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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中共珠海市委组织部招聘合同制职员公告(广东)

发布时间:2021-05-13 21:23   责任编辑:yishashi

报名开始:2021-05-18       报名截止:2021-05-21

  根据工作需要,我部决定公开招聘合同制职员5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待遇及资格条件

  (一)招聘岗位

  综合事务类三级或四级合同制职员5名,具体根据聘用人员学历学位、工作经历等情况按照有关规定确定。

  (二)工资待遇

  享受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合同制职员相关管理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三)资格条件

  1.政治思想素质好,组织观念和纪律观念强,具有良好的道德修养、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学士以上学位,中共党员,年龄在30周岁以下(时间计算到2021年5月31日,即1990年5月31日后出生);

  3.具有一定的文字表达能力和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能够熟练使用计算机及办公软件;

  4.具有两年以上工作经验(工作年限累积时间计算至2021年5月31日);

  5.服从岗位分配;

  6.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受过党纪、政务处分的;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其他不适合在组织部门工作的。

  二、招聘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和方式:

  2021年5月18日-5月21日,请有意向的人员填写《中共珠海市委组织部公开招聘合同制职员报名表》(附件1.须在表格内“本人承诺”栏签名)和《中共珠海市委组织部公开招聘合同制职员报名汇总表》(附件2),并将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学位证等相关材料扫描成PDF文件(《报名表》《汇总表》一并提供可编辑的word或excel版本),统一发送至电子邮箱:zzbbgs@zhuhai.gov.cn,邮件名称请注明“职员招聘+姓名”。联系电话:0756—2219010、0756—2212109(咨询时间为工作日9:00—12:00.14:00—18:00)。

  报名者为留学回国人员的,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或《台湾地区学历学位认证书》。

  2.资格审查:根据工作需要,对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初审,综合报考者与岗位的匹配情况,在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中按照1:10比例择优确定笔试人员名单。

  资格审查合格的报考人员名单和笔试的时间地点将在珠海市委网站(http://www.zhsw.gov.cn/tzgg/)进行公布。

  3.其他事项:①符合条件报考人数少于拟招聘人数1:3比例时,不予开考;②考生需持有绿色“粤康码”或“防疫健康信息码”查验方可参加笔试和面试,如现场发现体温异常将禁止进入考场,工作人员将劝告考生应立即前往发热门诊就诊。

  (二)招聘考试

  1.笔试(满分100分):采取闭卷形式,主要考核胜任工作应具备的综合能力和专业技能等。笔试结束后,在笔试合格考生中依成绩高低顺序,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笔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笔试成绩不带入面试。

  2.面试(满分100分):面试主要考核应聘人员履行岗位职责所需具备的素质与能力(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

  面试时间及地点以《面试通知》为准,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面试结束后,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按职位数与选定人数1:1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考生面试成绩、体检及考察人选名单于面试后5个工作日内在珠海市委网站公布。

  (三)体检和考察

  1.体检:在指定的珠海市二级甲等以上公立医院进行,具体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环节。

  2.考察:主要考察报考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工作作风、家庭情况、身心健康、人际沟通等方面的情况,并进行资格复查。

  (四)确定拟聘人员

  体检及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名单在珠海市委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程序和权限审批并办理聘用手续。

  如发现考生有违纪违法、弄虚作假行为,将取消其聘用资格。

  (五)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报珠海市职员服务中心办理劳动合同签订手续。

  三、纪检监督

  招聘工作全程接受纪检监督,纪检监督电话:0756-2110833.

  四、其他事项

  (一)应聘人员在招聘过程中有如下情形之一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的;不服从组织安排的;提供虚假报名材料,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者以作弊或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有违法犯罪记录的;因公示有异议经核查属实影响聘用的。

  (二)因考生放弃或被取消拟聘资格、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而导致岗位缺额的,可按合格考生考试总成绩高低顺序依次等额递补。

  (三)未尽事宜,由市委组织部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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