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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08-01 16:09   责任编辑:yishashi
报名开始:2023-08-01       报名截止:2023-08-09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301号)等规定,结合实际工作需要,肇庆市鼎湖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级职称医疗卫生人才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肇庆市鼎湖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为鼎湖区卫生健康局下属副科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是一所集医疗、预防、保健、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于一体的区级医疗保健机构。
二、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表详见附件1。
三、招聘对象
本次公招岗位1个,拟聘用人数1人。招聘对象学历职称要求:具备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的社会人员,并具备妇产科专业副主任医师及以上职称,年龄要求45周岁及以下。
四、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因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6.近两年内,在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7.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8.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报考人员年龄和相关证明材料计算截止日期为报名首日的前一天,即2023年8月2日。
五、报名与考试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8月3日—8月9日共5个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逾期不再接受报名。
2.报名方式:本次招聘实行现场报名、资格审核,并对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发放准考证。
3.报名材料:《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一式一份);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单位同意报考证明(需有经办人签名及联系电话);工作经历需提供的证明材料(①社保部门开具的工作单位缴纳社会保险证明资料;②与缴纳社会保险的工作单位签订的注明工作岗位内容的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会保险的工作单位开具的注明工作岗位内容的证明。上述①、②两项材料须同时具备。);以及应聘人近期大一寸彩色免冠近照2张(所有证件均要求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4.报名地点:肇庆市鼎湖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办公室(地址:肇庆市鼎湖区桂城迎春街5号鼎湖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4楼)。联系人:施玲玲,联系电话:0758-2693031。
5.其他要求:
(1)应聘人员须诚信报考,报名表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提交的资料必须真实、准确。凡提供虚假材料或伪造、变造有关证件、信息的,一经查实,即时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2)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按所获毕业证上的专业为准,学位种类不等同于报考专业,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
(3)国有单位正式员工以及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报考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并出具书面同意报考证明。港澳学习、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等有关证明材料。报考人员可登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cscse.edu.cn)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在国(境)内就读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人员,需取得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所属的相关机构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函。
(4)考生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与该单位负责人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二)考试
本次招聘按有关规定实行竞争性选拔考试,考试采用面试方式进行。面试实行百分制,合格分数线划定为60分。
1.面试
(1)面试方式:采取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专业能力。
(2)成绩公布: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现场向考生本人公布。
(3)时间地点:面试具体时间、地点、注意事项等由肇庆市鼎湖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另行通知。
2.考试总成绩
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六、体检与考察
考试结束后,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人选。如同一岗位考生考试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照考试主评委打分高低的顺序确定入围体检人选,体检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规定组织实施。对体检合格者,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进行组织考察。考察不合格的,不列为拟聘用对象。
七、公示与聘用
(一)经体检、考察合格后,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名单同时在鼎湖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zqdh.gov.cn/)公布,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二)聘用人员待遇按区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关工资福利政策执行。
八、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不收取报考人员费用,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二)请应聘人员考试前认真阅读准考证的注意事项,准考证是应聘人员参加面试、体检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遗失不补。应聘人员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二代有效身份证,证件不齐全者,不得参加考试。
(三)本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由鼎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鼎湖区卫生健康局负责指导监督,并由鼎湖区纪委驻鼎湖区卫生健康局纪检组和鼎湖区卫生健康局机关纪委进行直接监督。
监督电话:0758-2620310(区人社局事业单位管理股),0758-2699866(区卫生健康局人事股),0758-2853347(区纪委监委驻区卫生健康局纪检监察组),0758-2698989(区卫生健康局机关纪委)
报考咨询电话:0758-2693031。
肇庆市鼎湖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2023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