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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1-12-07 20:54   责任编辑:yishashi
报名开始:2021-12-13       报名截止:2021-12-20
根据工作需要,东莞市应急管理局拟面向社会招聘1名特别聘员。根据《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东莞市机关事业单位聘员管理办法〉的通知》(东府〔2017〕9号)规定,现公告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用公开考核、择优聘用的办法招聘相关人员,确保聘用人员素质。
二、招聘单位和岗位
东莞市应急管理局聘请驻局森林防治火领域专家1名,在市应急管理局坐班,具体岗位职责任务如下:
1.参与突发事件应急救援和处置;
2.参与本市有关火灾防治管理发展规划、政策措施、政府规章、标准规范的研究、起草和论证工作;
3.参与本市火灾防治相关专业领域重大问题专题调研,为改善本市火灾防治工作提出建议措施;
4.参加本市森林和城乡消防安全生产专项检查,提出隐患治理整改建议;
5.配合有关部门对重大消防事故隐患整治验收、重大火灾源和高危行业安全生产现状的安全评估、安全检测、应急预案制定提供技术支持;
6.参与本市火灾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及原因分析,辅助指挥决策,提出应急处置方法和整改措施建议,并提供技术支持;
7.参与本市火灾防治方面的应急预案的编制和培训教材的编写,以及相关咨询工作;
8.其他工作任务。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基本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热爱安全生产事业,坚持原则,作风正派,认真负责,廉洁奉公,无不良社会活动记录;
(2)熟悉火灾防治领域的法律、法规、政策和有关技术标准,具有较高的政策理论水平,愿意承担且能够胜任驻局专家工作,并接受东莞市应急管理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的管理;
(3)消防专业中、高级工程师;
(4)年龄在45周岁以下;
(5)具备本科以上学历、10年以上森林防治火一线工作经验,有一定的文字功底,有机关工作经验、东莞户籍优先。
(6)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机关在编在职人员或其它不符合机关事业单位聘员招聘条件的人员,不接受其报名。
2.报名方法
采用线上报名方式。
3.报名时间
2021年12月6日至12月17日
4.报名路径
请将资料发送到229715502@qq.com电子邮箱
5.报名需提交的资料
(1)《东莞市特别聘员招聘报名表》(见附件)Word文档及签名PDF文档各一份;
(2)身份证扫描件;
(3)户口簿扫描件;
(4)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位验证证明扫描件;
(5)长期从事与本次招聘岗位相关工作所在单位证明,或有效的劳动合同扫描件;
(6)相关职称证书、资格证的扫描件;
(7)个人免冠电子照片(JPG格式)。
(二)资格审查
市应急管理局负责根据招聘条件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审查,在报名时间截止后3个工作日内,将资格审查结果通过邮件回复到报名人员。
(三)考试
考核以“面试+评审”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面试成绩设定60分为合格分数线。同分数者一并进入考察环节。
1.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招聘对象的专业知识、综合分析等能力。面试限时每人20分钟。资格审查通过后,我局将会电话通知符合条件人员面试时间及地点。面试成绩将在面试结束后7个工作日在市应急管理局官网发布。面试成绩前3名入围接受综合评审。
2.综合评审
由市应急管理局有关领导,并聘请有关专家,组成综合评审组,对招聘对象资质条件、能力素质进行综合评审,遴选1名招聘对象列入拟聘用初步人选。
(四)体检
组织体检人选在指定时间到指定的三级甲等医疗机构,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有关规定进行体检。
应聘人员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应聘人员若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应聘人员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市应急管理局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能进行一次,复检结论为最终体检结果,复检费用由提出复检方承担。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或者放弃聘用的,市应急管理局可按成绩高低依次递补体检人选。递补人选由招聘单位提出,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后进行体检。
(五)确定拟聘人员、公示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东莞市应急管理局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六)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的程序和权限报批聘用。
(七)结果备案
在签订聘用合同后10个工作日内,将招聘结果报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四、薪酬待遇及注意事项根据《中共珠海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印发<珠海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合同制职员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珠机编〔2020〕9号),结合实际工作需要,现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职员。
一、招聘岗位、人数、对象、资格条件及薪酬待遇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综合事务类合同制职员3名。
(二)工资待遇
享受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合同制职员相关管理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三)资格条件
1.政治思想素质好,具有良好的道德修养、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热爱工作;
2.具备各岗位任职条件及年龄条件(详见附件《珠海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2021年公开招聘合同制职员职位表(第二批)》。应聘者所学专业应符合报考职位的专业要求,参照《广东省202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所列的专业大类或具体专业进行报名;
3.具有敬业奉献精神,遵纪守法,作风正派,身心健康;
4.具有较强的独立工作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口头表达能力和中文写作能力、能够熟练使用计算机及办公软件;
5.满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6.服从工作岗位分配;
7.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或者司法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受党纪、政纪处分未满处分期限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聘用为党建指导员的。
(5)在职的珠海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合同制职员不得报名。
二、招聘程序及方法
(一)公告发布
在珠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珠海市政府门户网站市政数局公开目录、珠海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微信公众号(微信搜索“珠海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发布招聘公告及相关事宜。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1年12月13日-12月15日。
2.报名方式:通过电子邮件方式报名。
3.报名材料:
(1)《珠海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公开招聘合同制职员报名表》(附件2);
(2)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学位证、学历认证报告扫描件;
(3)相关工作经验证明材料、获奖证书等扫描件;
(4)报名者在国(境)外取得学历学位的,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
以上报名材料发送至电子邮箱:icwt@zhuhai.gov.cn,邮件名称请注明“职员招聘+姓名”。联系电话:0756-2539981(咨询时间为工作日9:00—12:00,14:00—18:00)。
4.资格审查: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对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查,经审查后,通过电话或手机短信方式通知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在考试前一天参加现场复核,查验网络报名时提供的材料原件,由应聘人员在《报名表》“本人承诺栏”签名,并明确考试事宜。
5.符合条件人员与招聘人员比例一般不低于3:1,否则由单位研究决定是否开考。
(三)招聘考试
1.笔试(满分100分)
(1)笔试时间、地点:具体考试时间地点将在珠海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微信公众号(微信搜索“珠海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发布,笔试时间暂定为12月下旬,具体将另行通知。
(2)笔试内容:采取闭卷形式,主要考核担任相关工作职位应具备的综合能力、专业技能及文字表达能力。
笔试结束后,在笔试合格考生中依成绩高低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笔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
2.面试(满分100分)
面试包括业务能力面试与行政能力面试,主要考核应聘人员履行岗位职责所需具备的素质与能力。面试时间及地点以《面试通知》为准。
面试结束后,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按岗位招聘人数等额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人员(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成绩分数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1位。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如成绩并列者,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如面试成绩相同,则另行加试一题)。
考生面试成绩、总成绩、体检及考察人选名单于面试后5个工作日内在珠海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微信公众号公布。
(四)体检和考察
1.体检:在指定的珠海市三级甲等以上公立医院进行,其方法及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用考生自理),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考察:主要考察应聘者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身心健康、人际沟通等方面的情况,并进行资格复查。
(五)确定拟聘人员
体检及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名单在珠海市政府门户网站市政数局公开目录、珠海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微信公众号公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程序和权限审批并办理录用手续。
如发现考生有违纪违法、弄虚作假行为,将取消其聘用资格。
(六)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报珠海市职员服务中心办理劳动合同签订手续。
六、纪检监督
招聘工作全程接受纪检监督,纪检监督电话:0756-2219212。
七、其他事项
(一)应聘人员在招聘过程中有如下情形之一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的;不服从组织安排的;提供虚假报名材料,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者以作弊或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有违法犯罪记录的;因公示有异议经核查属实影响聘用的。
(二)因考生放弃或被取消拟聘资格、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而导致岗位缺额的,可按合格考生考试总成绩高低顺序依次等额递补。
(三)拟参加试人员存在以下情况,不得参加考试:1.目前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密切接触者、次密切接触者;2.已治愈出院的确诊病例和已解除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的无症状感染者,尚在随访及医学观察期内的;3.考试前14天内有境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或考试前21天内有境外(含港台地区)旅居史;4.接触过具有境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人员、未排除感染风险者。请参加考试人员提前进行自我健康监测,监测内容包括有无发热、乏力、咳嗽、咳痰、咽痛、腹泻、呕吐、嗅觉或味觉减退等不适症状,并在考试前48小时内进行核酸检测。经检测,“粤康码”为绿码并显示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参加考试。
(四)未尽事宜,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根据工作需要,东莞市应急管理局拟面向社会招聘1名特别聘员。根据《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东莞市机关事业单位聘员管理办法〉的通知》(东府〔2017〕9号)规定,现公告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用公开考核、择优聘用的办法招聘相关人员,确保聘用人员素质。
二、招聘单位和岗位
东莞市应急管理局聘请驻局森林防治火领域专家1名,在市应急管理局坐班,具体岗位职责任务如下:
1.参与突发事件应急救援和处置;
2.参与本市有关火灾防治管理发展规划、政策措施、政府规章、标准规范的研究、起草和论证工作;
3.参与本市火灾防治相关专业领域重大问题专题调研,为改善本市火灾防治工作提出建议措施;
4.参加本市森林和城乡消防安全生产专项检查,提出隐患治理整改建议;
5.配合有关部门对重大消防事故隐患整治验收、重大火灾源和高危行业安全生产现状的安全评估、安全检测、应急预案制定提供技术支持;
6.参与本市火灾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及原因分析,辅助指挥决策,提出应急处置方法和整改措施建议,并提供技术支持;
7.参与本市火灾防治方面的应急预案的编制和培训教材的编写,以及相关咨询工作;
8.其他工作任务。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基本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热爱安全生产事业,坚持原则,作风正派,认真负责,廉洁奉公,无不良社会活动记录;
(2)熟悉火灾防治领域的法律、法规、政策和有关技术标准,具有较高的政策理论水平,愿意承担且能够胜任驻局专家工作,并接受东莞市应急管理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的管理;
(3)消防专业中、高级工程师;
(4)年龄在45周岁以下;
(5)具备本科以上学历、10年以上森林防治火一线工作经验,有一定的文字功底,有机关工作经验、东莞户籍优先。
(6)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机关在编在职人员或其它不符合机关事业单位聘员招聘条件的人员,不接受其报名。
2.报名方法
采用线上报名方式。
3.报名时间
2021年12月6日至12月17日
4.报名路径
请将资料发送到229715502@qq.com电子邮箱
5.报名需提交的资料
(1)《东莞市特别聘员招聘报名表》(见附件)Word文档及签名PDF文档各一份;
(2)身份证扫描件;
(3)户口簿扫描件;
(4)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位验证证明扫描件;
(5)长期从事与本次招聘岗位相关工作所在单位证明,或有效的劳动合同扫描件;
(6)相关职称证书、资格证的扫描件;
(7)个人免冠电子照片(JPG格式)。
(二)资格审查
市应急管理局负责根据招聘条件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审查,在报名时间截止后3个工作日内,将资格审查结果通过邮件回复到报名人员。
(三)考试
考核以“面试+评审”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面试成绩设定60分为合格分数线。同分数者一并进入考察环节。
1.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招聘对象的专业知识、综合分析等能力。面试限时每人20分钟。资格审查通过后,我局将会电话通知符合条件人员面试时间及地点。面试成绩将在面试结束后7个工作日在市应急管理局官网发布。面试成绩前3名入围接受综合评审。
2.综合评审
由市应急管理局有关领导,并聘请有关专家,组成综合评审组,对招聘对象资质条件、能力素质进行综合评审,遴选1名招聘对象列入拟聘用初步人选。
(四)体检
组织体检人选在指定时间到指定的三级甲等医疗机构,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有关规定进行体检。
应聘人员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应聘人员若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应聘人员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市应急管理局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能进行一次,复检结论为最终体检结果,复检费用由提出复检方承担。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或者放弃聘用的,市应急管理局可按成绩高低依次递补体检人选。递补人选由招聘单位提出,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后进行体检。
(五)确定拟聘人员、公示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东莞市应急管理局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六)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的程序和权限报批聘用。
(七)结果备案
在签订聘用合同后10个工作日内,将招聘结果报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四、薪酬待遇及注意事项根据《中共珠海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印发<珠海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合同制职员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珠机编〔2020〕9号),结合实际工作需要,现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职员。
一、招聘岗位、人数、对象、资格条件及薪酬待遇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综合事务类合同制职员3名。
(二)工资待遇
享受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合同制职员相关管理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三)资格条件
1.政治思想素质好,具有良好的道德修养、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热爱工作;
2.具备各岗位任职条件及年龄条件(详见附件《珠海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2021年公开招聘合同制职员职位表(第二批)》。应聘者所学专业应符合报考职位的专业要求,参照《广东省202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所列的专业大类或具体专业进行报名;
3.具有敬业奉献精神,遵纪守法,作风正派,身心健康;
4.具有较强的独立工作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口头表达能力和中文写作能力、能够熟练使用计算机及办公软件;
5.满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6.服从工作岗位分配;
7.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或者司法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受党纪、政纪处分未满处分期限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聘用为党建指导员的。
(5)在职的珠海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合同制职员不得报名。
二、招聘程序及方法
(一)公告发布
在珠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珠海市政府门户网站市政数局公开目录、珠海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微信公众号(微信搜索“珠海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发布招聘公告及相关事宜。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1年12月13日-12月15日。
2.报名方式:通过电子邮件方式报名。
3.报名材料:
(1)《珠海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公开招聘合同制职员报名表》(附件2);
(2)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学位证、学历认证报告扫描件;
(3)相关工作经验证明材料、获奖证书等扫描件;
(4)报名者在国(境)外取得学历学位的,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
以上报名材料发送至电子邮箱:icwt@zhuhai.gov.cn,邮件名称请注明“职员招聘+姓名”。联系电话:0756-2539981(咨询时间为工作日9:00—12:00,14:00—18:00)。
4.资格审查: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对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查,经审查后,通过电话或手机短信方式通知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在考试前一天参加现场复核,查验网络报名时提供的材料原件,由应聘人员在《报名表》“本人承诺栏”签名,并明确考试事宜。
5.符合条件人员与招聘人员比例一般不低于3:1,否则由单位研究决定是否开考。
(三)招聘考试
1.笔试(满分100分)
(1)笔试时间、地点:具体考试时间地点将在珠海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微信公众号(微信搜索“珠海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发布,笔试时间暂定为12月下旬,具体将另行通知。
(2)笔试内容:采取闭卷形式,主要考核担任相关工作职位应具备的综合能力、专业技能及文字表达能力。
笔试结束后,在笔试合格考生中依成绩高低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笔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
2.面试(满分100分)
面试包括业务能力面试与行政能力面试,主要考核应聘人员履行岗位职责所需具备的素质与能力。面试时间及地点以《面试通知》为准。
面试结束后,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按岗位招聘人数等额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人员(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成绩分数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1位。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如成绩并列者,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如面试成绩相同,则另行加试一题)。
考生面试成绩、总成绩、体检及考察人选名单于面试后5个工作日内在珠海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微信公众号公布。
(四)体检和考察
1.体检:在指定的珠海市三级甲等以上公立医院进行,其方法及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用考生自理),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考察:主要考察应聘者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身心健康、人际沟通等方面的情况,并进行资格复查。
(五)确定拟聘人员
体检及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名单在珠海市政府门户网站市政数局公开目录、珠海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微信公众号公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程序和权限审批并办理录用手续。
如发现考生有违纪违法、弄虚作假行为,将取消其聘用资格。
(六)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报珠海市职员服务中心办理劳动合同签订手续。
六、纪检监督
招聘工作全程接受纪检监督,纪检监督电话:0756-2219212。
七、其他事项
(一)应聘人员在招聘过程中有如下情形之一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的;不服从组织安排的;提供虚假报名材料,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者以作弊或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有违法犯罪记录的;因公示有异议经核查属实影响聘用的。
(二)因考生放弃或被取消拟聘资格、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而导致岗位缺额的,可按合格考生考试总成绩高低顺序依次等额递补。
(三)拟参加试人员存在以下情况,不得参加考试:1.目前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密切接触者、次密切接触者;2.已治愈出院的确诊病例和已解除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的无症状感染者,尚在随访及医学观察期内的;3.考试前14天内有境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或考试前21天内有境外(含港台地区)旅居史;4.接触过具有境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人员、未排除感染风险者。请参加考试人员提前进行自我健康监测,监测内容包括有无发热、乏力、咳嗽、咳痰、咽痛、腹泻、呕吐、嗅觉或味觉减退等不适症状,并在考试前48小时内进行核酸检测。经检测,“粤康码”为绿码并显示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参加考试。
(四)未尽事宜,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