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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1-10-26 18:47   责任编辑:yishashi
报名开始:2021-11-08       报名截止:2021-11-12
珠海市妇联拟招聘1名合同制职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及薪酬待遇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综合事务类三级或四级合同制职员1名,安排在市妇联办公室负责党务工作。被聘用者享受珠海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合同制职员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二、资格条件
(一)符合《珠海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合同制职员管理办法(试行)》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须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政治思想素质好,具有良好的道德修养,品行端正,作风正派,身心健康;
2.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5年11月8日后出生);
3.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学士以上学位,熟悉党务工作,具有较强的文字处理能力和沟通协调能力,能够熟练使用计算机及各类办公软件,服从岗位安排;
4.爱岗敬业,责任感强,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招聘:
1.在职的珠海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合同制职员;
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
3.因涉嫌犯罪,正在接受调查,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一)发布时间
2021年10月26日通过珠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zhrsj.zhuhai.gov.cn/)、珠海妇女网(http://www.zhwomen.gov.cn/)发布招聘相关事宜公告。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所有报名材料通过电子邮件发送到邮箱zhsflbgs@zhuhai.gov.cn,联系电话:0756-2253389、0756-2235484.
2.报名时间:2021年11月8日-11月12日
3.报名材料:本人亲笔签名的《珠海市妇联合同制职员报名表》和本人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以及体现个人能力的材料,(如发表过新闻作品、杂志刊物文章等),上述材料均为电子扫描版,采用rar格式打包压缩,邮件名称请注明“职员招聘+姓名+联系电话”。面试阶段查验所有报名材料原件。
报名者在国(境)外取得学历学位的,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
4.资格审查:根据招聘资格条件和报名材料,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条件人员参加笔试,参加笔试人员名单在珠海妇女网公布。符合条件的,短信通知本人参加考试,未通过审查的,不再另行通知。
(三)招聘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的方法,成绩计算公式为: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设定笔试、面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1.笔试(满分100分):采取闭卷形式,主要测试考生政策理论水平和文字综合能力。考生须携带身份证原件参加笔试。笔试结束后,依考生笔试成绩排名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与面试人数1:5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不足1:5的按照实际人数进入面试。笔试成绩及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在珠海妇女网公布。
2.面试(满分100分):面试主要对考生履行岗位职责所需具备的素质与能力等进行测评。当场评分、统分,现场公布面试成绩。面试结束后,根据考生总成绩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考试总成绩及体检人员名单在珠海妇女网公布。笔试和面试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四)体检
体检在珠海市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费用由报考者自理,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对象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五)考察
根据体检确定考察对象进行考察,主要考察应聘者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身心健康、人际沟通等方面的情况。
(六)确定拟聘人员并公示
根据考察情况,研究确定拟招聘人选,按规定对拟招聘人选在珠海妇女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七)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报珠海市职员服务中心办理劳动合同签订手续,试用期为2个月。
四、疫情防控要求
本次招聘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开展,报考者应当按照有关防控要求,做好报名、考试等工作。因疫情影响导致本次招录工作时间调整的,珠海市妇联办公室将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做出合理安排,并及时在珠海妇女网发布公告。报考者应按要求提供“健康码”“行程卡”“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等相关信息,经体温检测正常后参加笔试、面试和体检;报考者自备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参加考试。仍在隔离治疗期的确诊、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以及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不得参加笔试、面试和体检。
五、其他事项
(一)报名人员在招聘过程中有如下情形之一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的;不服从组织安排的;提供虚假报名材料,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者以作弊或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有违法犯罪记录的;因公示有异议经核查属实影响聘用的。
(二)报名人员须保持手机(报名表上手机号)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项。
(三)因考生放弃或被取消拟聘资格、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而导致岗位缺额的,可按合格考生考试总成绩高低顺序依次等额递补。
(四)未尽事宜,由市妇联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