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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5-07 16:42   责任编辑:wangqian
报名开始:即日起       报名截止:2022-05-19
中山市教体系统2022年面向高校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中小学专任教师公告(华南师大专场)
根据《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粤发〔2018〕25号)、《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39号)及有关文件规定,中山市教体系统2022年面向高校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中小学专任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岗位及薪酬待遇
(一)招聘人数
本次招聘中小学专任教师73名。
(二)招聘岗位
中山纪念中学、中山市永安中学、中山市烟洲中学、中山市小榄中学、中山市第二中学、中山市古镇高级中学、中山市濠头中学、中山市火炬科学技术学校和中山市部分镇街所属中小学等中小学专任教师岗位。具体见《中山市教体系统2022年面向高校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中小学专任教师岗位表(华南师大专场)》(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
(三)薪酬待遇
被聘用者为事业单位人员编制,享受国家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我市教体系统已根据国家、省和市规定实施绩效工资制度和专业技术人员分等级岗位聘用制度,新进人员有关工资福利待遇根据国家和省有关政策执行。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1.2022年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的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人员(含择业期内毕业生,博士研究生放宽至2017年);
2.2020年4月29日至2022年8月31日期间取得国(境)外学历的留学归国人员(博士研究生可放宽至2017年)。
3.港澳人员符合《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港澳居民管理办法》和本公告规定的可报考。
本市本系统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及已与我市公办中小学校签订在编教师就业协议或进入体检考核公示等环节的在编教师拟聘人员不纳入招聘范围。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7.具有岗位所要求的相应层次或以上教师资格;
8.下列人员不具备应聘资格:(1)现役军人;(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3)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4)近两年内,在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人员;(5)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到事业单位工作的;(6)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聘用后构成规定的回避关系的。
三、招聘程序及方法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网络报名。
2.报名时间及方法:
(1)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5月19日,登录中山市教育和体育局公开招聘网上管理系统(网址:https://jyrc.zsedu.net);
(2)按照操作提示进行网络报名并上传有关资料,在规定时间已在系统注册并填写信息但未成功上报上传有关资料,视为无效报考。已审核通过的报考人员若改报本招聘专场内其他岗位的,须于5月19日17:30前向原报考单位申请重报;处于返回修改状态的人员务必于5月23日前修改上报,逾期视为放弃报名。
(3)完成招聘系统网络报名信息提交后,将报名所需的各类证明材料(对照公告基本条件和岗位表中的具体岗位条件)按照招聘系统操作要求分类上传。逾期未上传材料的视作自动放弃报考。
3.所需材料及资格审查:
(1)报名表及有关证书材料:
①《中山市教体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职员报名表》(从招聘系统中导出打印并由本人签名);②《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本人须在封面左上角注明所学专业代码,须为《广东省202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目录》(附件2)里的专业名称对应的专业代码)。若属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可选择专业目录中相近且属岗位表相关要求的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的,可在填报专业代码时以“9999999”代替,并提供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院校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专业判定材料;③第二代身份证、学生证(已取得岗位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者可不提供)、完整的学习成绩单(佐证时需提供)、教师资格证或有效期内的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笔试合格成绩(即“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成绩”,小学教师资格为两科笔试成绩,初中、高中教师资格为三科笔试成绩);④岗位要求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⑤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有关证书、证明材料(如职业资格证、获奖证书、专业方向证明等);⑥与报考岗位相关的综合能力证明材料(如社会实践成果、已发表的学术论文、主持或参与的各类课题项目、所获奖项、技能证书等);⑦国(境)外学历、学位人员报考,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未取得《学历学位认证书》的,须提供就读院校开具的在读专业名称、所修课程及毕业时间证明(同时提供中文翻译件)。
(2)所有报考者需提交:5分钟以内模拟教学的视频资料。视频要求:呈现本人的教态和语言表达等,试讲内容为报考学段岗位的学科课程,教材、内容自选,格式:mp4、3gp、mov、m4v,视频压缩至150M以内,视频命名格式为:岗位代码+学科名称+姓名。视频为必交资料,请及时上传,避免网报后期因网络拥堵影响报名。
(3)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以上所有证件、材料均要求用原件进行扫描上传。
(5)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报考者存在违反法纪行为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录用资格。
4.报名人数公布:中山市教育和体育局将于报名首日后的第7、第10个工作日在报名系统公布各岗位报名人数。
5.招聘单位原则上在报考人员成功报名后3天内完成资格审核,报考人员在招聘系统中及时查询审核情况,关注本人审核结果,并保持电话信息畅通。
6.按广东省相关规定符合考试加分政策的考生,应在《中山市教体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职员报名表》备注栏里注明符合加分政策项目名称、相关服务证书名称及编号,并在报名系统提供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不提供或超出报名期限提供证明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加分资格。
(二)确定入围考试人选
招聘单位根据报考人员的道德表现、专业素养、教育教学能力、学习成绩、获奖情况等情况,结合视频资料评审等综合评价,确定入围考试人选。根据同一岗位招聘人数(设为X)按一定比例择优确定各岗位入围考试人数(设为Y),(具体如下:X=1的,Y=5X;X=2的,Y=4X;X为3~4的,Y=3X;X≥5的,Y=2X+3)。符合条件人数不足相应比例的,按实际符合条件人数入围考试。本场次不设开考比例。
入围考试的考生由招聘单位负责通知,报考人员也可在5月30日后在招聘系统中查询入围考试结果。
(三)考试
考试按招聘岗位类别采取相应的方式进行,考试地点初定在华南师范大学(大学城校区),具体时间、地点、形式、内容及有关要求以招聘单位通知为准。
1.文化课专任教师岗位。采取先面试后笔试的方式进行,具体如下:
(1)面试(满分100分)。由招聘单位组织实施。重点考查政治素质、专业素养和从教潜能等方面内容。采用试教或说课、面谈、答辩等形式进行,具体以招聘单位通知为准。
①面试前招聘单位对考生进行现场资格审核(带备网络报名的材料原件),现场审核不通过的,不得参加面试;
②面试完毕后,考生、评委组成员等相关人员当场在《面试人员情况表》上签名确认。
③面试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统一划定为70分,面试合格考生确定为入围笔试人员。
④面试成绩及入围参加笔试人员名单于面试结束后在中山教育信息港招聘信息栏公布。
(2)笔试(满分100分)。采取闭卷形式,由中山市教育和体育局统一组织,考试内容包括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育政策法规、师德规范、时事政治和综合能力测试等。笔试不指定参考教材。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设定为60分。
笔试结束后,计算考生考试总成绩,其成绩计算公式为: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60%+笔试成绩×40%(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考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设定为66分。未达合格线的不能列为体检和考核对象。根据合格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至低排名顺序,按岗位拟招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和考核对象。若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依次按照笔试成绩、面试各项目(教育教学能力、综合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表)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笔试成绩、总成绩、体检和考核对象名单在中山教育信息港网站公布。
2.音体美专任教师岗位。采取先专业技能测试后面试的方式进行,具体如下:
(1)专业技能测试(满分100分):由招聘单位参考《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面试工作规范(试行)》等有关要求组织实施,测试考生的专业技能和专业素养。
①专业技能测试试前,招聘单位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核(带备网络报名所提供的材料原件),现场审核不通过的,不得参加专业技能测试;
②测试结束后,考生、评委组成员等相关人员当场在《专业技能测试情况表》上签名确认;
③专业技能测试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设定为70分,合格考生确定为入围面试人员。
④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及入围面试人员名单于专业技能测试结束后在中山教育信息港招聘信息栏公布。
(2)面试(满分100分):由招聘单位组织实施。重点考查政治素质、职业道德、专业素养和从教潜能等方面内容。采用试教或说课、面谈或答辩等形式进行,具体以招聘单位通知为准。
①面试完毕后,考生、评委组成员等相关人员当场在《面试人员情况表》上签名确认。
②面试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统一划定为70分,未达合格线的不能列为拟聘人员。
面试结束后,计算考生考试总成绩,其成绩计算公式为:考试总成绩=专业技能测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考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为70分。未达总成绩合格分数线的不能列为体检和考核对象。根据合格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至低的排名顺序,按岗位拟招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和考核对象。若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依次按照专业技能测试成绩、面试各项目(教育教学能力、综合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表)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面试成绩、总成绩、体检和考核对象名单在中山教育信息港网站公布。
(四)体检和考核
体检工作由招聘单位组织实施,在中山市教育和体育局指定的市级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专任教师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执行。
体检合格后进行考核,由招聘单位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实施。
(五)公示和聘用
中山市教育和体育局根据考试、体检、考核结果,确定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在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及中山教育信息港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反映或反映问题经查不属实的,在政策许可范围内办理相关手续,由聘用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四、其他事项
(一)有下列情形的拟聘者,取消聘用资格:
1.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
2.2022年应届毕业生及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8月31日期间取得国(境)外学历的留学归国人员,未能在2022年9月30日前提供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含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的;
3.因个人原因在2022年12月31日前未完成毕业生接收手续的;
4.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提供不真实、不完整资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5.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
6.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中山市教育和体育局办理聘用手续时审核材料不通过的;
7.放弃聘用资格的;
8.未在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岗位所要求的相应层次或以上教师资格证(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系统通过证明)的;
9.法律、法规及其它有关规定不准聘用的。
(二)其他
1.以上涉及的时间期限,如上级因新冠疫情作出调整的,按照上级有关规定执行。因新冠疫情影响导致本次招聘时间、考试方式等调整的,招聘单位将综合考虑各种因素作出安排,并及时在招聘单位网站发布公告;
2.涉及年限计算的时间截至2022年4月29日止;
3.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的人员,在入围考试环节前须签订《个人承诺书》(附件3)。取得岗位所要求的相应层次或以上教师资格证书或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系统通过证明才能办理聘用手续,逾期取消聘用资格;
4.报到时须提供全国统一的、在有效期内且能派遣到我市的派遣报到证,取得国(境)外学历的留学归国人员除外,这类人员可按社会人员办理聘用手续;
5.定向生限参加定向地区的招考,委培生原则上不得报考。如委培或定向单位同意其报考,应当由委培或定向单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并经所在院校同意后方可报考;
6.因取消或放弃体检考核及聘用资格产生的缺额,根据合格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至低的排名顺序,从应聘同一岗位的符合条件的其他考生中依次递补。递补期限统一设定为拟聘人员公示期满之日起30日内;
7.本次招聘中涉及的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附件4)执行。
8.本次考试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开展,考生务必注意加强个人防护和健康监测,管理好行程,避免前往新冠疫情中高风险地区,避免参加聚集性活动或去人员密集场所。考前应主动了解考区当地疫情防控要求,主动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
9.本公告由中山市教育和体育局负责解释。咨询联系电话、联系人详见《招聘单位联系电话表》(附件5)。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