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制招聘 立即领取备考真题资料(pdf可打印),及时获取招考信息。
发布时间:2021-04-23 21:19   责任编辑:yishashi
报名开始:2021-04-25       报名截止:2021-05-01
为加强我区教师队伍建设,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关于印发<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改革指导意见>的通知》(桂教规范〔2019〕19号)和《来宾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的通知》(来政办发〔2019〕43号)等文件精神,经研究,我区2021年计划通过人才引进和公开招聘等方式补充教师426名,其中:紧缺急需人才82名、事业编制教师94名、聘用控制数教师250名。为做好本次招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一般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5年4月25日至2003年4月25日期间出生)。中级以上职称或硕士以上学位年龄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80年4月25日以后出生);获得特级教师称号的年龄放宽到45周岁以下(1975年4月25日以后出生);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符合招聘岗位规定的招聘条件和其他条件。具体岗位详见《来宾市兴宾区2021年教师岗位紧缺急需人才引进计划表》(以下简称《计划表1》)和《来宾市兴宾区2021年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岗位计划表》(以下简称《计划表2》),专业大类参见《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1年版)》(以下简称《目录》);
(七)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报考,在进入政审考核时需提供所在工作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八)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或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3.现役军人;
4.在读的非2021年应届毕业生;
5.参加兴宾区2020年教师公开招聘入围拟聘用人选,公示期结束后放弃录用或上岗后服务期内辞职的人员;
6.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7.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8.法律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本次招聘若无特别标注,则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等均须在2021年4月25日前取得,年龄、工作年限、服务年限、处分年限等所涉及时间段的计算,均以2021年4月25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2021年上半年认定的教师资格证和2021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证、学位证可延期至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
二、报考程序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方式。
(一)岗位查询。报考人员于2021年4月22日起,可登录来宾人才网(http://lb.gxrc.com/)查阅各招聘单位的招聘人数、岗位、资格条件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资格条件等方面的问题,由教育主管部门负责解释。报考人员需要咨询的,请直接拨打《公告》下方联系电话或与《计划表2》所列的资格审查员联系。
(二)网上报名。2021年4月25日8:30至5月1日17:30。
报考人员须使用有效居民身份证报名,且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和考试时使用的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报考人员登录来宾人才网下载《来宾市兴宾区2021年教师岗位紧缺急需人才引进报名登记表》或《来宾市兴宾区2021年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报名登记表》,如实填写报考信息后,将所填写的报名登记表按照“姓名+人才引进报名登记表”或“姓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的格式命名,发送到指定的报名邮箱:xbqjszp8091@163.com。
报名时,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理解岗位资格条件,如实填写信息,提交报考申请。报名人员在网上所提交的申请材料必须齐全、真实、准确、有效,报名信息一经确认后无法修改。因网上报名提交的申请材料不真实、不完整或错误填写报名信息,而造成网上资格审查不通过等后果的,一律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责任。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35号)的有关规定处理。
(三)资格审查。2021年4月25日9:00至5月2日17:00。
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资格审查,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对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一经发现并查实,取消其应聘资格。
报考人员的审查结果于2021年5月8日前在来宾市人才网上发布。已通过报名资格审查的人员不得再修改个人报考信息或改报其他岗位。
(四)改报岗位。2021年5月8日8:30至5月9日17:00。
报考人员的审查结果公布后,未通过报名资格审查的人员,若条件符合其他岗位招聘条件,可通过原报名路径提交“报名登记表”。资格审查部门于2021年5月11日前将资格审查结果通知考生。改报岗位资格审查未通过的,不得再改报其他岗位。
(五)开考比例。本次招聘不设置开考比例,无人报考的岗位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
三、考试
本次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1.笔试岗位。
(1)《计划表1》校长岗位需笔试,笔试方式为理论知识测试;教师岗位原则上免笔试,如招聘人数与通过资格审查人数比例超过1:3的岗位需增设笔试筛选程序,笔试方式为现场编写教案。
(2)《计划表2》城区学校教师岗位需笔试,笔试方式为现场编写教案;乡镇学校教师岗位原则上免笔试,如招聘人数与通过资格审查人数比例超过1:3的岗位需增设笔试筛选程序,笔试方式与城区学校岗位笔试方式相同。
2.免笔试。《计划表1》教师岗位和《计划表2》乡镇学校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通过资格审查人数比例未达到1:3免笔试。
3.笔试内容。教师岗位笔试内容按学科从兴宾区学校现用教材中抽签确定;校长岗位笔试内容为校长履职必备理论知识测试。笔试时间为60分钟。笔试成绩共100分,60分以上(含60分)为合格,笔试成绩未达60分的不能确定为面试人选。
4.笔试时间、地点。笔试公告另行在来宾人才网上发布,发布时间为2021年5月中下旬。
5.笔试成绩查询。报考人员在笔试后可登录来宾人才网(http://lb.gxrc.com/)查询本人笔试成绩。
(二)面试
1.面试资格审查人选确定。招聘单位按计划招聘人数与面试人选1:3的比例,从笔试成绩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面试资格审查人选。比例内末位考生出现笔试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面试资格审查人选;笔试成绩无人合格的岗位,取消招聘计划;通过免笔试岗位资格审查的考生即确定为面试资格审查人选。
2.面试资格审查时间地点。以面试资格审查公告为准。面试资格审查公告发布时间为2021年5月中下旬。
面试资格审查方式为现场验证,由报考者(或委托人)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报名登记表、毕业证(2021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可提供加盖学校公章的就业推荐表)、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教师资格证(或全国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但在政审考核时无法提供教师资格证的,取消聘用资格)等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审查通过的考生签字确认后领取《面试确认书》。报考者(或委托人)不按时参加现场验证的,视为放弃面试资格。
笔试岗位,出现未能通过资格审查或放弃面试资格的可从同岗位笔试成绩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递补人选的资格审查同上。
放弃面试资格的考生应提供书面申请,或者由2名工作人员做好电话记录并签字确认。
3.面试人选确定。通过面试资格审查人员即确定为面试人选,由兴宾区教育主管部门审核、汇总后,在来宾人才网公布。具体面试名单详见《来宾市兴宾区2021年教师岗位紧缺急需人才引进和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面试公告》(以下简称“面试公告”)的附件。
面试公告发布后,如有考生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的,不再递补面试人选,按实有人员进行面试。
面试公告发布时间:2021年5月中下旬。
4.面试内容形式。
(1)《计划表1》的岗位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者职业认知、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沟通能力、举止仪表、言语表达等方面的综合表现。面试时长共12分钟,其中审题时间3分钟,答题时间9分钟。
(2)《计划表2》的岗位采用模拟课堂情景教学方式进行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职业道德、心理素质、仪表仪态、言语表达、思维品质等教学基本素养和教学设计、教学实施、教学评价等教学基本技能,通过备课、试讲等方式开展,其中备课时间40分钟,试讲时间12分钟。
5.面试的时间和地点。具体的面试时间、地点,以来宾人才网(http://lb.gxrc.com/)发布的面试公告为准。
6.面试的组织管理。由兴宾区教育体育局会同兴宾区人社局组织实施。面试考官由兴宾区人社局和兴宾区教育体育局委派人员和外单位专家共7人组成。面试实行考官、考生双抽签制度。面试期间,对考官和考生实行封闭管理。严禁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候考室和面试考场。不得向面试考官提供考生的个人信息,考官按考生面试序号给予评分。考官、考生和考场工作人员在面试过程中不得透露考生姓名、所在学校或单位、籍贯、父母工作单位等信息。考生透露的,扣减面试成绩的5%-20%,情节严重的,取消其面试成绩。面试当天因个人原因未能按时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7.面试成绩公布。本次招聘面试成绩即为考生总成绩。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面试成绩及排名在每个招聘岗位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计划招聘人数与面试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岗位,考生成绩须达到70分及以上方为合格,考生成绩均达不到70分及以上的,取消该岗位的招聘。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得确定为考核、体检人选。
8.面试现场录像。面试组织实施部门对面试考场的面试过程进行全程录像,录像资料保存1年以上,以备查看。
四、考核和体检
招聘单位按计划招聘人数与考核和体检人选1:1的比例,从面试成绩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考核、体检人选。面试成绩并列时,笔试岗位则确定笔试成绩高分者为考核、体检人选,免笔试岗位则启用面试备用题本重新面试,面试成绩高分者为考核、体检人选。
(一)体检。招聘单位和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确定的考核和体检人选统一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承担。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报考者对其他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体检实施机关和体检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对复检项目严格保密。原则上,非当日当场复检的项目,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
体检和复检在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出现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可从同岗位总成绩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二)考核。体检结论为合格的人员即确定为考核对象。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或人社部门成立由2人以上组成的考核组,按照《来宾市市直机关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录用(聘用)考核办法(试行)》(来政人发〔2007〕40号)的有关规定,对考核对象进行考核。考核出现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可从同岗位总成绩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自接到考核通知之日起5日内,考核对象必须提供教师资格证、毕业证、普通话等级证等原件,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还需提供原工作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否则将取消录用资格。2021年上半年认定的教师资格证和2021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证、学位证可延期至2021年7月31日前提供。
(三)公示。根据考生的总成绩、考核情况和体检结果,经集体研究,将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来宾人才网、本单位工作区域公示。公示内容包括岗位资格条件、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所在工作单位或毕业院校、专业及监督电话等。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拟聘人员有异议的,应及时进行复查。对反映的问题影响聘用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反映的问题难以查实的,暂缓审批,待查实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期间,报考者自愿放弃聘用资格或公示不合格的人员,招聘单位顺延递补拟聘用人员。
公示时间:2021年7月上旬。
五、审批和聘用
(一)经公示无异议的,由招聘单位填写《来宾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审批表》,经兴宾区教育体育局和兴宾区人社局审核,报来宾市人社局批准后,办理聘用手续。
(二)招聘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服务期限不低于3年《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合同书》,并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受聘人员为初次就业的大中专毕业生的,试用期不可超过12个月;受聘人员为再次就业的,试用期不可超过6个月。试用期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聘用;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六、加强领导,严肃纪律
(一)严格疫情防控措施。参考笔试、面试的考生,经现场体温检测和健康码核验合格方能进入考点,考点内保持适当社交距离,进入试场后要求全程戴口罩。
(二)全面贯彻“公开、公平、公正”和“竞争、择优”原则。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要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的监督,要切实加强对招聘工作的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密切配合,确保公开招聘工作有序开展。
(三)实行回避制度。凡与招聘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或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四)严肃工作纪律。招聘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及应聘人员在公开招聘工作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五)建立诚信档案。报考人员有下列失信行为的记入诚信档案,供招聘单位考察时参考。
1.发布面试公告后,报考人员进入面试、体检、考核环节放弃的,在接到通知后2日内及时提供书面放弃申请的,记入诚信档案库,保存期为半年;累计2次出现上述情形的,记入诚信档案库,保存期限为1年;在接到通知后2日内未提供书面放弃申请的,记入诚信档案库,保存期限为2年。
2.报考人员在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放弃的,记入诚信档案库,保存期限为3年。
3.报考人员聘用为事业单位人员后无故逾期不报到的,以及试用期内放弃的,记入诚信档案库,保存期限为5年。
七、有关说明
(一)报考者在报考期间,应及时了解本次招聘在来宾人才网发布的最新情况,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二)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辅导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主办方无关。
本公告由来宾市兴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来宾市兴宾区教育体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来宾市兴宾区教育体育局人事股:0772-4228091、4228092;
来宾市兴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管理股:0772-4220086;
监督电话:0772-4228081