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制招聘 立即领取备考真题资料(pdf可打印),及时获取招考信息。
发布时间:2021-02-08 10:47   责任编辑:yishashi
报名开始:2021-02-08       报名截止:2021-02-28
根据工作需要,珠海高新区科技产业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4名合同制职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及薪酬待遇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招聘专业类五级合同制职员4名。
(二)薪酬待遇
被聘用者为合同制职员,薪酬待遇按照区同类人员待遇标准执行。
二、招聘对象及报考资格条件
(一)招聘对象
符合相关资格条件的社会人员。
(二)报考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3.身体健康,能正常履行岗位职责;
4.其他条件见《珠海高新区科技产业局公开招聘合同制职员岗位一览表》;
5.年龄及工作年限计算时间截止到报名当月底;
6.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不得报考。
三、招聘程序及方法
(一)报名
1.报名方式:采取“电子邮件”或邮寄报名方式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考生将报名材料电子版发送至邮箱:625283230@qq.com,邮件名称请注明“报考单位及岗位代码+姓名+手机号”(例如“报考高新区科技产业局2021001岗位+张三+18575604032”)。
邮寄地址:广东省珠海市高新区南方软件园A1栋11楼1109室珠海高新区科技产业局;联系人:李小姐,联系电话:0756-3629085.18575604032.邮政编码:519000.。
2.报名时间:2021年2月7日至2021年3月5日。
3.报名材料(请按下列顺序扫描发送或装订邮寄):
(1)《珠海高新区公开招聘合同制职员报名表》签字正反面扫描PDF版1份(附件2.须在“承诺人签名”处亲笔签名,否则视为无效报名);
(2)近期大1寸彩色免冠照片2张(1张贴在报名表上或将电子版照片插入报名表相应位置);
(3)身份证(正反面)、户口本(户主页和本人页扫描在1页纸上)、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计划生育证明(暂无可提供承诺书,附件3)、无犯罪记录证明(暂无可提供承诺书,附件3)、岗位所需的工作经历证明材料(如劳动合同复印件、单位证明)及有关佐证材料的复印件。
(4)承诺书(附件3)。计划生育证明、无犯罪记录证明原件需要在办理录用手续前补充提供。
(5)国(境)外留学归国人员报考,须已毕业,且须取得相应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并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选择邮寄方式报名的,上述材料(1)(2)(4)提交原件,其他提交复印件一份(不予退还),原件备查。
如符合报考资格人数未达到招聘人数的1:3比例的,可按比例相应减少招录名额。
4、联系方式:李小姐,0756-3629085;陈小姐,0756-3629850
考试人员名单及考试通知将于报名工作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珠海高新区门户网站(http://www.zhuhai-hitech.gov.cn/)公布。
(二)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面试和考察三个环节。
(1)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形式,满分100分。笔试时间和笔试地点另行通知。笔试成绩于笔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珠海高新区门户网站公布。
(2)面试
笔试结束后,依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岗位人数1:5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少于1:5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为面试对象。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满分100分,主要测试报考者履行岗位职责所具备的素质与能力。面试时间和面试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于面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珠海高新区门户网站公布。依“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由高到低的顺序,按1:1的比例(笔试、面试、考试总成绩均需达到60分以上)确定考察对象。
(3)考察
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对考察对象的学历背景、工作经历、综合素质等进行综合考察,确定拟聘用人选。
(三)体检
在珠海市三甲以上公立医院进行,标准按一般劳动用工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者自理。
(四)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公示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珠海高新区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五)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按劳务派遣的办法办理聘用手续。即由聘用人员与珠海新高度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然后由该公司将聘用人员派遣到区科技产业局工作;聘用人员合同期限为2年,合同期满,考核合格的,可优先续聘。
拟聘用人员因下列情形导致招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可依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考察对象,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确定递补人选:1.体检结果不符合要求的;2.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3.放弃聘用资格的;4.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岗的;5.出现导致招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的。
四、其他事项
(一)报名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二)应考者必须同时携带身份证参加笔试、面试,否则不得进入试室。
(三)本次考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也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
(四)本公告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点击下载>>>
承诺书.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