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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1-06-30 10:04   责任编辑:yishashi
报名开始:即日起       报名截止:见文内
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市战略,加大高层次人才引进力度,吸引一批优秀人才到桂林干事创业,根据《桂林市本级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专项编制使用管理办法(试行)》,经研究,决定开展2021年桂林市本级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招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公开招聘事业编制高层次人才92名,详见职位计划表(附件1)。
二、招聘对象
2018年6月以来的往应届毕业生,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符合《桂林市人才引进和培养办法》中的桂林市高层次人才分类目录中第五类人才第11条,或者第六类人才第7条或第8条的相关条件。【桂林市高层次人才分类目录(第五至第六类人才)详见附件2-1】
2.全国部分重点高校或2020上海软科世界大学学术排名1000强高校毕业生,且所学专业属于桂林市2021年度急需紧缺专业目录范围。(高校名单分别详见附件2-2、2-3.专业目录详见附件2-4)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三)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四)具有良好的品行;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
(七)在桂林市外学习(含驻桂林高校)或工作;
(八)报考年龄:硕士研究生35周岁以下(1985年6月28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40周岁以下(1980年6月28日以后出生)。
现役军人、未满服务期(含试用期)工作人员、原为在编在职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以及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
2021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21年9月30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其他报考人员均须于报名开始之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须于报名截止之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所学专业与拟招聘专业相同或相近且符合职位条件要求方可报考(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进行核定)。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在桂林人才网、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全国相关招聘信息网、各大院校及高校媒体网站公开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本次考试不收取报名费。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可对照《2021年桂林市本级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招聘职位计划表》(附件1),下载填写报名登记表(附件3),并于2021年7月10日前将报名登记表扫描件等个人相关资料(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扫描件,职位需要的其他证明材料)发送至职位计划表每个职位对应的邮箱。审核通过后,由招聘主管部门通知面试时间及地点。
报考人员注意核对报考专业,专业请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1年版)》(附件4)。
招考职位要求的专业、学历等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由资格审查单位负责解释。
报名时间自2021年6月28日起,至2021年7月10日止。
(三)面试
面试时间初步安排在7月,届时详见面试公告。
(四)体检
面试结束当天,根据面试成绩,按照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体检的人员并安排体检,体检时间视情况定于面试的第二天或第三天。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规定,统一在桂林市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将取消聘用资格。
(五)考察
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具体负责组织实施,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国有企业正式员工报考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并出具书面证明。
(六)公示及聘用
根据面试、体检、考察等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招聘公告发布的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对公示期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查实,经核查属实,不得聘用。受聘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确定岗位;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享受待遇
正式聘用后除可以享受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薪酬待遇外,还可以享受桂林市相应高层次人才待遇。
(一)博士研究生认定为第五类高层次人才的可享受8万元的人才津贴,30万元的购房补贴,未购买住房的享受1000元/月的租赁补贴。
(二)硕士研究生认定为第六类高层次人才的可享受4万元的人才津贴,15万元的购房补贴,未购买住房的享受500元/月的租赁补贴。
(三)在我市无购房、未曾享受租赁补贴的高校毕业生,可申请入住人才公寓过渡,免租金1年。
(四)以上奖励中,具体奖励方式根据《桂林市人才引进和培养办法》(市办发〔2019〕19号)执行。
(五)试用期满后,博士在管理岗位的,可聘任为七级职员。硕士在管理岗位的,可聘任为八级职员。其中表现优秀者,可以通过“先挂后任”的方式,调入机关或参公事业单位。
六、编制保障
经桂林市认定的高层次人才,可使用人才专项编制,专编专用。经认定的高层次人才在市本级事业单位内流动的,编随人走;调入机关或参公事业单位以及辞职、调离市本级事业单位的,人才专项编制予以收回。
七、纪律要求
招聘工作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分步实施、有序推进,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并严格执行各项政策规定和纪律要求,严厉查处各种不正之风和违反组织人事工作纪律的违法违纪行为。
八、其他事项
(一)招聘工作期间,报考人员应及时关注招聘工作信息,保持联系电话畅通。
(二)在招聘过程中出现自愿放弃相应资格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的,按规定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三)对成功聘用的人员,按一定标准给予车旅、住宿费用补贴。
(四)本次招聘工作实行诚信报名。报考人员应根据个人情况报考符合条件的职位,并按要求真实、全面、准确填写相关信息。对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五)根据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考试当天须现场查验报考人员“广西健康码”为绿色且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持“广西健康码”非绿码的报考人员和有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及国(境)外旅居史的报考人员按广西壮族自治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有关要求执行。考生须全程佩戴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
(六)咨询电话:0773-28178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