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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肇庆市广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广宁县审计局招聘雇用人员公告

发布时间:2021-08-17 18:11   责任编辑:yishashi

报名开始:2021-08-23       报名截止:2021-08-25

  根据《广宁县部分机关事业单位雇用人员使用管理试行办法》(宁办法〔2016〕13号)的规定,经县政府同意,广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广宁县审计局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雇用人员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

  广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广宁县审计局公开招聘雇用人员4名(详见附表1《2021年广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广宁县审计局公开招聘雇用人员岗位表》)。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往届毕业生和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以上学历的社会人员。应届毕业生指2021年毕业,并于同年9月30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以及符合择业期规定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往届毕业生指2020年9月30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社会人员指除应届毕业生外,取得国家承认学历的人员(含往届毕业生),社会人员报考必须于报名之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学位证书。对于学制为2年半或提前修满学分,2020年10月1日至2021年9月30日毕业的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视为应届毕业生;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毕业不超过1年的报考者视为应届毕业生。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等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报考年龄,除招聘岗位另有要求外,一般为18至35周岁(2003年8月23日至1985年8月23日期间出生)。

  7、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它资格条件。招聘岗位明确要求有工作经历的,报考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工作经历,报名时须提供工作经历证明、劳动合同和社保缴费证明。在校学习期间的社会实践及勤工助学等工作,不视为工作经历;招聘岗位要求具备专业技术资格(职业资格)条件的,报考者应提供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技术资格(职业资格)证书。

  报考人员年龄、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日期为2021年8月23日。

  工作经历证明须有经办人签名、联系方式和工作单位盖章。

  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现役军人、原为公务员或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在读的全日制在校学生以及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三、报名办法

  (一)招聘职位查询

  招聘岗位请查阅广宁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gdgn.gov.cn),并自行在网上用A4纸双面打印《2021年广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广宁县审计局公开招聘雇用人员报名表》一式一份。

  (二)报名时间及要求

  1、本次考试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考者可在2021年8月23日至8月25日上班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持《2021年广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广宁县审计局公开招聘雇用人员报名表》和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执业资格证书、工作经历证明等,以及本人近期大一寸同底彩色免冠近照2张(其中1张贴报名表、1张贴准考证)到广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报名手续(所有证件均要求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无需缴纳报名考务费。逾期不接受报名。

  2、报考人员须按《广东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目录(2021版)》设置的专业名称及代码进行报考,所学专业应符合报考岗位的专业要求。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按所获毕业证上的专业为准,学位种类不等同于报考专业,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每位报考者只可报考一个符合招考条件的岗位,岗位多报无效。必须使用二代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本次招聘笔试前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资格审核,报名填报的个人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或开具各种假证明骗取考试资格的,给予取消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考生对报名时提交资料的真实性负责,招考单位对考生资料或个人信息有疑问或收到投诉举报的,可在招聘工作全程对考生资料或个人信息进行核查,考生应主动配合招聘单位的核查工作,不配合核查或核查结果影响招聘的,即时取消考生应聘资格。

  3、准考证发放:报名结束后,经资格复核符合报考条件的,由广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给考生准考证。报考后请密切留意发布“公告”的网站通知及保持手机通讯畅通。

  四、考试

  本次招考实行竞争性选拔考试,采用笔试加面试方式进行。

  (一)笔试

  1、考试科目:综合能力测试

  2、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3、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划定。

  (二)面试

  1、面试人选在笔试合格的考生中依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与面试人数1:3比例确定。如拟招聘人数与笔试合格人数未达到1:3比例,则按笔试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2、面试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面试工作规范(试行)》组织实施。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具体面试时间、地点等事项另行通知。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合成考试总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3位)。考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划定。

  考试总成绩出现相同分数的,按笔试成绩、面试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招聘人选。

  五、体检和考察

  考试结束后,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从考试总成绩合格考生中等额确定体检、考核人选。体检工作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组织实施,体检标准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考察人选,由用人单位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组织考察。

  六、聘用

  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通过上述报名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体检或考察不合格以及放弃招聘的,可依次递补体检人选。公示中发现问题不可聘用的,可依次递补人选。是否递补体检、考察和录用人选,由招聘单位研究提出意见,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七、薪酬待遇

  工资待遇按照《广宁县机关事业单位雇用人员薪酬管理暂行办法》(宁人社发〔2019〕8号)规定标准计发。

  八、其他事项

  1、雇用人员不列入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编制。

  2、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3、本次公开招聘是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开展的,报考者应当按照有关防控要求,做好报名、考试等工作。报考者应持“粤康码”等健康码绿码并经体温检测正常后参加各项线下招聘活动。

  4、招考政策咨询:广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电话:8618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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