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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12-12 14:45   责任编辑:yishashi
报名开始:2022-12-12       报名截止:2022-12-19
为进一步优化局机关公务员队伍结构,畅通系统内干部交流渠道,根据公务员法和《公务员转任规定》《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河池市司法局决定面向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基层单位竞争性转任公务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转任职位
乡科级领导职务或二级主任科员及以下职级公务员2人。共设置2个职位,其中法学类职位转任1人,计算机与科技信息类职位转任1人。具体职位信息详见《河池市司法局2022年度系统内竞争性转任公务员职位计划表》(附件1)。
二、转任范围和资格条件
(一)转任范围
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各单位(以下简称各单位)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
(二)资格条件及职位要求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2.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3.在现单位工作满2年(含2年)。现单位工作期间,通过借调方式(含抽调、跟班学习)到其他单位工作的时间不计入现单位工作时间。
4.报考法学类职位的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1年12月8日以后出生);报考计算机和科技信息类职位的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6年12月8日以后出生)。
5.具备本科以上(含本科)学历。报考法学类职位的还应取得相应学位,并取得A类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6.具有2年(含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通过借调方式(含抽调、跟班学习等)到市级以上党政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的,借调时间不计入基层工作经历时间。
7.近两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转任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5.按照有关规定,到艰苦边远地区以及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者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6.转任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规定的回避关系的;
7.尚在试用期或者提拔担任领导职务未满1年的;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本次竞争性转任所涉及的服务年限、任职试用期、处分期限及其影响期限和工作经历、资历年限等有关资格条件的计算,均以2022年12月8日为截止日期,按足年足月计算。
三、转任程序
(一)报名推荐
1.采取个人意愿与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报名推荐参加竞争性转任。符合河池市司法局系统内竞争性转任资格条件及职位要求的人员应向所在单位提出报名申请,由各单位对报名人员是否符合资格条件及职位要求进行审核把关,并统一向河池市司法局报名推荐。
个人报名时间:2022年12月7日8:00至12月14日18:00;
单位统一报名推荐时间:2022年12月16日前。
2.报名推荐提交材料
(1)报名推荐表、报名推荐人选汇总表(Word及PDF格式同时报送,插入蓝底证件照,本人手写签字扫描成PDF格式);
(2)本人身份证、学位证、学历证证书、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扫描成PDF格式);
(3)《公务员登记表》、职务(职级)任职文件、最近两年年度考核登记表、最近一次的干部人事档案任前审核登记表或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表、任免机关出具的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证明(注明与原件相符,加盖公章,扫描成PDF格式)。
报名材料压缩发送至河池市司法局政治部(警务部)邮箱:hcsfzzb@hechi.gov.cn。邮件统一命名为“竞争性转任+单位”。
(二)资格初审
由河池市司法局政治部(警务部)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将经初审通过的人员材料提交局党组进行适岗比选(对通过资格初审人选的工作资历、业绩和岗位匹配度进行资历评价),按照至少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符合条件人员未达比例的是否面试由河池市司法局决定),并发布面试公告。
(三)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在面试当日进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报考者在面试当日,现场提交以下材料:
1.本人身份证、学位证、学历证、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等原件;
2.《公务员登记表》、职务(职级)任职文件、最近两年年度考核登记表、最近一次的干部人事档案任前审核登记表或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表复印件(一式一份,注明与原件相符,加盖公章)、任免机关出具的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证明;
资格审查贯穿转任工作全过程。如果发现报名人员提供情况不实,弄虚作假的,将取消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并将有关情况反馈本人所在单位;报名时符合资格条件,报名后由于工作单位或者职务发生变化,导致报名人员在现单位工作不满2年、处于试用期或提拔担任领导职务不满1年等其他不符合转任条件的,终止其选任程序,不再作为选任人选。
(四)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考察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组织协调能力、沟通能力等,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面试事项另行通知。面试结束后,现场根据面试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按转任计划1:1的比例宣布入围考察对象人选(比例内末位报考人员出现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考察人选)。
(五)考察
由河池市司法局成立干部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表现情况进行全面考察。主要了解考察对象的一贯表现、潜在能力、适岗能力等方面的情况。考察通过个别谈话了解、查阅干部档案等方式进行,考察过程中,对考察人选的身份、资格进行再审核。
考察完成后,由干部考察组向局党组报告考察结果。考察不合格者,将取消转任资格,由河池市司法局按照面试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替补考察对象。
(六)体检
体检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河池市司法局负责。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转任资格,由河池市司法局按照面试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决定递补考察、体检人选。
体检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七)公示
根据考察、体检情况,经河池市司法局党组集体研究后,确定拟转任对象,在广西河池市司法局网站以及局机关和本人所在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八)转任
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转任的,按有关程序办理正式转任手续。
四、有关要求
(一)报名人员自愿放弃转任资格的,须在考察前提出。
(二)转任工作组织实施,必须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要求,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
(三)违反转任工作纪律的,按照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四)未尽事宜,请与河池市司法局政治部(警务部)联系,联系电话:22998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