试地点另行通知。
岭南师范学院专场招聘面试时间为2022年4月10日(上午9:30开始),面试地点另行通知。
(二)面试形式
面试采用上课的形式进行,面试顺序由考生抽签确定。每名面试考生备课30分钟,上课8分钟(最后2分钟提醒考生注意),上课用语为普通话(报考英语学科的用英语)。
(三)面试合格分数线
面试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能列为体检对象。
(四)确定名次
按同一岗位考生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名次。如同一岗位考生面试成绩相同的,按面试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成绩仍相同的,按考生平均学分绩点高低确定名次。
十、公布面试成绩、体检对象名单
面试结束当天,公布考生面试成绩、体检对象名单。根据面试合格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
十一、签订协议
在自愿前提下,体检对象与招聘单位于面试结束当天现场签订《2022年广东省廉江市赴高校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就业服务协议书》(详见附件7),于面试结束后7天内签订《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毕业研究生就业协议书》(即三方协议),服务年限最低为5年。服务年限未满5年的受聘人员,不得调离聘用学校。体检对象主动放弃体检、考察、聘用的,以及受聘人员服务年限未满5年的,均视为违约,须承担相应经济责任。不签订协议书的,不得参加体检。签订协议后,如招聘岗位出现空缺的,不再递补人选。
十二、体检
体检工作和体检标准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及《关于调整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粤人社发〔2011〕134号)等规定,按照《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执行。体检时间和要求另行通知。
十三、考察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考察对象,由招聘单位及市教育局按国家和省有关文件规定进行考察。考察时间和要求另行通知。
十四、公示
考察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对象。拟聘用对象名单在廉江市人民政府网站廉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版块、廉江市教育局版块进行公示,并公布投诉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十五、聘用
拟聘用人员在公示期满后未出现异议的,或虽有异议但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聘用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单位按有关规定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按规定办理转正定级及岗位聘用手续。
十六、疫情防控要求
本次招聘在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下开展。在招考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我市将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并及时在有关网站发布公告,请广大报考人员理解、支持和配合。
报考人员应当按照有关疫情防控要求,报名前14天,须在粤省事健康申报功能中如实登记个人近期旅居史、接触史、身体健康状况、来粤方式等情况。进入报名、面试地点前,须出示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参加面试考生)、粤康码等电子健康码绿码、行程卡、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接受体温检测,并全程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经检验,符合要求者方能进入报名、面试地点。
有以下情形的人员不得参加本次招聘:①正处于隔离治疗期的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以及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和次密切接触者;②已治愈出院的确诊病例和已解除隔离医学观察的无症状感染者,尚在随访及医学观察期内的;③“粤康码”为红码或黄码的报考者;④报名前21天内有境外旅居史、14天内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市(直辖市、副省级城市为区)旅居史的报考者;⑤不能提供报名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报考者。
如报考人员隐瞒本人及家人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或国(境)外旅居史的,或通过伪造健康情况来蒙骗检查参加现场招聘活动的,或有阻碍疫情防控工作其他行为的,均按规定严肃处理,并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十七、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教师不收取考生考试费用,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二)应聘人员的报考材料必须真实、完整、有效,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于公开招聘的全过程。如有造假行为或不符合招聘条件的,无论何时,一经发现将取消聘用资格。
(三)本次招聘工作由廉江市教育局组织实施,廉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指导、监督和管理。
(四)本公告由廉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廉江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五)咨询及投诉电话。
咨询电话:0759-6684339(廉江市教育局)
投诉电话:0759-6613218(廉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