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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5-22 10:47   责任编辑:yishashi
报名开始:即日起       报名截止:见文内
根据《肇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直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使用管理方案(修订)〉的通知》(肇府办[2021]9号)有关规定,结合实际工作需要,肇庆市审计局决定组织公开招聘审计助理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及人员范围
肇庆市审计局组织公开招聘审计助理人员17名,具体的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和资格条件详见《肇庆市审计局2022年公开招聘审计助理人员岗位表》(附件1)。具有注册会计师、注册造价工程师等与招聘岗位相关执业资格证书或招聘岗位相关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笔试加10分。
二、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应、往届毕业生和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社会人员,能适应长期异地审计业务。年龄原则上不超过35周岁,设有职称条件的岗位,若取得中级以上职称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不受年龄限制。
(一)国内普通高等院校2022年应届毕业生(非在职)须于2022年9月30日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二)在境内就读的中外合作办学2022年应届毕业生(非在职)须于2022年12月31日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2022年应届毕业生只需提供就业推荐表。
(三)其他报考者须于报名之日前(即2022年5月24日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三、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岗位所需要的文化程度、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5.身体健康;
6.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报考人员年龄、工作经历和相关证明材料计算截止日期为5月24日。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行政处分未满5年或正在处分期内的。
2.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或者刑事处罚期未满的人员。
3.现役军人,机关事业单位见习期、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职(岗)人员。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应聘的其它情形。
四、报考与考试
(一)报名
1.报名具体时间:2022年5月25日上午8:30时至2022年5月31日下午17:30时。招聘相关信息在肇庆市审计局信息公开平台公布。
2.报名方式:本次招聘实行网上报名。
(1)报考人员在报名时间内,登录公开招聘信息管理系统(网址:https://www.sydwzl.com/gdzqsjjzp2022/),使用本人身份证号码进行注册并报名,注册前应仔细阅读本公告和附件内容。
(2)报考人员应保证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如因个人填报信息失实,或不符合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而被取消应聘资格的,由报考人员本人负责。
(3)报考人员应如实、全面、准确地填写报名登记表。“学习和工作经历”栏目应从高中起按时间先后顺序填写起始年月、地点、单位及职务,大学期间的学习经历须填写清楚学校、院系、专业名称。
(4)报考人员注册个人信息后,仅可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考多个岗位的,取消报名资格。报名成功后将无法修改相关报名信息,请于提交前认真检查确认填报信息无误。
3.报名材料:
(1)报考人员二代身份证;
(2)学历学位证书;
(3)工作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4)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证明材料。
注:以上报名材料均需以PDF扫描件形式上传。
4.其他事项:
(1)报考人员须诚信报考,报名表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提交的资料必须真实、准确(附件2)。凡提供虚假材料或伪造、变造有关证件、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2)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按所获毕业证上的专业为准。报考人员只可报考一个符合招聘条件的岗位,岗位多报无效。
(3)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及我国驻外领事馆开具的学习证明材料方可报考。
(4)报考人员有相关工作经历的,须按招聘岗位要求提供相应的工作经历证明,在校学习期间的社会实践及勤工助学等不视为工作经历。有工作单位的报考者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并出具书面同意报考证明。工作经历证明、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均须提供原件,且有经办人签名、联系电话、联系地址,并加盖工作单位公章。
(二)资格审查
符合面试资格的考生须进行资格复查,在面试前携带《肇庆市审计局2022年公开招聘审计助理报名表》、身份证、学历学位证及岗位条件要求的相关资格证明材料接受复查,上述材料须同时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复审不合格的,不得列为面试人选,并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按笔试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拟入围面试人选。资格审查具体时间在肇庆市审计局信息公开平台公布。
(三)打印准考证时间:2022年6月4日上午8:30时至2022年6月5日下午17:30时。
(四)本次考试按有关规定实行竞争性选拔考试,考试采用笔试加面试方式进行。笔试和面试均实行100分制,合格分数线均为60分,笔试不合格考生不得进入面试,面试成绩不合格不得列为体检对象。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综合成绩不得低于60分。考试按先笔试后面试顺序开展。
1.笔试
(1)考试内容:根据按岗设考原则,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综合能力和审计专业技能等。
(2)考试形式:笔试采用闭卷形式。
(3)笔试时间和地点:报考人员凭二代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参加考试,具体考场和时间见准考证。笔试成绩及入围面试名单在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肇庆市审计局信息公开平台公布。
2.面试人选确定:面试人选在笔试考生中依成绩高低顺序,按拟招聘人数与面试人数1:3比例确定。如招聘人数与面试人数未达到1:3比例,则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面试对象。综合成绩和入围体检人员名单在肇庆市审计局信息公开平台公布。
3.面试方式: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测评考生的综合素质和相关专业能力。
4.时间地点:面试时间、地点等在肇庆市审计局信息公开平台公布。
六、体检和考察
考试结束后,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从考试总成绩合格考生中等额确定体检人选。如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则以面试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面试主评委评分仍然相同的,则由肇庆市审计局另行组织面试。
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规定组织体检。体检所需费用由招聘单位统一支付。体检不合格的,不列为考察对象。
对体检合格者,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进行组织考察。考察不合格的,不得列为拟聘用对象。
七、公示和聘用
1.经体检、考察合格后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名单在肇庆市审计局信息公开平台公布,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2.审计助理人员的薪金标准按《肇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直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使用管理方案(修订)〉的通知(肇府办[2021]9号)》和有关文件的相关规定执行。
八、考生疫情防控须知
本次考试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开展,报考者应当按照有关疫情防控要求,做好报名、考试等工作。
(一)考生分类管理
1.正常参加考试:粤康码为绿码,有考前(以开考时间为准)48小时内广东省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电子、纸质同等效力,下同),现场测量体温正常(体温<37.3℃),且不存在下述不得参加考试情况的考生。
2.不得参加考试:
(1)正处于隔离治疗期的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以及其他正处于集中隔离、居家隔离、居家健康监测的考生;
(2)考前14天内,中、高风险地区(或发生本地疫情地区)所在县(县级市、区、旗,直辖市、副省级城市为街道和乡镇,未设区的地级市为街道和乡镇,下同)或当地政府宣布全域封闭管理地区的考生;
(3)粤康码为红码或黄码的考生;
(4)不能提供考前48小时内广东省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考生;
(5)现场测量体温不正常(体温≥37.3℃),在临时观察区适当休息后使用水银体温计再次测量体温仍然不正常的考生;其他不符合正常参加考试情况的考生。
(二)考前准备事项
1.通过粤康码申报健康状况
考生须提前14天注册粤康码,并自我监测有无发热、咳嗽、乏力等疑似症状。如果旅居史、接触史发生变化或出现相关症状,须及时在粤康码进行申报更新,有症状的到医疗机构及时就诊排查,排除新冠肺炎等重点传染病。
2.考生须按要求提前准备考前48小时内广东省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3.考生需自备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以上级别口罩。
4.提前做好出行安排
(1)所有考生考前非必要不参加聚集性活动。本省考生考前14天内非必要不出省,非必要不出所在地市。考生要提前了解广东和考试所在地市的最新疫情防控政策措施,合理安排时间,落实核酸检测等健康管理措施。
注:①全国疫情风险等级查询
(http://bmfw.www.gov.cn/yqfxdjcx/risk.html)
②各地疫情防控政策措施
http://www.gov.cn/zhuanti/2021yqfkgdzc/index.htm#/
(2)考生应提前了解考点入口位置和前往路线。
(3)因考点内疫情防控管理要求,社会车辆禁止进入考点。
(4)在考点门口入场时,提前准备好身份证、准考证、粤康码、考前48小时内广东省内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三)考试期间义务
1.配合和服从防疫管理
(1)所有考生在考点期间务必全程规范佩戴口罩,进行身份核验时须摘除口罩。
(2)自觉配合完成检测流程后经规定通道前往考场,在规定区域活动,考后及时离开。
(3)如有相应症状或经检测发现有异常情况的,要服从考务人员管理,接受“不得参加考试”“安排到隔离考场考试”等相关处置。
2.关注身体状况
考试期间考生出现发热(体温≥37.3℃)、咳嗽、乏力等不适症状,应及时报告并自觉服从考务人员管理,由卫生防疫人员研判是否可继续参加考试。
(四)有关要求
考生应认真阅读本疫情防控须知和签订《考生疫情防控承诺书》(附件3)。
考生不配合考试防疫工作、不如实报告健康状况,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信息,提供虚假防疫证明材料(信息)的,取消考试资格。造成不良后果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五)其他事项
考试疫情防控措施会根据疫情防控工作部署和要求动态调整,请密切关注考试所在地市最新疫情防控政策,积极配合和服从考试防疫相关检查和管理。
九、其他事项
(一)本次公开招聘不收取报考人员费用。
(二)请应聘人员考试前认真阅读准考证的注意事项,准考证是应聘人员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遗失不补。应聘人员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二代有效身份证,证件不齐全者,不得参加考试。
(三)本次公开招聘由肇庆市纪委监委驻市财政局纪检监察组进行直接监督检查,并接受社会各界监督。监督电话:0758-2278336(肇庆市纪委监委驻市财政局纪检监察组),0758-2235710/2252201(肇庆市审计局办公室)。报考期间,技术服务咨询热线电话:4008228076。
附件3考生疫情防控须知.doc (12.50 K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