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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08-17 12:08   责任编辑:yishashi
报名开始:2023-08-17       报名截止:2023-08-18
根据工作需要,鹤洲新区筹备组公开招聘合同制职员15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万山海洋开发试验区与珠海保税区实行一体化运作,统一领导和管理万山海洋开发试验区、洪湾保税十字门北片区(含珠澳跨境工业区珠海园区)、鹤洲片区(含斗门白蕉南片区)相关事务;区党委、管委会设10个工作机构,另有2个市级派出机构,负责管理桂山镇、担杆镇、万山镇。考生可通过鹤洲新区筹备组官方微信公众号“珠海万山”进一步了解。
(请点击链接查看详情)
(图为“珠海万山”公众号二维码)
二、招聘人数及薪酬待遇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职员15名,薪酬待遇按照鹤洲新区机关同类人员待遇标准执行。
三、招聘对象及资格条件
(一)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普通高校本科以上毕业生,招聘岗位类别、等级、职责、数量和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
(二)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3.具备各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
4.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本区在职合同制职员;全日制学历在读人员;受过党纪、政务处分的;受过刑事处罚的;正在接受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其它不适宜录用的情形。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3年8月10日9:00至2023年8月18日18:00。
2.报名方式:采用线上报名,每人限报1个岗位。
报名网址:https://zk.zh-hr.com/,新用户需注册后方可进行报名。
3.报名材料
(1)《鹤洲新区筹备组合同制职员报名表》(附件1),需打印并在“个人承诺”栏本人亲笔确认签名;
(2)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报名人员须于报名截止时间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在国(境)外取得学历学位的,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
(3)社保缴费记录、岗位所需的工作经历证明材料(如劳动合同、单位证明)及有关佐证材料,如报名时暂无法提供证明材料的,可先签署承诺书,在考察前补充提供;
(4)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如报名时暂无法提供的,可先签署承诺书,在考察前补充提供;
(5)报考职位要求的其它材料。
以上材料请上传PDF格式文件(报名表同时提供可编辑版本),同时提供原件备查,核查时间以后续通知为准。
报名人员只能报考一个职位,并如实填写报名表,保证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在招聘过程中,将严格为报名应聘者保密,报名材料不予退回。
4.资格审核
根据招聘职位的条件,对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初审,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名单通过“珠海万山”官方微信公众号公布,未通过初审者不再另行通知,请考生主动关注和查询。
5.其他事项
各职位招聘人数与符合条件报考人数的比例不足1:3时,该职位将不予开考或按比例核减招聘计划。
(二)考试
考试总成绩按百分制进行折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考试总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考生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按照面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1.笔试(满分100分,合格线60分)。主要考察考生胜任职位应具备的综合能力和专业技能,依笔试成绩高低排序,按职位招聘人数1:6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不足1:6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笔试时间、地点以笔试通知为准。
2.资格复审
笔试成绩公布后,对参加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请考生务必保持通讯畅通,并按要求提交材料进行复审,经复审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告知考生),并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
3.面试(满分100分,合格线60分)。主要考察考生的逻辑分析、职位匹配度、语言表达等综合能力素质。面试不合格者不进入体检环节。面试时间、地点以面试通知为准。
(三)体检
在珠海市三甲以上公立医院进行,具体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体检费用个人自理。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四)考察
体检后,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主要考察应聘者政治素质、道德品行、学历背景、工作经历、综合素质等方面的情况。
(五)公示
体检及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选,在“珠海万山”官方微信公众号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六)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
(七)递补
出现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考察人选未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导致不能聘用、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情形的,将视情况予以递补。递补人选从同一岗位综合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产生,并按照本公告有关体检、考察、公示等规定办理。
六、其他事项
(一)应聘人员在招聘过程中有如下情形之一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的;不服从组织安排的;提供虚假报名材料,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者以作弊或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有违法犯罪记录的;因公示有异议经核查属实影响聘用的。
(二)考生资格审查贯穿本次招聘全流程,在任一环节证实考生不符合招考条件的,将立即取消该考生报考资格。因考生放弃或被取消拟聘资格、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而导致职位缺额的,可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进行递补。
(三)未尽事宜,由鹤洲新区筹备组党群工作部负责解释,电话:0756-8820901;报名系统技术支持电话:0756-8582209;
各职位咨询电话详见职位表。接听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6:00。
(四)招聘工作全程接受纪检监督。纪检监督电话:0756-8686126
鹤洲新区筹备组党群工作部
2023年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