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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1-01-12 20:48   责任编辑:xiatian
报名开始:2021-01-17       报名截止:2021-01-28
为更好地贯彻落实北海市委、市政府《关于实施北海领航人才计划大力服务产业发展的意见》(北发〔2015〕8号)精神,加强高层次教育人才引进力度,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优化教师队伍结构,北海市教育局2021年1月至2月面向“双一流”师范院校及各省级重点师范院校公开招聘优秀教育人才214名,并计划组织网络招聘和赴相关省重点师范院校进行现场招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日程安排
(一)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广西籍公费师范毕业生就业双向选择洽谈会。1月16日(星期六)上午9:00开始。(地点:广西民族大学思源湖校区李宁体育场)
(二)网络招聘。1月17日至2月28日网络报名,报名邮箱:bhjyjrcb@126.com。
二、招聘的对象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一)中小学正高级教师,或具有副高级职称并具有师范院校本科学历的在职在编教师。
(二)特级教师。
(三)近5年获得省级及以上政府或教育行政部门颁发的“名校长”、“名教师”、“优秀教师”和“优秀教育工作者”等荣誉称号以及同类荣誉称号的校长或教师。
(四)“双一流”师范院校和省级重点师范院校毕业的全日制博士、硕士研究生。
(五)“双一流”师范院校近5年毕业的全日制本科生,并具有学士学位。
(六)省级重点师范院校师范类专业近5年毕业的全日制本科生,并具有学士学位。
中小学高级职称教师年龄一般在45周岁以下,博士、硕士研究生人员年龄一般在35周岁以下。
北海市(含县区)在职在编的工作人员不在此招聘范围。
三、招聘岗位
北海市直属学校(含中小学、幼儿园、特殊教育、中职类学校)各专业学科教师岗位共214个(招聘单位和岗位信息计划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其中:
(一)中小学类:
招聘单位为北海市北海中学、北海市第一中学、北海市第二中学(北京八中北海分校)、北海市第三中学、北海市第五中学、北海市第六中学、北海市第七中学、北海市第八中学、北海市第九中学、北海市实验学校、北海市第二实验学校、北京师范大学北海附属中学、北海市外国语实验学校、北海市第十中学、北海市第十一中学、北海市第十三中学、西北师范大学北海附属中学、北京市第八中学北海实验学校、北海市涠洲实验学校。
招聘岗位学科有高中、初中和小学的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政治、历史、地理、信息技术、通用技术日语、法语、音乐、体育、舞蹈、美术、心理健康、科学等基础教育学科教师。
(二)幼儿教育类:
招聘单位为北海市第五幼儿园。招聘岗位学科有幼儿(学前)教育教师等。
(三)特殊教育类:
招聘单位为北海市特殊教育学校。招聘岗位学科有特殊教育教师。
(四)中职类:
招聘单位为北海市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和北海市卫生学校。招聘岗位学科有数学、语文、物理、政治、历史、书法、心理、汽车维修、电子商务、烹饪、食品营养、计算机、酒店管理、智能制造、网络媒体、营销媒体、演讲口才、声乐、职业技术教育、医学、医学影像、护理教师等。
四、招聘岗位专业和能力要求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热爱教育事业。
(二)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无违法犯罪记录。
(三)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行端正,愿意履行人民教师的义务。
(四)具备全国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具有招聘岗位学科要求的专业。
(五)具有招聘岗位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尚未进行教师资格认定的2021年应届毕业生,可先行报名参加应聘,但在2021年8月31日前必须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其他往届毕业生也必须在2021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
(六)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
五、招聘流程
(一)发布公告。2021年1月在北海市政府门户网站北海市教育局信息公开栏(http://xxgk.beihai.gov.cn/bhsjyj/index.html)、北海市教育局微信公众号及全国相关招聘信息网、各相关师范院校等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和审查。
1.现场报名。应聘者现场递交个人简历和报名表,用人单位接受应聘者的咨询,初步了解应聘者的基本情况,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填写《北海市教育局面向全国招聘优秀教育人才报名登记表》、收集应聘者的材料,通知笔试、面试时间及地点。
2.网络报名。应聘者下载《北海市教育局面向全国招聘优秀教育人才报名登记表》,同时提供学历、学位证书、招聘岗位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及简历等个人求职材料电子文档发送至指定邮箱。
3.资格审查。依据招聘岗位条件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审查。报考者要认真核对报考岗位的招聘条件,应如实填报个人相关信息。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全过程,不符合条件及弄虚作假者取消聘用资格。
(三)组织考试(面试、笔试)。
1.面试。面试分文科类、理科类、综合类进行,面试包括现场试讲和答辩。
2.笔试。根据有关规定,本科生(教育部直属师范院校公费师范生除外)需参加笔试,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进入笔试的本科生名单。研究生和教育部直属师范院校公费师范生不用笔试。
3.拟录。具有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硕士及以上学位的研究生、教育部直属师范院校近5年毕业的公费师范毕业生,直接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拟录用人员;其他本科生经过笔试合格后,根据面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确定拟录人员。
(四)签订就业意向协议。经双方商谈同意,可现场签订就业意向协议书。如商谈后排在拟录用岗位首位的应聘者个人提出放弃录用,则顺次与下一名次应聘者商谈。以此类推。
(五)办理聘用手续。已签订就业协议书的人员,属应届毕业生的待取得学历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等相应证书后,符合全部条件的按录用程序并经体检合格后,办理聘用手续。其他已具备全部资格条件证件材料的往届生或在职在编教师,经体检合格后,即可按照录用程序办理聘用手续。体检工作由北海市教育局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如因个人原因造成聘用手续不能及时办理,后果由本人承担。
六、相关政策及福利待遇
(一)此次招聘人员按照聘用教师控制数的相关政策办理聘用手续
根据《关于统一城乡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有关工作的通知》(桂编办发〔2015〕85号)精神,聘用教师控制数人员使用管理的主要相关政策如下:
1.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的人员,不办理入编手续,在有空编的情况下,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的人员可通过考核直接办理入编手续,可按本单位原聘岗位等级聘用,可通过考核担任学校副职领导。
2.人员待遇。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人员在薪酬待遇、职称评定、竞争上岗、岗位交流等方面享受在编人员同等待遇,依法参加社会保险,按规定足额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
3.人员流动。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人员可以在本县域(市直教育系统)内流动。跨县流动到其他事业单位的,须参加流入单位公开招聘考试,按事业单位新进人员确定岗位等级。
(二)正式聘用后除可以享受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薪酬待遇外,还可以享受以下北海市引进人才的相关待遇:
1.正高级教师、特级教师、近5年获得省级及以上政府或教育行政部门颁发的“名校长”或“名教师”等荣誉称号以及同类荣誉称号的校长或教师给予每人20万元的安家补贴。
2.“双一流”师范院校和省级重点师范院校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给予每人15万元的安家补贴。
3.近5年获得省级及以上政府或教育行政部门颁发的“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等荣誉称号以及同类荣誉称号的校长或教师给予每人10万元的安家补贴。
4.副高级教师,“双一流”师范院校和省级重点师范院校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给予每人7.5万元的安家补贴。
5.“双一流”师范院校以及省级重点师范院校优势学科(院校优势学科名单见附件1)近5年毕业的全日制本科生,正式入职后,可享受每月1000元生活补贴,连续发放三年,共计3.6万元。
6.引进人才符合市委人才办相关规定条件的,并经审批后可提供3年免租金人才周转房。
(三)具有高级职称且具有师范院校本科学历以上的在职在编教师、“名、优、特”在职优秀教师在招聘单位有空编情况下可办理入编手续。
(四)由应聘人员本人原因造成聘用手续暂缓办理的,其一切后果由本人负责。
七、疫情防控注意事项
参加本次招聘活动的考生须严格遵守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要求,如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或出现体温异常、咳嗽、乏力等症状,不能参加应聘。应聘过程中,考生应自觉出示“健康码”,自备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除身份确认需摘除口罩以外,全程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
八、本《公告》由北海市教育局人才办负责解释
联系人及电话:蒋老师,李老师,0779-3200920.18577999667.13321794884.
北海市教育局网址:http://xxgk.beihai.gov.cn/bhsjyj/index.html
微信公众号:直接搜索“北海市教育局”并关注
电子邮箱:bhjyjrcb@126.com
地址:北海市海城区广东南路
邮编:536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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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双一流”师范院校名单及部分省级重点师范院校优势学科名单.docx
2.北海市教育局面向全国招聘引进教育人才具体岗位信息表.xls
北海市教育局
2021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