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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1-07-01 10:04   责任编辑:yishashi
报名开始:2021-07-01       报名截止:2021-07-30
中山市东凤镇所属中学是隶属于中山市东凤镇人民政府管理的事业单位,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任教师4名。为确保此次招聘工作顺利进行,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及有关文件规定,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普通高等院校2021年应届毕业生(含符合粤教毕〔2019〕3号文所规定的择业期内的往届毕业生和已办理暂缓就业手续的普通高等院校2020年、2019年毕业生,这类报考人员若获录用,报到时须提供全国统一的、在有效期内且能派遣到我市的派遣报到证,下同),且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条件。本市本系统事业单位在编在册人员不纳入招聘范围。
港澳人员符合《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港澳居民管理办法(试行)》和本招聘公告规定的可报考相关岗位。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三)具有普通高等院校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
(五)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
(六)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以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到事业单位工作的人员不得应聘。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中属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七)所学专业与应聘岗位要求的专业相符,所学专业的专业代码参见《广东省202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院校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
(八)应聘专任教师岗位的须具有相应教师资格证(包括任教学段和任教学科与应聘专任教师岗位相应,下同)。尚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的可暂不提供。所有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的报考人员,一经录用聘任,原则上须在一年内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对一年内未能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的,延迟一年试用期和转正;对两年内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的,按中山市中小学教职员聘用(聘任)制有关规定解除聘用关系;
(九)具备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具体详见附件1)。
(十)2021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21年9月30日前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其他人员须于报名之日前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三、报名办法及确定入围考试人选
(一)报名时间、地点及方式
1.报名方式:
采取网络报名加网络资格审核确认的方式。网络资格审核不通过的,不具备考试资格。
2.报名时间: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1年7月16日17:30截止;
(2)报名咨询电话:0760-22600395联系人:邹老师;
(3)报名指定邮箱:dfjb123@126.com。
投诉电话:0760-22626799
(二)报名要求
1.所学专业与招聘岗位专业原则上要求一致。
2.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用第二代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港澳学习、留学归国人员报名需要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4.考生须诚信报名、诚信考试。凡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5.报考全过程请报考人员保持电话畅通。
(三)报名材料
考生须在指定报名时间内将报名所需的各类证明材料原件扫描,并以“岗位代码+学科+姓名”为文件名发送到报名指定邮箱(对照公告基本条件和岗位表中的具体岗位条件)。
1.《中山市东凤镇2021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专任教师)报名表》(附件3.需手写签名);
2.《中山市东凤镇2021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专任教师)应聘人员情况汇总表》(附件4);
3.《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本人须在封面左上角注明所学专业代码,须为《广东省202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里的专业代码)。若属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可选择专业目录中相近且属岗位表相关岗位要求的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的,可在填报专业代码时以“9999999”代替,并提供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院校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专业判定材料;
4.第二代身份证、学生证(2019年和2020年毕业生不需提交)、完整的学习成绩单、教师资格证(尚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的可暂不提供);
5.2019年、2020年毕业生还须提供本人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不属粤教毕〔2019〕3号文所规定的择业期内的2019年、2020年毕业生还须提供本人有效的毕业生暂缓就业协议书或证明(证明中需明确考生属暂缓就业,若获录取可派遣到中山市);
6.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有关证书、证明材料(如获奖证书、专业方向证明等);
7.与报考岗位相关的综合能力证明材料(如社会实践成果、已发表的学术论文、主持或参与的各类课题项目、所获奖项、技能证书等)。
8.所有报考者需提交:3分钟以内可体现本人专业素养、教育教学能力的视频资料。视频要求:视频需结合所报岗位要求,呈现报考者的专业素养、语言表达、仪态等,格式:mp4、3gp、mov、m4v,视频大小限制在150M以内,视频名称命名格式为:岗位代码+学科名称+姓名。视频资料容量较大,且为必交资料,请及时上传,避免网报后期因网络拥堵影响报名。
9.港澳学习、留学归国人员报名需要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10.报考道德与法治专任教师的考生须提供中共党员佐证。
(四)确定入围考试人选
由招聘单位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核确认并审核报考资料,根据报考人员的师德表现、专业素养、教育教学能力、学习成绩、获奖情况、学术科研成果、社会实践成果等情况,结合岗位匹配度等因素综合评价,确定入围考试人选。各岗位入围考试人数按拟聘人数1:5的比例择优确定,不足1:5比例的,按实际符合条件人数参加考试。
经审核报考资料入围考试的考生由招聘单位通过电话、短信或邮件通知入围考试人员。
四、考试
考试采取现场面试的方式进行,由招聘单位组织实施。(面试具体时间、地点、考场安排等事项另行通知)
1.面试前,招聘单位对考生进行现场资格复核(带齐网络资格审核确认所提供的材料原件、复印件供复核),复核不通过的,不得参加面试。
2.面试形式:采取说课、答辩、特长展示进行,时间不少于20分钟。重点考查职业道德、职业精神、专业技能、综合素质和从教潜能等方面的内容。考生凭身份证原件参加考试,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与报名时的身份证一致。
3.招聘单位成立面试评委小组,统一时间进行考评,在考生面试完毕后当场评分、统分。面试结束后,考生、评委组成员等相关人员当场在《中山市教体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职员面试人员情况表》上签名确认。
考生不按规定时间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4.面试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统一划定为70分(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体检环节。根据合格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至低的排名顺序,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1确定体检对象。若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依次按照面试各项目成绩(教育教学能力、综合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表)高低顺序确定名次。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
6.面试成绩及入围体检环节人员名单于面试结束后在中山市东凤镇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zs.gov.cn/dfz/gggs/)“公告公示栏”公布。
五、体检
(一)体检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专任教师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执行,具体体检事项安排另行通知。体检工作由东凤镇招聘单位组织实施,在中山市教育和体育局指定的市级综合性医院进行。
(二)体检不合格或体检人选放弃体检的,将依次递补体检人选。(不按时按要求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拟聘资格。)
六、考核
(一)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考核人选,由招聘单位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对其考察,并核实其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
(二)考核不合格的或放弃考核资格的,将依次递补考核人选。
主要考察档案材料的真实性,思想、学习等方面的表现及主要优缺点,违纪违法等情况。考察时突出师德师风专项审查,征求有关纪检监察、公安等有关部门意见,把好师德关。
不按要求参加考核的,或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所缺名额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从应聘同一岗位的符合条件的其他考生中依次递补。
七、公示
考核合格的,确定为拟聘人选,在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中山市东凤镇人民政府网站上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八、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在政策许可范围内办理相关手续,由聘用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最终聘用情况以办理聘用手续时审核结果为准。应届毕业生在试用期内暂不定岗位等级。
九、其他
(一)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可按考生的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其他考生:
1.应聘人员体检或者考核不符合要求的;
2.拟聘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3.拟聘人选放弃聘用的;
4.未在规定的报到时间内报到的;
5.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二)有下列情形的拟聘者,取消聘用资格,可在同岗位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中依次递补:
1.应聘人员体检或者考核不符合要求的;
2.拟聘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3.拟聘人选放弃聘用的;
4.未在规定的报到时间内报到的;
5.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派遣到我市者;
6.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7.2021年应届毕业生未能在2021年9月30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者;
8.因个人原因在2021年12月31日前未完成毕业生接收手续者;
9.不服从组织调配者;
10.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提供不真实、不完整资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者;
11.公示结果影响聘用者;
12.办理聘用手续时审核材料不通过者;
13.法律、法规及其它有关规章规定不准聘用者。
(三)本次招聘中涉及的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四)为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考生应主动了解我市疫情防控要求,主动落实各项防控措施。
本公告由中山市东凤镇人民政府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