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制招聘 立即领取备考真题资料(pdf可打印),及时获取招考信息。
发布时间:2021-04-01 20:03   责任编辑:yishashi
报名开始:2021-04-06       报名截止:2021-04-12
为满足河池市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需要,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2021年度设区市以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桂人社函〔2021〕66号)和《河池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河政办发〔2010〕40号)等有关规定,决定组织实施河池市2021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全市11个县(区)和35个市直事业单位共计划招聘工作人员918人。为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下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5年4月6日至2003年4月6日期间出生);
报考县乡事业单位招聘岗位的人员,报考定向招聘“部队退役士兵、大学生退役士兵或高校人民武装学院毕业生”岗位的人员,具有硕士学位研究生或中级职称或技师的人员,报考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80年4月6日以后出生);
报考乡镇卫生院招聘专业技术岗位的人员,报考定向招聘“随军家属”、村“两委”成员岗位的人员,具有博士学位研究生或副高级职称或高级技师的人员,报考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以下(1975年4月6日以后出生);
具有正高级职称的人员,报考年龄可放宽到50周岁以下(1970年4月6日以后出生)。
没有明确放宽年龄要求的岗位,一律不作放宽。
7.中专(含中技、高中)学历的报考人员,其生源地或户籍必须为河池市;专科学历的报考人员,其生源地或户籍必须为广西;本科学历的报考人员,其生源地或户籍不受限制。
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包括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等,下同)的毕业生,须在2021年4月6日前取得相应的毕业证、学位证书以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证书。
根据《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关于提高技术工人待遇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桂办发〔2018〕51号)规定,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分别按相当于大专、本科学历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
8.具有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具体岗位的相关资格条件以《河池市2021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为准。
本次招聘岗位涉及到的专业要求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1年版)》的专业目录(附件2)。
(二)报考定向招聘岗位应分别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报考定向招聘“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岗位的,须在河池服务期满或服务满2年且在岗、考核称职(合格)。“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包括: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含社区党建工作组织员、聘用在基层岗位的“两新”组织党建工作组织员)、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人员。只能报考工作地所在县(区)的岗位,不得跨县(区)报考。
在军队服现役满5年以上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可以报考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定向招聘的岗位,同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共享事业单位定向招聘计划,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脱贫户家庭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
2.报考定向招聘村“两委”成员岗位的,须连续担任定编定工全额补贴村“两委”班子成员满3年(含累计满3年)且在岗。需由个人向所在乡镇(街道)党委提出报名申请,经乡镇(街道)党委审核推荐、县级党委组织部资格预审合格后,方可在网上报名。只能报考工作地所在县(区)的岗位,不得跨县(区)报考。
3.报考定向招聘“脱贫户家庭大学生”岗位的,需由个人提出报名申请,经所在乡镇(街道)人民政府资格预审合格后,方可在网上报名。只能报考生源地或户籍所在县(区)的岗位,不得跨县(区)报考。
4.报考定向招聘“部队退役士兵、大学生退役士兵或高校人民武装学院毕业生”岗位的,生(兵)源地或户籍必须为河池市或报考岗位所在县(区)。
5.报考定向招聘“随军家属”岗位的,应为经部队师(旅)级以上单位政治机关批准并办理了随军随队手续,且非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含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和公立医院聘用人员制数)的驻河池部队现役军人配偶(或按有关政策享受同等待遇人员)。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原则,河池市直单位定向招聘随军家属岗位,限驻河池市直部队现役军人配偶报考;各县(区)定向招聘随军家属岗位,限驻本县(区)部队现役军人配偶报考。
曾是“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部队退役士兵、大学生退役士兵或高校人民武装学院毕业生”、“随军家属”,已被录(聘)用为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能报考定向招聘“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部队退役士兵、大学生退役士兵或高校人民武装学院毕业生”、“随军家属”的岗位。
6.“专项招聘应届高校毕业生”的岗位,面向2021届高校毕业生,以及2019、2020届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普通高校毕业生招聘。应届高校毕业生是指国家承认学历的2021年取得高等教育毕业证书的学生。国家统一招生的2019、2020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和在国家规定的2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且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可按应届高校毕业生的身份报考。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21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21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2.现役军人;
3.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
4.已录用为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未满原报考岗位服务期限要求的(含试用期内的人员);已聘用为河池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含实名编制、聘用教师控制数、公立医院聘用人员控制数、定编定岗不定人)未满2年(含试用期内的人员)或未满原报考岗位服务期限要求的;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被开除公职的;
6.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7.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8.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四)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行回避制度。
凡与招聘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的秘书、人事、财务、纪律检查等岗位,以及与单位负责人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负有事业单位聘用、考核、奖励、处分、人事争议处理等职责的人员履行职责,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与本人有利害关系的;与本人近亲属有利害关系的;其他可能影响公正履行职责的。
本次招聘所涉及的服务期限、工作年限、任职年限、处罚期限以及户籍、现役、基层工作经历等有关资格条件的时间计算,均以2021年4月6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
二、报考程序
(一)岗位查询
报考人员从2021年4月1日起,可以登录河池人才网(网址:
https://hc.gxrc.com/)、河池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 (网址: http://rsj.hechi.gov.cn/)查阅《岗位表》。
报考人员对《岗位表》中的专业、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资格等资格条件需要咨询时,请直接与《岗位表》所列资格审查单位联系。
报考人员可通过上述网站了解有关报考政策、网络报名技术和考务安排等事宜。
(二)网上报名
本次考试采取网络报名方式,实行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审查、网上查询、网上缴费、网上打印笔试准考证和报名登记表。报考人员可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河池人才网(网址:https://hc.gxrc.com/)进入“河池市2021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栏”,按系统提示的操作步骤,进行注册并报名。
1.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登录网上报名系统,如实填写相关个人信息资料,提交报考申请。报名信息经确认后无法修改。报考人员只能选报一个单位的一个岗位,不得用新、旧两个居民身份证重复报名,报名和考试时使用的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并理解岗位资格条件,认真填写诚信报考承诺书。报名时在网上所提交的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因网上报名提交的申请材料不真实、不完整或错误填写报名信息,而造成网上资格审查及后续面试资格审查、考核不通过等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责任。报考人员填写虚假信息资料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资格或考试成绩。报考人员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的有关规定处理。
网上报名时间:2021年4月6日8:30至4月12日17:00.
2.报名资格审查。采取网上资格审查方式。市直单位的资格审查工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县(区)及以下单位的资格审查工作由县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实施。网上资格审查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岗位条件的最终依据,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考试全过程。任何时候发现报考人员有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弄虚作假的情形,取消考试、聘用资格,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报考人员可于2021年4月6日8:30至4月13日17:00期间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审查结果(考生报名时同步进行网上资格审查,报名时间截止后1天内完成网上资格审查)。2021年4月6日8:30至4月12日17:00期间,报名确认前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以直接在网上改报其他岗位。报名确认后尚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者已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
在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与报考单位要求的专业名称不完全一致的情况下,如报考人员所学核心课程与单位要求专业的核心课程80%以上相同,即可认为符合报考条件。由报考人员在报名时自行举证(附件4)。
对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资格审查单位不得拒绝报名;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资格审查单位须说明原因。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等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解释。各县(区)、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应严格按照公告公布的岗位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因审查不严造成失误的,由各县(区)、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承担相应责任。报考人员在网上资格审查期间不需寄送纸质的报考申请材料。
特别提示。因报名时间截止后1天内完成网上资格审查,故在报名时间截止最后1天内报考的人员,可能面临因不通过资格审查而失去改报其他岗位的机会。请报考人员自行评估风险,尽早诚信报名。在报名时间截止最后1天内报考的人员,如不通过资格审查而不能改报其他岗位的,责任自负。
(三)网上缴费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报名系统缴纳2科考试费100元(每人每科50元)。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的,视为放弃报考。
脱贫户家庭人员和城市低保人员可申请减免考试费用。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须先进行缴费,再于2021年4月23日前将本人身份证、脱贫户家庭人员、城市低保人员等相关证明材料复印扫描件、《政策减免考试费人员填报单》(附件5)以压缩的电子文档并注明报考人员姓名发送至邮箱:hcrsks@126.com,以便汇总上报自治区人事考试院办理相关减免费用手续。未在规定时间内报送材料的,视为放弃减免资格。
报考因达不到开考比例而取消开考的岗位且改报未成功或自愿放弃报考资格的人员,以及脱贫户家庭人员和城市低保人员减免考试费用,由自治区人事考试院将考试费退回报考人员缴费账户。
网上缴费时间:2021年4月6日8:30至4月14日17:00.
(四)岗位改报
市直单位计划招聘人数与缴费人数比例一般应达到1:3方可开考。
县(区)及以下岗位;定向招聘“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村“两委”成员、“脱贫户家庭大学生”、“部队退役士兵、大学生退役士兵或高校人民武装学院毕业生”、“随军家属”岗位,按实际缴费人数开考。
市直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须于2021年4月18日17:00前将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招聘岗位情况报河池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报考人数少于计划招聘人数的岗位,将减少招聘计划;无人报考的岗位,将取消招聘计划,并在河池人才网公布。
报考人员已通过资格审查且缴费成功,但所报考岗位因达不到开考比例而取消招聘计划的,接到资格审查单位通知后,可于2021年4月22日8:30至17:00期间改报其他岗位,并在2021年4月22日8:30至18:00期间查询资格审查结果。改报岗位缴费时间2021年4月22日8:30至19:00.未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岗位、缴费的,视为放弃报考。
(五)打印报名登记表、笔试准考证
报名成功的报考人员,自行在网上报名系统下载、打印报名登记表和笔试准考证。
打印报名登记表、笔试准考证时间:2021年5月14日8:30至5月22日10:00.
报名登记表、笔试准考证是报考人员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的重要凭证,须妥善保管至公示拟聘用人员阶段。
三、笔试
(一)笔试科目
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分值满分均为150分。
(二)笔试时间
2021年5月22日(星期六)
具体安排为:上午 08:30—10:00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10:00—12:00 综合应用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