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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8-02 14:03   责任编辑:yishashi
报名开始:2022-08-02       报名截止:2022-08-10
根据我单位工作需要,经天等县编外聘用人员联席会议,并经县人民政府审定,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办公室工作人员1名。为确保公开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简章。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招聘岗位:天等县工业园区服务中心办公室人员(技术员)
招聘人数:共计1名
二、招聘条件及要求
(一)招聘对象
符合招聘岗位具体资格条件的2021年9月底以前毕业的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年满十八周岁、不超过三十五周岁;
2.遵守宪法、法律和法规,无违法违纪行为;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岗位所需的年龄、学历、专业(含方向)及实际工作能力;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三、招聘方法及程序
本次招聘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及招聘单位人事、职工代表组成,负责对招聘工作的具体实施。采取公开面试和考察的办法,按照公布招聘信息和资格条件、报名与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一)报名时间、方式、地点
1.报名时间:2022年7月26日—8月10日下午18:00前。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3.报名地点:天等县工业园区服务中心(弄模工业园区),(注:报名者不需缴纳报名费)。
(二)报名提交材料
凡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须持以下证件及有关材料(证明)申请报名。
(1)本人第二代身份证(报名与面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户口簿或生源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2)毕业证;
(3)近期正面一寸免冠照片4张;
(4)《天等县工业园区服务中心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
(三)资格审查
由天等县工业园区服务中心负责报名者的资格审查工作。必须严格按照本简章规定的招聘条件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并当场告知报名者资格审查结果。
(四)面试
(一)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二)面试地点:天等县工业园区服务中心;
(三)面试的组织实施:由天等县工业园区服务中心组织实施。
(五)体检
根据面试结果,以1:1的比例择优确定体检人选。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体检的,应从参加面试人员中择优递补。
体检由县工业园区服务中心统一组织实施,体检在县级以上具有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费用自理。
四、聘用
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按规定一律实行聘用制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经聘用后,由县工业园区服务中心与受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采取一年一签的方式。劳动合同一式三份,县工业园区服务中心会与受聘人员各执一份,一份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本次招聘的办公室受聘人员工作管理及考核由县工业园区服务中心负责。
五、待遇
1.按天等县人民政府确定的聘用人员工资标准每人每月2400元(含养老、医疗、失业三险的个人负责部分)发放。
2.聘用期间,单位为个人购买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等规定险种并负责缴纳单位部分,聘用人员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个人部分。
3.因公出差与在编人员同等待遇。
本简章由天等县工业园区服务中心负责解释。
报名咨询电话:0771—3522016(天等县工业园区服务中心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