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制招聘 立即领取备考真题资料(pdf可打印),及时获取招考信息。
发布时间:2021-04-02 21:03   责任编辑:yishashi
报名开始:2021-04-02       报名截止:2021-04-07
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92号)、《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桂人社发〔2011〕155号)、《河池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河政发〔2010〕40号)和《河池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河池市2021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计划制定及相关工作的通知》(河人社发〔2021〕20号)精神,按照“公平、公开、竞争、择优”原则,2021年大化瑶族自治县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467名,制定本公告。
一、公开招聘条件
(一)公开招聘的人员必须同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年龄条件: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5年7月31日至2003年7月31日期间出生);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1980年7月31日至2003年7月31日期间出生)。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
2.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
3.现役军人;
4.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21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21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5.已录用为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聘用为河池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含聘用教师控制数)未满2年(含试用期内的人员)或未满原报考岗位服务期限要求的;
6.本县在职在编人员和聘用教师控制数人员不得报考;
7.法律规定不得录(聘)用的其他情形。
二、公开招聘范围和对象
(一)凡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及其他资格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应聘。
(二)专科学历报考者,生源地或常住户口必须为广西;本科以上学历报考者,生源地或常住户口不受限制。
(三)具体岗位条件以《2021年大化瑶族自治县面向社会自主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岗位计划表》(以下简称《计划表》,附件3)为准。招聘专业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1年版)专业要求。
(四)招聘所涉及的户籍、服务期、现役、录(聘)用年限、辞退、处罚期限等有关资格条件的时间计算,均以2021年7月31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
(五)使用核定聘用教师控制数招聘的岗位人员,不办理入编手续,名单需报县编办、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人员纳入单位岗位设置总量。聘用期间在薪酬待遇、职称评定、竞争上岗、岗位交流、科研立项等方面享受在编人员同等待遇,依法参加社会保险。
三、招聘办法及方式
(一)招聘办法
采用直接面试、组织考核的办法进行招聘。
(二)招聘方式
1.招聘会(双选会)招聘方式。参加在宜州、百色、南宁等地举办的各类高校毕业生招聘会、双选会,对符合应聘条件人员采取现场洽谈。各单位根据招聘岗位人数按1:1比例确定考核和体检人选。
2.组织现场招聘方式。针对参加招聘会(双选会)招聘后有空缺的职位过多或未能参加双选会招聘的职位,将采取组织现场招聘方式继续招聘,现场招聘具体时间另行发布公告。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报名人员从2021年4月2日起,通过河池人才网查阅《计划表》。按要求填报《2021年大化瑶族自治县面向社会自主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报名登记表》一式二份,并提供相关材料。报考人员只能选报一个单位的一个岗位,报名和考试时使用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
1.双选会招聘报名
双选会上报名人员需提供材料:
(1)身份证、毕业证及学位证(2021年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提供毕业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户口簿(专科学历报考者提供)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二份;
(2)招聘岗位所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二份。
(3)《2021年大化瑶族自治县面向社会自主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报名登记表》一式二份;
(4)《个人承诺书》一式一份;
(5)一寸半身免冠彩色相片2张。
2.双选会招聘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由招聘工作组严格按照招聘职位规定的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审核。
3.双选会招聘报名时间、地点(附件)
(二)面试
招聘工作组根据资格审查情况,在招聘会现场进行面试。
五、考核和体检
招聘单位根据招聘岗位人数,按报考人员的面试合格成绩由高分至低分以1:1比例确定考核、体检人选。
考核、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体检、考察的,从报考同一岗位且面试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没有递补人选的,由招聘单位根据实际情况报有关部门审核、批准后取消岗位招聘计划。
(一)体检
体检由招聘单位统一组织到县级以上具有相当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工作按照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组织部、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11号)执行。
体检标准参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有国家制定的行业体检标准的按行业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自行负担。
按《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的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对有当日当场复检要求的体检项目,复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有关规定执行。报考人员对其他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体检实施机关和体检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对复检项目严格保密。原则上,非当日当场复检的项目,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
(二)考核
考核着重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修养、业务能力、遵纪守法、岗位匹配度等情况,同时要对报考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审。
考核工作由招聘单位进行。考核参照《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和《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通知》(中组发〔2014〕9号)要求,按照新时期好干部标准,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诚信记录、自律意识、学习和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凡是重要档案材料不全、个人经历不明、历史状况不清而无法进行有效考核的,以及经有关主管部门确认存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人员,不得确定为拟聘用人选。
六、聘用审核
(一)确定拟聘人选、审核、公示
根据面试成绩、体检与考察结果,按照各招聘岗位人数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聘人选,并将拟聘用考生基本情况进行公示。
(二)办理聘用
批准聘用的人员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为6-12个月,在所聘用岗位上服务年限不少于3年。
七、其他事项
(一)报考人员在报名、面试、体检、考核等相关环节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二)报考人员要诚信报考,对于不诚信报考行为的,将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三)根据《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组织部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做好全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桂人社函〔2020〕106号)要求,在切实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安全有序开展公开招聘工作。参加面试的考生必须佩戴口罩(口罩自备)、扫码(主动出示健康码)、测量体温后才能进入考点,体温异常者不得进入考点。
咨询电话:
大化瑶族自治县教育局:0778-5812120、5812213
大化瑶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778-58121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