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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1-11-13 19:34   责任编辑:yishashi
报名开始:2021-11-11       报名截止:2021-11-17
因工作需要,珠海市斗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普通雇员,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珠海市自然资源局是市政府工作部门,主要职责是履行全民所有土地、矿产、森林、湿地、水、海洋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开展自然资源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强化对全市自然资源工作的统筹协调。现因工作需要,拟公开招聘合同制职员3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待遇及资格条件
(一)招聘岗位
珠海市自然资源局综合事务类四级合同制职员3名。
(二)工资待遇
享受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合同制职员相关管理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三)资格条件
1.政治思想素质好,具有良好的道德修养、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热爱工作;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学士以上学位及相关专业(参考《广东省202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4);
3.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5年11月18日后出生);
4.具有较强的文字处理能力和沟通协调能力,能够熟练使用计算机及办公软件;
5.服从工作岗位分配;
6.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在职的珠海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合同制职员;受过纪律处分的;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不适合在政府部门工作的其他情形。
招聘岗位、人数、范围、对象及资格条件详见《珠海市自然资源局2021年公开招聘合同制职员岗位表》(附件1)。
二、招聘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和方式:
2021年11月18日-11月24日(共5个工作日),请报名人员填写《珠海市自然资源局2021年公开招聘合同制职员报名表》和《报名人员信息采集表》(即附件2、附件3.需提交可编辑版),连同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的扫描版(PDF文件),统一发送至电子邮箱:nfzhbj@zh-hr.com,邮件名称请注明“珠海市自然资源局+岗位编号+姓名(例:珠海市自然资源局01张三)”。联系电话:0756-8582209(咨询时间为工作日9:00—12:00.14:00—17:00)。
若用国(境)外学历、学位报考,属留学回国的,需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等有关证明资料;在国(境)内就读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需提供由国家教育部所属的相关机构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函等证明资料。
2.资格审查: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对报名材料进行初审,对符合条件的,通知应聘人员参加笔试,不符合条件的不再另行通知。笔试入场前查验网络报名时提供的材料原件,经审核与报名材料不符的,取消报考资格。笔试时间地点将在珠海市自然资源局网站公布。
3.其他事项:①符合条件报考人数少于3人时,不予开考;②本次招聘工作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开展,考生应严格遵守广东省及珠海市疫情防控相关规定,持有“粤康码”、“行程码”绿码、72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方可参加笔试和面试,如现场发现体温异常将禁止进入考场。
(二)招聘考试
1.笔试(满分100分):采取闭卷形式,主要考核专业基础知识、写作能力等。笔试结束后,在笔试合格考生中依成绩高低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笔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
2.面试(满分100分):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考核应聘人员履行岗位职责所需具备的素质与能力。当场评分、统分,现场公布面试成绩(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
面试时间及地点以《面试通知》为准。面试结束后,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按岗位招聘人数等额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人员(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其中,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1位,考试总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如成绩并列者,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如面试成绩相同,则另行加试一题)。考生面试成绩、总成绩、体检及考察人选名单于面试后1个工作日内在珠海市自然资源局网站公布。
(三)体检和考察
1.体检:在指定的珠海市三级甲等公立医院进行,具体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者自理。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2.考察:主要考察应聘者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身心健康、人际沟通等方面的情况,并进行资格复查。
(四)确定拟聘人员
体检及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名单在珠海市自然资源局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程序和权限审批并办理聘用手续。
如发现考生有违纪违法、弄虚作假行为,将取消其聘用资格。
(五)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报珠海市职员服务中心办理劳动合同签订手续。
三、纪检监督
招聘工作全程接受纪检监督,纪检监督电话:0756-3268801.
四、其他事项
(一)应聘人员在招聘过程中有如下情形之一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的;不服从组织安排的;提供虚假报名材料,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者以作弊或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有违法犯罪记录的;因公示有异议经核查属实影响聘用的。
(二)因考生放弃或被取消拟聘资格、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而导致岗位缺额的,按合格考生考试总成绩高低顺序依次等额递补。
(三)未尽事宜,由珠海市自然资源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一)岗位要求
岗位类别 |
招聘人数 |
具 体 条 件 |
|||
年龄 |
学历 |
专业 |
其它要求 |
||
执法执勤辅助类普通雇员 |
1 |
35岁以下 |
本科、大专 |
1.本科:法学(B030101)、知识产权(B030102)、汉语言文学(B050101)、英语(B050201)、行政管理(B120402)、工商管理(B120201)、会计学、人力资源管理(B120206)、(B120203)、、药事管理(B101004)、药学(B101001)、中药学(B101101)、食品质量与安全(B082802)、食品科学与工程(B082801)、新闻学(B050301)、秘书学(B050107) 2.大专:法律事务(C030103)、法律文秘(C030102)、行政管理(C120706)、工商企业管理(C120301)、人力资源管理(C120702)、物流管理(C120903)、会计(C120202)、药学(C100901)、中药学(C100902)、食品质量与安全(C084803)、食品加工技术(C084801)、电子信息工程技术(C081101)、计算机应用技术(C081401)、应用心理学(C040121)、文秘(C050201) |
有市场监管部门工作经验的放宽专业条件 |
(二)应聘人员须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遵纪守法,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无在案或其他社会治安问题。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
4.具有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
5.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1年11月30日。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曾被开除公职或学籍、受处分未满期限的人员;
2.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3.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违纪违规行为或存在不诚信报考行为受到禁止报考处罚未到期的人员;
4.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薪酬待遇
按珠海市斗门区普通雇员相关待遇标准执行。
三、报名事项
(一)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二)报名时间:2021年11月11日-11月17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节假日不接受报名)。
(三)现场报名地点:珠海市斗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403室(地址:斗门区井岸镇桥北一路50号)
(四)报名资料
1.《斗门区公开招聘普通雇员报名表》一份(见附件,报名者须在“承诺人签名”处亲笔签名);
2.个人近期正面免冠彩照2张(其中1张贴报名表上);
3.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各1份;
4.报名表中从业、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
5.在职斗门区区直雇员需出具用工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以上报名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并与原件相符。现场报名时须提交原件用于现场查验。
(四)资格审查
斗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者另行通知。
四、考试
采取笔试加面试的方式。主要测试应聘者的政治素质、专业知识以及适应职位要求的素质与能力。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成绩计算公式为: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满分100分)×50%+面试成绩(满分100分)×50%(分数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岗位招聘人数与符合条件报名人数比例低于1:3时,按照1:3的比例核减招聘人数。面试人员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的1:3的比例确定。
五、体检
根据应聘者总成绩(60分以上)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该职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体检需在指定医疗机构进行(体检费用自理)。
六、确定聘用人员并办理录用手续
对经体检合格且考察合格的应聘者,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并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或有异议但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和签订劳动合同等手续。
七、其他事项
(一)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其应聘或聘用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的,予以解聘,且双方互不作任何补偿:
1.报考材料弄虚作假的;
2.体检不合格的;
3.拟聘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4.未在规定的报到时间内报到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准聘用的。
(二)因以上情形取消聘用资格的,可根据工作需要按总成绩依次递补。
(三)本次招考的1名雇员与2021年10月份斗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告招考的1名雇员(共2名)合并进行招考,10月份已报名的无需再报。
(四)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斗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解释。
(咨询电话:冯,0756-27831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