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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1-04-26 20:00   责任编辑:yishashi
报名开始:2021-04-26       报名截止:2021-05-06
珠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是市政府工作部门,为协助市政府领导同志处理日常工作的机构,正处级。市政府办公室负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政府办公室工作的方针政策和省委决策部署,根据市委工作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政府办公室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负责市政府和市政府办公室的文电处理工作,草拟、审核、印发以市政府及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文件;起草《政府工作报告》;负责市政府领导同志公务活动安排,组织协调市政府会议和大型活动;检查、督促市政府决定事项和市政府领导同志重要批示的贯彻执行情况;负责组织协调、督促检查政府系统办理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工作;负责市政府政务公开工作,指导、协调全市政府政务公开及各级各类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信息内容建设工作;负责市荣誉市民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负责市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完成市委、市政府和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现因工作需要,拟公开招聘合同制职员4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待遇及资格条件
(一)招聘岗位
综合事务类三级或四级合同制职员4名,具体根据聘用人员学历学位、工作经历等情况按照有关规定确定
(二)工资待遇
享受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合同制职员三级或四级岗位薪酬待遇
(三)资格条件
1.政治思想素质好,具有良好的道德修养、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学士以上学位,专业不限(2021年应届毕业生可以报考,但需按期毕业并取得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
3.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4.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91年4月26日后出生);
5.具有一定的文字表达能力和沟通协调能力,能够熟练使用计算机及办公软件;
6.服从工作岗位分配;
7.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受过纪律处分的;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其他不适合在政府部门工作的。
(四)其他
该工作岗位人员需要负责市政府值班室有关工作,需要参与24小时轮班值班。
二、招聘程序和方法
(一)发布时间
于2021年4月26日(报名前五个工作日)通过在珠海市政府门户网站发布招聘相关事宜公告。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和方式:
2021年5月6日-5月8日,请有意向的人员填写《珠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合同制职员报名表》(须在“本人承诺”栏签名),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学位证复印件扫描(《报名表》一并提供可编辑Word或WPS版),发送至电子邮箱:szfbgsrsxzk@zhuhai.gov.cn,邮件名称请注明“职员招聘+姓名”。联系电话:0756-2219312,0756-2229959(咨询时间为工作日9:00—12:00,14:00—18:00)。
报名者为留学回国人员的,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
2.资格审查:市政府办公室对报名材料进行初审,对符合条件的择优通知参加笔试,具体为邮件回复或电话告知。经审核与报名材料不符的,取消报考资格。考试时间地点将在珠海市政府门户网站公布。
3.其他事项:符合条件报考人数少于1:3比例时,不予开考;考生需持有绿色“粤康码”或“防疫健康信息码”查验方可参加笔试和面试,如现场发现体温异常将禁止进入考场,工作人员将劝告考生应立即前往发热门诊就诊。
(三)招聘考试
1.笔试(满分100分):采取闭卷形式,主要考核胜任工作应具备的综合能力和专业技能等。笔试结束后,在笔试合格考生中依成绩高低顺序,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笔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笔试成绩不带入面试。
2.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考核应聘人员履行岗位职责所需具备的素质与能力。面试时间及地点以《面试通知》为准。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按总成绩从高到低按职位数与选定人数1:1比例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人员。如成绩并列者,则另行加试一题。考生笔试、面试成绩和体检及考察人选名单于面试后5个工作日内在珠海市政府门户网站公布。
(四)体检和考察
1.体检:在指定的珠海市二级甲等(或三级甲等)以上公立医院进行,具体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者自理。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2.考察:主要考察应聘者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身心健康、人际沟通等方面的情况,并进行资格复查。
(五)确定拟聘人员
体检及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名单在珠海市政府门户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程序和权限审批并办理录用手续。
如发现考生有违纪违法、弄虚作假行为,将取消其录用资格。
(六)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报珠海市职员服务中心办理劳动合同签订手续。
三、纪检监督
招聘工作全程接受纪检监督。
四、其他事项
(一)应聘人员在招聘过程中有如下情形之一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报;不服从组织安排的;提供虚假报名材料,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者以作弊或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有违法犯罪记录的;因公示有异议经核查属实影响聘用的。
(二)因考生放弃或被取消拟聘资格、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而导致岗位缺额的,可按合格考生考试总成绩高低顺序依次等额递补。
(三)未尽事宜,由珠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