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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02-09 16:46   责任编辑:yishashi
报名开始:2023-02-09       报名截止:2023-02-12
因工作需要,经桂平市人民政府同意,桂平市司法局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基层司法所劳动派遣人员6名。具体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本次招聘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遵循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采用面试、择优聘用的办法招聘工作人员。
二、招聘条件及人数
(一)劳动派遣人员岗位:要求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年龄在25-40周岁之间(年龄计算时间为出生日期在1983年2月28日-1998年2月28日)。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遵纪守法,无不良行为记录,熟悉电脑操作和办公软件基本操作,吃苦耐劳,服从管理,工作岗位须服从司法局调剂。以下人员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考虑:
1.法学专业毕业。
2.退役军人。
(二)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受过刑事处罚、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正在接受司法调查的人员、曾被开除党籍和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纳入招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均不属于本次招聘范围。
(三)招聘人数:共6人。(具体岗位见附件1)
三、招聘流程
本次公开招聘按照“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核→公示→签订合同”的程序进行。
(一)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2月6日至2月10日(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3、报名地点:桂平市司法局办公楼四楼政工股(桂南路尾永和嘉园侧门对面)。
4、报名须提供资料:报名时需提供应聘者身份证、学历证等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各一份(同时提供原件核对),个人简历及近期二寸免冠彩照2张,自行下载并如实填写《桂平市司法局招聘基层司法所劳动派遣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1份。
报考人员应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二)资格审查。
初审:由桂平市司法局对报名材料进行初审,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名单(经初审通过的人员,面试人员名单将在“桂平普法”微信公众号公布并电话通知本人)。
(三)组织面试。
采用结构化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如不按规定时间参加面试的,视为放弃面试资格。
(四)组织体检和考核
1.体检:确定人选根据面试情况,由高分至低分择优确定体检人选。体检人员按桂平市司法局通知要求,自行到县级以上(含县级)具有规定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有关规定执行,国家制定有关行业体检标准的按行业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体检费用由受聘者承担。
2.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组织考核。
(五)聘前公示
对拟聘用人员进行聘前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经过公示无异议,聘用后与桂平市盛天劳务派遣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由盛天公司派遣到市司法局工作,试用期3个月。
(六)聘用待遇
受聘人员工资待遇按市政府确定相关类型人员标准执行,聘用期间由单位按有关政策规定给予其办理社会保险手续(个人承担部分由单位代扣代缴)。
(七)解聘
有如下情形之一的,桂平市司法局可与被聘用者解除聘用关系:
1.被聘用者触犯国家法律法规、被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的;
2.被聘用者违反工作纪律造成不良影响的;
3.被聘用者违反保密规定泄露工作秘密造成严重影响的;
4.被聘用者因身体原因被确认不再适宜从事桂平市司法行政工作的;
5.被聘用者思想堕落、品行不端正、行为有损桂平市司法局形象的;
6.被聘用者自动辞职的。
四、有关事项说明
(一)应聘者在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核、公示过程中,如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招聘资格。
(二)本公告由桂平市司法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请与桂平市司法局政工股联系,联系电话0775-27965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