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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08-05 18:26   责任编辑:yishashi
报名开始:2023-08-05       报名截止:2023-08-10
根据五桂山街道教育事业发展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办学校编外合同制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共招聘公办学校编外合同制教师3名,具体招聘岗位、人数及岗位要求见《中山市五桂山街道办事处2023年公开招聘公办学校编外合同制教师岗位表》(附件1)。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普通高等院校2023年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上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人员。
(二)招聘条件
1.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2)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无违法记录;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2.资格条件
(1)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
(2)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还应具有学士及以上学位)。
(3)普通话要求:二级乙等及以上。
(4)教师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3年8月2日后)。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放宽45周岁以下(1978年8月2日后):
①获得市级课堂教学比赛二等奖及以上的;
②取得副高级技术职称及以上的;
③具有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5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3)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或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4)曾因违反师德规定受过处罚(处理)的;
(5)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应聘的其它情形。
三、招聘程序及方法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8月10日。
2.报名方式:应聘者按要求将提交的报名资料按顺序扫描成册打包发送至我单位招聘邮箱,或将纸质报名材料邮寄至我单位(中山市五桂山商业街82号,电话88203588)陈老师收。邮箱地址:zsswgsjy@163.com。报名资料的文件名为“姓名+学科”。《五桂山街道办事处2023年招聘公办中小学编外合同制教师报名表》需同时提交电子版和扫描版(本人签名),命名方式同上。
3.报名需提交的资料:
(1)《五桂山街道办事处2023年招聘公办学校编外合同制教师报名表》(见附件2);
(2)第二代身份证;
(3)教师资格证;
(4)学历和学位证书;
(5)普通话等级证书(二级乙等及以上);
(6)专业技术资格证;
(7)获奖及荣誉证书;
(8)如是党员须提交党员身份证明(党支部证明)。
(二)考试
1.确定入围考试人员。招聘单位根据应聘者的专业匹配度和综合素质情况等,择优确定入围考试人选。按岗位招聘人数不高于1:5的比例择优确定参加考试人员,符合岗位条件人数不足相应比例的,按实际符合岗位条件人数参加考试。提前3天以电话或邮件方式通知入围考试人员有关考试事项,应聘者未按规定时间到达考场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
2.考试(满分100分)
本次招聘考试采取直接面试的方式进行,采用试教(无生模拟上课)、答辩等形式,重点考察职业道德、职业精神、专业素养和从教潜能等方面。面试前进行现场资格复审。
3.确定对象。根据合格考生总成绩从高至低的排名顺序,按岗位拟招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对象。
(三)体检。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对象(考试总成绩低于70分的应聘者不得列为体检对象),体检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体检标准参照《关于印发<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的通知》(粤教继【2013】1号)执行。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拟聘资格。
(四)考察。对拟聘人员进行考察。
(五)确定拟聘人员并公示。考察和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报街道党工委审议后,拟聘人员名单将在“中山市五桂山办事处政务网”上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六)聘用。公示无异议的,由聘用单位办理聘用手续。
(七)递补。因应聘者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自愿放弃或发现影响录用情况的,根据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薪酬待遇及管理
按本街道公办学校编外合同制教师薪酬待遇执行。
编外合同制教师按照《五桂山公办中小学编外聘用制教师管理工作指引(试行)》有关规定进行管理。
四、其他事项
(一)有下列情形的应聘者,取消聘用资格
1.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者;
2.应届毕业生未能在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者;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国人员未能在2023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者;
3.应届毕业生未能在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与岗位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
4.不服从组织调配者;
5.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提供不真实、不完整资料或者以其它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者;
6.放弃聘用资格者;
7.法律、法规及其它有关规章规定不准聘用者。
(二)考生注意事项
1.参加考试时,考生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于考试当日指定时间在考试地点报到。考试开始后,凡未按时报到的考生一律按自动放弃处理;
2.考生在考试过程中(包括候考期间),严禁使用移动电话等通讯工具,违者一经发现,即取消考试资格;
3.各考场考生按抽签序号确定考试次序;
4.听从工作人员指挥,由工作人员按次序带入考场;
5.考试后自觉在候分室内等候,不得离开候分室,确认考试分数后方可离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