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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市交通运输局(珠海市交通规划研究与信息中心)2023年招聘3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发布时间:2023-08-16 13:53   责任编辑:yishashi

报名开始:2023-08-16       报名截止:2023-08-25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省人民政府令第301号)和有关规定,我局下属单位珠海市交通规划研究与信息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关于广东省珠海市的人文历史、自然地理、风土人情及政务信息等情况,考生可登录珠海市人民政府网站(www.zhuhai.gov.cn)查询。此次招聘单位为珠海市交通规划研究与信息中心,是我单位所属公益二类事业单位。考生可登录珠海市交通运输局政务信息公开平台(http://www.zhuhai.gov.cn/jtysj/gkmlpt/index)进一步了解。

  二、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类别、等级、职责、数量和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

  三、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社会上具有国家承认学历且符合招聘岗位学历学位要求的人员。应聘人员须于报名首日前取得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以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报考的,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符合条件的港澳居民可以报考,具体按《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港澳居民管理办法的通知》(粤人社规[2021]34号)执行。

  四、薪酬待遇

  被聘用者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享受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五、招聘条件

  (一)应聘者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应当回避情形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六、报考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方式:采取电子邮件方式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2.报名时间:受理报名材料截止时间为2023年8月25日18时。考生将“报名材料”电子版(PDF扫描件及报名表可编辑Word版本),发送至jtxxzxbgs@zhuhai.gov.cn,邮件主题请严格按照“应聘+岗位名称+姓名”格式命名,未按格式进行标识的一律不予受理。报名时间以电子邮件系统提示收到时间为准。

  3.报名材料(请按下列顺序排列提交):①《珠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PDF扫描件及可编辑Word版本,附件3);②近期大一寸免冠彩色照片(同时贴在报名表上);③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业、执业)资格证;④根据本人身份应提交的其他材料:国(境)外留学人员报考,须已毕业,并在报名前已取得相应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及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材料。⑤岗位要求具备的任职经历、工作经历等其它证明材料。

  4.岗位代码02、03的岗位拟聘人数与符合条件报考人数比例不足1:3时,该岗位将不予开考或按比例核减招聘计划。

  上述报名材料,原件备验。

  (二)资格初审

  招聘单位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报考条件进行资格初审。考生报名后须保持通讯畅通,以便接收招聘单位通知。招聘单位将在公布笔试名单前按应聘人员所留联系方式告知初审结果。

  1.报考人员应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专业的学历学位。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按所获毕业证书上的专业为准。辅修专业、学位种类均不作为专业依据。专业名称及代码参照《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执行。报考人员所学专业已列入《目录》列表的,不得报考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聘岗位所要求专业的代码不一致的岗位。所学专业未列入《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毕业证书(已毕业的)、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

  2.根据《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的实施意见》(粤人发[2007]141号),对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自服务期满之日起3年内(时间计算截止至2023年××月)报名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笔试成绩加5分。符合加分条件的应聘人员报名时须向招聘单位如实申报加分政策项目,并提供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否则视为主动放弃。

  3.参加笔试人员名单、《笔试通知》等事项,将于报名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珠海市交通运输局政务信息公开平台(http://www.zhuhai.gov.cn/jtysj/gkmlpt/index)公布。请考生主动关注和查询,不再另行通知考生。

  七、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采取“笔试+面试”方式进行。

  (一)笔试(满分100分,合格线60分)

  笔试采取闭卷形式,主要测试考生公共基础知识、岗位相关知识和文字能力等。笔试结束后,依笔试合格考生成绩由高到低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若面试人选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的,并列考生均进入面试;笔试人数达不到上述比例的,笔试合格人员均入围参加面试。

  笔试成绩于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通知》于笔试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在市交通运输局政务信息公开平台(http://www.zhuhai.gov.cn/jtysj/gkmlpt/index)公布。

  (二)资格复审

  笔试成绩公布后,招聘单位对参加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请考生务必保持通讯畅通,并按招聘单位要求提交材料进行复审,经复审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招聘单位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告知考生),并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

  (三)面试(满分100分,合格线60分)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测试考生理论素养、综合能力、专业知识等方面的能力。面试当场评分、统分,现场公布成绩。

  (四)综合成绩(满分100分,合格线60分)

  面试结束后,计算面试合格考生考试综合成绩,并依其综合成绩由高到低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等额确定参加体检及考察人选。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如同一岗位应聘人员综合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则以面试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面试主评委评分仍然相同的,则由招聘单位另行组织面试。

  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参加体检及考察人员名单将在珠海市交通运输局政务信息公开平台(http://www.zhuhai.gov.cn/jtysj/gkmlpt/index)公布。

  八、体检及考察

  体检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体检结束后,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具体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及相关规定执行。

  九、确定拟聘人员并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者被确定为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将在珠海市交通运输局政务信息公开平台(http://www.zhuhai.gov.cn/jtysj/gkmlpt/index)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十、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没有异议或异议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按规定办理拟聘用人员备案手续。招聘单位对公开招聘的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十一、递补

  出现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考察人选未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导致不能聘用、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情形的,将予以递补。递补人选从同一岗位综合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产生,并按照本公告有关体检、考察、公示等规定办理。

  十二、其他事项

  (一)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招聘工作小组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756-8633168,监督或投诉电话:0756-2262081、2265936。

  (二)本次招聘实行诚信报考,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应聘人员应认真阅读公告、岗位要求,并对所提供的各项信息、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有效性负责。凡填写虚假信息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发现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恶意干扰报名的人员,将依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三)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四)本次招聘如有涉嫌违纪违规的,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追究责任。

  (五)本公告及其附件的“以上”“以下”均包含本级基数。

  珠海市交通运输局

  2023年8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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