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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11-23 15:14   责任编辑:yishashi
报名开始:2022-11-23       报名截止:2022-11-30
根据《肇庆高新区机关事业单位政府雇员管理办法》(肇高管办函[2022]63号)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肇庆高新区社区卫生与计生服务中心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雇员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招聘职位及资格条件详见《肇庆高新区社区卫生与计生服务中心2022年公开招聘政府雇员岗位表》(附件1)。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国家承认大专及以上学历并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执业资格证书;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
5、年龄在40周岁以下;
6、年龄、相关证书取得日期计算截止时间为2022年11月23日。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行政处分未满5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现役军人、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3)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或者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不得应聘的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鉴于当前疫情防控形势,此次招聘采取线上报名方式,报名时间:2022年11月19日至11月23日,报名截止日期以邮箱收件时间为准,逾期不再接受报名。
2、应聘人员需在报名时间内,将《肇庆高新区社区卫生与计生服务中心2022年公开招聘政府雇员报名表》(附件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相关资格证书等证书扫描件及本人大一寸同底彩色免冠近照打包压缩后发送至指定邮箱:zqgxwsjs@zhaoqing.gov.cn,邮件主题:姓名+学历+岗位名称。如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按照要求提交材料的,招聘单位有权视为报名无效。
报考人员须对报名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凡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并记录在案。
3、报考人员须按《广东省202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3)设置的专业名称及代码进行报考,所学专业应符合报考岗位的专业要求。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按所获毕业证上的专业为准,学位种类不等同于报考专业,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报考人员所使用学历与专业要对应(即以同一毕业证书上的学历与专业为准),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二)资格初审
考生报名成功后,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对考生网络报名资料进行资格初审,主要审查报考者的基本条件、资格条件和职位条件等。报考人员报名时填报的个人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或开具各种假证明骗取考试资格的,给予取消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资格审查贯穿本次公开招聘的全过程。资格初审通过者由招聘单位电话通知参加面试,不合格者如不另行通知。
(三)考试
1.资格复审:面试人选须按规定进行资格复审,通过网上报名,并收到资格初审合格反馈结果的考生应按照招聘公告的有关规定和要求,提供报名所需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原件校验),原件核验后当场退回。未按规定时间进行现场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资格复审和面试工作同步进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面试:资格复审合格人员确定为参加面试人员。本次招聘实行竞争性考试,采取面试方式(技能操作和答辩方式),主要测试报考者履行所报考职位职责所必备的基本素质和能力,面试满分为100分,其中技能操作占60%,答辩占40%。60分以上合格(即低于60分不得列为体检对象),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成绩。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
(四)体检及考察
考试结束后,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从总成绩合格考生中等额确定体检、考察人选,由肇庆高新区社区卫生与计生服务中心2022年公开招聘政府雇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
体检合格的,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对其进行全面考察,并出具考察材料。
(五)公示及聘用
经体检、考察合格后,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确定拟聘用人选,名单在肇庆高新网(http://www.zqgx.gov.cn/)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放弃体检、考察的,公示中发现问题不能聘用的,以及放弃聘用资格的,可依次递补。是否递补体检、考察、拟聘人选,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提出意见,报区党群工作部审批。
四、薪酬待遇
工资待遇面议。
五、注意事项
(一)招聘工作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笔试工作规范(试行)》和《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面试工作规范(试行)》的保密和纪律要求组织实施,接受社会各界和纪检监察部门监督。
(二)应聘人员应对所提交的个人材料要确保真实,如发现材料作假的,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
六、本公告由肇庆高新区社区卫生与计生服务中心负责解释。
(联系人:邹银花,联系电话:0758-6626528)
肇庆高新区社区卫生与计生服务中心
2022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