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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1-03-27 16:55   责任编辑:yishashi
报名开始:2021-03-27       报名截止:2021-05-04
根据珠海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合同制职员管理有关规定,我单位决定招聘合同制职员2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及薪酬待遇
(一)珠海市生态环境局综合事务类三级或四级岗位2名。
(二)珠海市生态环境局各分局专业技术类三级或四级岗位14名。
(三)珠海市东部生态环境监测中心专业技术类三级或四级岗位5名。
(四)珠海市东部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综合事务类三级或四级岗位1名。
具体招聘岗位及人数见《珠海市生态环境局2021年公开招聘合同制职员岗位表》,被聘用者享受合同制职员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二、招聘范围、对象及资格条件
(一)范围及对象
面向社会进行招聘。
(二)资格条件
1.政治思想素质好,具有良好的道德修养,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热爱环保工作。
2.各岗位类别要求的专业、学历学位、工作经验等资格条件详见岗位表。
3.首次聘用年龄原则上需在35周岁以下(1986年3月23日后出生)。
4.具有一定的文字处理能力和沟通协调能力,能够熟练使用计算机及办公软件。
5.服从工作岗位分配。
6.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或者司法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受党纪、政纪处分未满处分期限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违反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律法规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聘用为合同制职员的。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3月31日至4月6日18:00时(以收到报名电子邮件的时间为准,报名期过后将关闭报名电子邮箱)。
2.报名方式:采取电子邮件方式报名,所有报名材料须扫描后发至邮箱:sthjjrsk@zhuhai.gov.cn,邮件名称请注明“珠海市生态环境局合同制职员招聘+岗位+姓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材料字迹模糊不清或填写不合规范的视为报名无效。
3.报名材料:(1)《珠海市生态环境局招聘合同制职员报名表》(本人签名);(2)身份证(正、反面);(3)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资格证书;(4)其他资格条件证明材料;(5)《珠海市生态环境局公开招聘合同制职员信息采集表》。提供所有材料原件扫描件或照片电子文档(.jpg格式)。
(二)资格审查
1.资格初审:对考生报名材料电子文档进行初审,确定参加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及资格复审等事项将在珠海市生态环境局网站及微信公众号上公布,请考生主动关注和查询,不再另行通知考生。
2.资格复审:通过资格复审后方能进入笔试。复审时须提供所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现场收取《珠海市生态环境局招聘合同制职员报名表》原件和个人红底大1寸证件照(2张)及相关材料复印件。现场审核与报名材料不符的,取消报考资格。
3.其它事项:考生所有交通费和食宿费自行承担。
(三)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方式进行。
1.笔试时间及地点详见准考证。笔试采取闭卷形式,主要测评基本能力,笔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笔试结束后,在笔试合格考生中按岗位依成绩高低排序,招聘2人及以上岗位的,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招聘1人岗位的,按1:5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不足比例的均按笔试合格实际人数进入面试。笔试分数及面试相关事项将在珠海市生态环境局网站及微信公众号上公布,请考生主动关注和查询,不再另行通知考生。
2.面试。根据岗位需要,采取结构化面试进行,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为考试总成绩。如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照面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该成绩仍然相同的,由招聘单位另行组织面试。按招聘岗位,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至低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四)体检
体检在指定的珠海市二级甲等以上公立医院进行,具体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不合格或不按时参加体检的,取消聘用资格,由招聘单位决定是否递补。
(五)考察
考察具体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执行。
(六)公示
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拟聘人员名单将在珠海市生态环境局公众网及公众微信号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请参加考试人员自行查看,不另行通知。
(七)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招聘结果经主管机关认定后,办理拟聘人员聘用手续。
四、其他事项
(一)疫情防控。此次招聘各场地入口处均安排专人进行核验。进场人员必须佩戴口罩、测量体温、出示健康码、进行实名登记,并配合现场工作人员安排。拒绝佩戴口罩或者体温异常者禁止入场;入场前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报考者需提供7天内在广东进行核酸检测的阴性证明。
(二)招聘相关工作及其他未尽事宜,由珠海市生态环境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2250522.2218157.监督或投诉电话:22182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