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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11-17 11:08   责任编辑:liutong
报名开始:即日起       报名截止:2022-12-31
中共中山市委党校(中山市行政学院、中山市社会主义学院)是中共中山市委直属的正处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是培训党的领导干部的主渠道,是党的思想理论建设的重要阵地,是市委、市政府的重要智库。为进一步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推动党校事业高质量发展,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及有关文件规定,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7名事业单位人员(专任教师)。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一)普通高等院校2023年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上具有国家承认学历学位的人员。
(二)港澳人员符合《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港澳居民管理办法》和本公告规定的可应聘。
二、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事业单位人员(专任教师)7名。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和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6.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具有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
(二)报考人员具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因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近两年内,在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
4.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四、薪酬待遇
获聘人员为事业单位编制人员,享受国家及省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办法、时间
本招聘公告有效期至2023年12月31日,自发布之日起接受报名,招满即止。月度报名截止时间为每月30日17:30(以收到应聘邮件时间为准),应聘人员报名后,符合考察条件的,即分批次组织考察。我校将在每次考察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更新《中共中山市委党校2023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专任教师)岗位表(XXXX年X月)》,在中共中山市委党校网站上公布。
2.报名方式
采取电子邮件方式报名。应聘人员将填好的《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个人简历》(附件2、3.须附电子彩色证件照)、身份证、大学以来的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中共党员证明、就业推荐表(应届毕业生提供)、暂缓就业协议书(已办理暂缓就业人员提供)、科研材料的扫描版,整合为一个文档发送到我校工作邮箱(zsdxzzrsb@126.com),并在邮件主题及附件注明“应聘岗位+姓名+专业”。
3.报名要求
(1)每位应聘人员只可应聘一个岗位;用第二代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察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港澳学习、留学归国人员报名需要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3)应聘人员所持学历及学位的专业名称必须符合岗位所需的专业及代码要求(具体参照《广东省202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4)。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名,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名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毕业证书(已毕业的)、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部门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等材料,经招聘单位认定为相近专业的方可应聘。
(4)如实、准确填写个人报名材料。如有提供虚假材料者,一经查实取消其报名或聘用资格,并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4.资格审核
按照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提供的材料进行审核,确认是否具有报考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应聘人员存在违法违纪行为或不符合资格条件的,按有关规定取消报名、聘用资格。
(二)考察
考察主要对应聘人员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专业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情况进行全面考察。考察采用“科研能力评价+试讲+面试”的综合方式。具体考察时间、地点等事项由招聘单位另行通知。
考察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在中共中山市委党校网站公布入围体检名单。
(三)体检
考察通过者确定为入围体检人员。体检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具体体检事项安排另行通知。
(四)考核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核程序。考核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有关要求组织实施。
(五)公示与聘用
经考察、体检、考核后确定拟聘人选。拟聘人员名单在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中共中山市委党校网站上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经公示无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六、其他事项
(一)有下列情形的应聘人员,取消聘用资格,不再递补。
1.2023年应届毕业生未能在2023年12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含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2.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的;
3.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
4.放弃聘用资格的;
5.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中共中山市委党校办理聘用手续时审核材料不通过的;
6.伪造或涂改证件、证明,提供不真实、不完整资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7.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二)关于招聘岗位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本次招聘报名首日,应届毕业生不受年龄限制。
(三)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落实相关回避规定要求。
(四)本次招聘中涉及的违纪违规行为认定与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五)本次招聘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也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
(六)为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应聘人员应主动了解我市疫情防控要求,主动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
本公告由中共中山市委党校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760-88889761
联系人:欧阳老师、陈老师
电子邮箱:zsdxzzrsb@126.com
投诉电话:0760-88323225
中共中山市委党校
2022年11月14日
附件: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http://hrss.zs.gov.cn/gkmlpt/content/2/2185/post_2185282.html#32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