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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9-05 11:01   责任编辑:wangqian
报名开始:见文内       报名截止:2024-09-06
因工作需要,那坡县人民法院决定向社会公开招聘辅警若干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数和性质
辅警2名,工作需要适合男性,不纳入机构编制部门管理范围。
二、岗位职责
主要负责安保、值庭、押解、其他与审判业务相关的综合保障工作及辅助性工作;完成本院、所在部门安排的其他工作。
三、招聘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专业能力和职业操守。
(二)具有辅警岗位所需的文化程度及职业技能。除以上资格条件外,同时须具备下列条件:
1.那坡县户籍;
2.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勤奋敬业、吃苦耐劳;
3.年龄为18岁-30周岁(1993年9月2日-2006年9月2日期间出生);
4.身体健康,身高165cm以上,五官端正,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近视、色盲色弱;
5.具有大专以上学历,不限专业。复原、转业军人文凭可降至高中(中专)学历;
6.在同等条件下,具有C1以上驾驶执照、退伍军人、人民警察及政法类院校毕业生,中共党员、高学历或具有其他体育、文艺特长及自愿在本单位服务满5年以上者优先择聘;
7.具备招聘的其他要求条件。
(三)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或被法院、检察院辞退的;
3.人民法院经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4.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
5.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品行不端,且造成不良影响的;
6.其他不适宜担任辅警的情形。
四、薪酬待遇
月工资为2900元(含个人及单位缴纳的五险部分),差旅费按在职在编干警补助标准核算,年度绩效按相关文件执行,同时参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带薪年休假、婚假、产假等福利待遇。
五、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组织报名、资格审查、体能测试、面试、考察、体检、公示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9月2日—2024年9月6日(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2.报名地点:那坡县人民法院政治部(601室),联系电话:0776—6828010。
3.报名方式:采取本人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考人员报名时须提供以下材料:
(1)个人身份证;
(2)个人近期蓝底小二寸免冠证件照2张(背面写上姓名);
(3)学历学位证书;
(4)大专及以上学历须提供近一个月的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pdf格式);
(5)户口簿;
(6)部分岗位需要提供的材料,如:退伍证、驾驶证、技术(职业)资格证、比赛奖励证书等;
(7)填写好《那坡县人民法院公开招聘辅警报名表》(见附件1)。
(以上材料需审核原件,留存复印件一份)
(二)资格审查
报名人员必须对其所填写的报名信息和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如有不实,取消报名资格;如报名提交的材料不完整或者错误填写报名信息,而造成无法联系等后果,由报名人员自行承担责任。(请考生在报名时加入招聘工作微信群)。
(三)体能测试
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全部参加体能测试,测试时间暂定于2024年9月中下旬。
具体情况说明
体能测试的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测试项目为1000米跑、50米跑、立定跳远、俯卧撑,全部项目合格为体能测试达标。
体能测试标准参照《那坡县人民法院2024年度公开招聘辅警体能测试项目和标准》(见附件2)执行。
报考人员须严格遵守体能测试的有关规定,由本人独立、逐项完成各项测试。报考人员在参加体能测试前,应充分评估自身身体状况,凭个人意愿参考;若本人身体状况欠佳,建议放弃参考。冒名顶替、弄虚作假等违反体能测试有关规定的,将取消其体能测试资格。报考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等要求参加体能测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体能测试结果当天公布。体能测试完成后,报考人员现场签字确认考试结果。
参加体能测试人员由本院购买意外伤害保险。
(四)面试
参加面试人员为体能测试合格人员,根据体能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照计划招聘人数1:3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不足1:3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员面试。
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采取面谈考察方式进行,主要测试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计划组织协调能力、综合分析能力、人际交往与技巧、自我情绪控制、动机匹配性和仪表举止等。
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合格成绩为60分,低于60分不得进入下一环节。面试成绩将在当天面试全部结束后现场公布。
(五)个人最终成绩计算
总成绩=体能测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总成绩相同的,按照面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
(六)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按照指定项目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本院支付。当日、当场复检只能进行1次,仍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项目,不再择日进行复检。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论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个人向本院书面申请复检,复检所产生的费用由考生负责。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不合格的,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七)考察
考察采取个别谈话、严格审核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无犯罪记录,同考察人选面谈等方法,根据需要也可以进行延伸考察。主要是考察被考核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勤政廉政、遵纪守法等情况。
(八)递补
考核、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体检、考察的,从报考同一岗位且面试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九)公示
综合面试、体能测试、体检、考察等情况,提出拟聘人员名单,并将名单在那坡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那坡县法院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如公示中有信访举报,人本院核查,经核查发现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
(十)聘用
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要求和程序办理聘用手续,依法签订劳动合同。首次签订劳动合同的期限为两年,试用期为两个月。聘用期内,聘用人员统一由那坡县人民法院管理使用,如有违法违纪行为,或经考核不合格者,中止劳动合同,取消聘用资格。
六、建立人员候录库
笔试、体能测试、面试均合格但未聘用人员,全部纳入那坡县人民法院辅警候录库。我院根据岗位空缺情况,按“人岗相适”的原则,经体检、政审考察合格的,优先从候录库人员中择优聘用。
候录库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
七、其他事项
(一)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
(二)应聘人员自报名至拟聘用人员公示期间(资格审查、考核、体检、考察),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方式畅通,以便招聘单位联络,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考生自负。
(三)在公开招聘过程中,凡参与招聘工作的人员及应聘人员有《公务员回避规定》第二条所列情形的,应当主动申请回避。
(四)应聘人员要做好自我健康管理,加强个人健康监测,确保顺利参考。
报名咨询电话:那坡县人民法院政治部0776--6828010
那坡县人民法院
2024年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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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链接:
http://www.napo.gov.cn/npyw/tzgg/t18903749.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