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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11-25 10:38   责任编辑:wangqian
报名开始:即日起       报名截止:见文内
大化瑶族自治县参加2023届河池学院毕业生双选会招聘教师公告
为加强我县教师队伍建设,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桂人社规〔2021〕7号)、《河池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优化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若干措施的通知》(河人社发〔2021〕61号)、《大化瑶族自治县2023年自主公开招聘教师工作实施方案》等有关规定,按照“公平、公开、竞争、择优”原则,大化瑶族自治县参加2023届河池学院毕业生双选会,公开招聘教师39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招聘条件
(一)报名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年龄条件:18-35周岁(即1986年11月26日至2004年11月26日期间出生)。
具体报名条件以《大化瑶族自治县参加2023届河池学院毕业生双选会招聘教师岗位计划表》(以下简称《计划表》)为准。招聘专业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2年版)专业要求。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列入招聘范围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
3.现役军人;
4.在读的非2023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23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参加招聘);
5.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6.在党纪政纪处分期内或者正在接受有关部门立案审查调查的;
7.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8.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9.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二、公开招聘范围和对象
(一)招聘对象:河池学院2023届普通高校毕业生。
(二)大专学历的报考人员,其生源地或户籍必须为广西;本科学历的报考人员,其生源地或户籍不受限制。
(三)2023年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学历、学位、职业资格截止日期为2023年7月31日。
三、招聘办法及方式
(一)招聘办法
采用直接报名、面试、体检、考核的办法。
(二)招聘方式
采取现场洽谈、面试的方式。根据招聘岗位人数按1:1比例拟定体检考察人选。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报名人员查阅《计划表》。按要求填报《大化瑶族自治县参加2023届河池学院毕业生双选会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以下简称《报名登记表》),并提供相关材料。报考人员只能选报一个单位的一个岗位,报名和考试时使用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
1.双选会招聘报名
双选会上报名人员需提供材料:
(1)《报名登记表》一式二份,一寸半身免冠彩色相片2张(自行粘贴在报名登记表);
(2)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核验后退回)及复印件一式二份,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无法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原件的,应提供所在学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可提供就业推荐表代替;
(3)教师资格证原件(核验后退回)及复印件一式二份,已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笔试、面试、普通话等级考试的可提供笔试面试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普通话等级等证明材料,但2023年7月31日前必须提供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否则招聘单位将取消考核和聘用资格;
(4)招聘岗位所要求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核验后退回)及复印件一式二份;
(5)户口簿原件(核验后退回)及复印件一式二份,学历为大专以下的考生须提供;
(6)《诚信报考承诺书》一式二份。
以上材料请按序号顺序整理成册,一式二份。
2.双选会招聘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由招聘工作组严格按照招聘职位规定的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审核。
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任何一个环节发现考生有违纪违规、材料不全、提供虚假信息或不符合招聘条件等情况的,随时取消其应聘资格。
3.双选会招聘报名时间、地点
报名时间:2022年11月26日(星期六)9:00-12:00;
报名地点:河池学院东区田径场。
(二)面试
招聘工作组根据资格审查情况,在招聘会现场进行面试。
1.面试时间:2022年11月26日14:00-18:00;
2.面试地点:河池学院校区内,具体地点待定,以《面试通知书》通知的地点为准。
五、考核和体检
招聘单位根据招聘岗位人数,按报考人员的面试合格成绩由高分至低分以1:1比例确定考核、体检人选。
考核、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体检、考察的,从报考同一岗位且面试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没有递补人选的,由招聘单位根据实际情况报有关部门审核、批准后取消岗位招聘计划。
(一)体检
体检由招聘单位统一组织到县级以上具有相当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工作按照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组织部、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11号)执行。
体检标准参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有国家制定的行业体检标准的按行业标准执行。体检费由考生本人自行负担。
按《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的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对有当日当场复检要求的体检项目,复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有关规定执行。报考人员对其他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体检实施机关和体检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对复检项目严格保密。原则上,非当日当场复检的项目,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
(二)考核
考核着重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修养、业务能力、遵纪守法、岗位匹配度等情况,同时要对报考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审。
考核工作由招聘单位进行。考核参照《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和《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通知》(中组发〔2014〕9号)要求,按照新时期好干部标准,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诚信记录、自律意识、学习和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凡是重要档案材料不全、个人经历不明、历史状况不清而无法进行有效考核的,以及经有关主管部门确认存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人员,不得确定为拟聘用人选。
六、聘用审核
(一)确定拟聘人选、审核、公示
根据面试成绩、体检与考察结果,按照各招聘岗位人数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聘人选,并将拟聘用考生基本情况进行公示。
(二)办理聘用
批准聘用的人员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为6-12个月,在所聘用岗位上服务年限不少于3年。
七、其他事项
(一)报考人员在报名、面试、体检、考核等相关环节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二)报考人员要诚信报考,对于不诚信报考行为的,将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三)在切实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安全有序开展公开招聘工作。参加面试的考生必须佩戴口罩(口罩自备)、扫码(主动出示健康码)、测量体温后才能进入考点,体温异常者不得进入考点。
(四)本公告及附件中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含本级基数。
咨询电话:
大化瑶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778-5812171
大化瑶族自治县教育局:0778-5812120
大化瑶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大化瑶族自治县教育局
2022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