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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珠海市香洲区招聘公办中小学教师公告(第一批

发布时间:2020-12-12 14:53   责任编辑:xiatian

报名开始:       报名截止: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等有关规定,我区开展2021年珠海市香洲区公办中小学教师招聘工作,分两批共招聘200名公办中小学教师。现将第一批岗位的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第一批招聘对象、方式及待遇

  (一)招聘对象

  1.全国普通高等院校2021年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的应届毕业生(以下简称应届毕业生);

  2.已办理暂缓就业手续的2019、2020届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的毕业生,及符合粤教毕〔2019〕3号文件规定的广东省就业择业期内的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的高校毕业生(硕士研究生的择业期为毕业两年内;博士研究生的择业期为毕业五年内。择业期从毕业证书落款日期起算,期限截止日期为报名首日)(以下简称择业毕业生);

  3.2019、2020年取得国(境)外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的毕业生。

  (二)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线上招聘方式。

  (三)待遇

  本次招聘的公办中小学教师,均纳入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编制,享受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四)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招聘分为两批,每位考生限报考1个岗位,两批次不可重复报考。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应聘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和身体条件。

  4.未违反计划生育政策。

  5.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2)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

  查的;

  (3)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他行政处分正在处

  分期内的;

  (4)不讲诚信被有关部门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联合惩

  戒对象的;

  (5)近两年内在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6)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7)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

  员的其他情形。

  本条所规定的处分期限的计算截止日期为发布公告之日。

  (二)岗位资格条件

  1.具体招聘岗位、人数及特别提示详见《2021年珠海市香洲区公开招聘公办中小学教师(第一批)岗位一览表》(见附件1-1)。

  2.考生所学专业必须符合岗位要求的专业设置。招聘岗位参照《广东省2020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见附件1-2)进行专业设置。

  若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参考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网上报名时提供毕业证书(已毕业的)、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

  三、招聘程序及方法

  招聘程序及方法:网上报名—>网上初选—>线上面谈—>线上资格审核—>线上面试—>签约、考察及其他手续。

  (一)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自2020年12月24日09:00起截止至2020年12月29日17:00.

  2.网上报名进入方式:①直接登录http://ye.feiqiyun.com:9090进行报名;②关注“香洲教育”微信公众号,点击“资讯互动”,进入“教师招聘”栏目进行报名;③登录香洲区政府公众信息网http://www.zhxz.gov.cn/进行报名。

  3.网上报名需提供的材料:

  报考者应将以下材料扫描成清晰的图片格式文件后上传至报名系统:

  ①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正反面;

  ②研究生阶段和本科阶段盖有学校或学院公章的学业成绩单;

  ③《就业协议书》和盖有学校公章的《就业推荐表》;

  ④研究生阶段和本科阶段的学历、学位证书;

  ⑤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或《台湾地区学历学位认证书》;

  ⑥个人相关荣誉证书或其他详细证明材料;

  ⑦报名系统需提供的其他材料。

  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材料中的①②③④⑥⑦项,其中④中暂未取得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的,须上传研究生阶段经学信网验证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和本科学历、学位证书。

  择业毕业生须提供材料中的①②③④⑥⑦项。

  国(境)外学历学位的毕业生须提供材料中的①②④⑤⑥⑦项。

  4.网上报名注意事项:

  (1)严格按照岗位要求报名。个人条件与报考岗位要求不符的,报名无效,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考生须诚信报名。《报名表》提交成功后,即视为考生已承诺所填信息真实无误。如有弄虚作假的情况,将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相关条款进行处理。

  (3)材料真实有效。报名时上传的材料将作为网上初选、线上资格审核环节审核的材料。网上报名截止后,不可上传材料或更换已提交的材料,因逾期未提交材料、材料上传有误或经审核存在弄虚作假者,责任自负。

  (4)考生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并确保能够及时取得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通讯不畅,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网上初选

  网上报名后,采取视频试讲和素质评价相结合的方式确定进入线上面谈人员名单。

  1.视频试讲:采用第三方机构平台,主要测试考生的仪态仪表、课堂教学能力及教育教学综合技能等。未按规定时间进行视频试讲的,视为自动放弃(具体时间安排和操作指引见附件1-4和1-5)。

  2.素质评价:根据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在校(任职)情况、获奖情况等进行评价。

  根据视频试讲和素质评价的情况,择优确定参加线上面谈人员。网上初选结果预计于2021年1月上旬通过报名系统反馈,届时以公告时间为准。通过网上初选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携带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证件参加相应岗位线上面谈。

  (三)线上面谈

  1.操作方式

  采用线上实时视频方式,分学科及岗位进行,操作指引及具体时间安排详见届时发布的公告。请密切关注香洲区政府公众信息网(http://www.zhxz.gov.cn/)。

  2.确定参加线上资格审核人员

  各岗位以线上面谈成绩从高到低,按以下比例确定进入线上资格审核环节的对象:

  其中,y代表该岗位进入线上资格审核的人数(y同时代表应进入线上面试人员人数),x代表该岗位招聘人数。若某岗位参加线上面谈的人数少于上述比例的,则参加线上面谈人员全部进入线上资格审核。若同一岗位拟进入下一环节线上资格审核考生中最后一名,有与其同分的,则同分考生均进入线上资格审核。

  (四)线上资格审核

  1.线上资格审核时间和材料

  根据报名时提供的材料进行线上资格审核,具体时间以届时发布的公告为准。请密切关注香洲区政府公众信息网(http://www.zhxz.gov.cn/),保持手机通畅,并注意短信提醒。

  2.确定参加线上面试人员

  线上资格审核合格者方能进入线上面试。因线上资格审核不合格或放弃等原因所产生的空缺,将在同岗位按线上面谈成绩由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

  (五)线上面试

  1.线上面试时间及安排

  线上资格审核结果和入围线上面试人员名单与线上面试公告一并发布,具体安排详见线上面试公告,请密切关注香洲区政府公众信息网(http://www.zhxz.gov.cn/)。

  2.形式及成绩公布

  面试采用远程视频结构化面试,面试主要测试考生的仪态仪表、逻辑思维能力、教学组织能力等综合素质,报考体育、音乐、美术的考生还须测试专业技能。体育、音乐、美术学科的考生专业技能测试所需器材自备。

  线上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线70分(四舍五入并保留两位小数)。线上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线上面试结束后,以线上面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等额确定入围体检人员名单。如同一岗位考生线上面试成绩相同的,则按线上面谈成绩由高到低顺序确定名次;如线上面谈成绩仍然相同的,按线上面试主评委给分由高到低顺序确定名次。

  线上面试成绩及入围体检人员名单等有关事项,将另行公告,请密切关注香洲区政府公众信息网(http://www.zhxz.gov.cn/)。

  注意:考生未能在指定的时间参加线上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六)签约

  入围体检人员签订《就业协议书》,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就业协议书》的,视为自愿放弃聘用资格。如体检、考察、审档、公示等结果影响聘用的,招聘单位有权解除就业协议,且不作任何补偿。

  (七)体检

  体检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和《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粤教继〔2013〕1号)的规定执行。

  (八)考察及审档

  考察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的规定执行。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如考察结果或档案审核情况与考生本人填报的《报名表》信息不相符,招聘单位有权解除就业协议,且不作任何补偿。

  (九)确定拟聘人员并公示

  体检和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在香洲区政府公众信息网公示7个工作日。

  (十)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人员经公示无异议或举报信息不影响聘用的,应届毕业生和择业毕业生须提供就业报到证。拟按规定程序办理接收、聘用等相关手续,纳入事业编制管理。

  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试用期满考核。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继续聘用;考核不合格或试用期内发现不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按规定办理解聘手续。

  根据《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实施部分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24号)精神,因疫情影响,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拟聘人员须在2022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到期仍未能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的,延长1年试用期,延期1年后仍未能取得教师资格证的,解除聘用关系。

  (十一)递补聘用

  在签约、体检、考察、审档、公示等环节出现岗位空缺的,可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依次递补。

  四、其他事项

  (一)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全过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其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的,予以解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2.考生在考试、体检或者考察等过程中作弊的;3.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4.2021年8月31日前未取得学历、学位的;5.2021年12月31日前未完成接收手续的;6.不服从组织调配的;7.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章规定不准聘用的。

  (二)在此次教师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报考者理解、支持和配合。

  (三)未尽事宜,由香洲区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756-2121837(香洲区教育局),咨询时间:工作日09:00—12:00和14:00—18:00;监督电话:0756-2516832(香洲区委组织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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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珠海市香洲区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1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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